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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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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就2019年中考招生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分开进行


  依据河北省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2019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升学考试(即中考)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常识(试行)》(初中版,人民出版社出版)中的教学内容。
  

升学考试及具体文化课时间为:


  6月21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14:00—16:00理科综合,16:45—18:45文科综合。
  6月22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4:00—16:00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院校、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
  体育考试满分30分,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2019年5月底前进行。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
  

公助生招生指标向薄弱、农村初中倾斜


  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升学考试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让学生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
  

严格控制初中复读


  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市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考生参加中考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类别。
  

雄安新区三县中考考务工作保持原有体制


  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雄安新区三县2019年中考考务工作保持原有体制不变,继续在保定市教育局和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邯郸市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安排有序做好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河北交通广播


今年全国高职院校要大规模扩招100万人,鼓励更多人报考。我的孩子马上高中毕业,他的动手能力比较强,也愿意学一门技术。但我还是希望他能提升学历,以后收入更有保障一点。我想问一问,代表、委员们在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 武汉市民简女士

实行弹性学分制吸引更多学生

“我的孩子喜欢车,想报考车辆维修等方面的专业。”昨日,简女士对记者说。她尊重孩子的意愿,希望他学得真本事,但也希望孩子的学历更高一些。

人社部2018年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共有技能劳动者1.65亿,仅占就业人员总量21.3%;高技能人才4791万,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29%; 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一个统计周期内有效需求人数与有效求职人数之比),甚至达到2以上。

一边是高技能人才十分缺乏,一边是不少家长、学生认为职业教育“层次较低”的偏见。而这也是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数控中心主任禹诚调研职业教育的“痛点”之一。

为此,禹诚提出建议:除了学历教育所修课程的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转换的学分,建议考虑将职校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技术创新等专业成果也转化为学分。当积累的学分达到规定,职校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高一级学历或学位,从而实现职业教育的非全日制弹性学制。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车集团首席技能专家郭锐也建议,实现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学历互认,能提高社会对技工学校的认同度,让家长、孩子更愿意接受技工教育,也更加符合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加大奖励扶持高技能人才力度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奖励扶持力度,让更多人看到出色的“蓝领”也有充分的成就感和获得感,吸引更多学生就读职业院校,努力提升技术水准,这是不少代表委员们的普遍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总装配厂调检一车间“王涛班”班长王建清,扎根东风公司生产一线26年。去年全国两会上,他根据调研收集的工友意见和建议,提交了《加快制定制度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工匠精神传承》的建议,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反馈。今年,他又提出《加快落实制度保障工匠精神传承、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希望尽快落实提高技术工人相关待遇的政策。

王建清表示,希望企业搭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平台和通道,个性化定制员工成长的职业发展规划,通过落实职工薪酬和职级提升、让基层技术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等措施,提高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以此吸引更多人学习职业技术,愿意当“蓝领”,立志当工匠。

全国政协委员詹纯新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出,鼓励企业改善技能人才的居住条件,为他们提供安居住房并给予政策支持。他建议,希望国家充分考虑工业项目用地中的扩大技能人才安居所需配套用地,鼓励制造企业为技能人才建设安居小区,以成本价长期租赁给优秀技能人才,让他们安居乐业。

□楚天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刘利鹏

近几年来,教育部屡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提高教师待遇,以此增强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目前,教师已经成为一份热门职业,备受刚毕业的大学生们的追捧。也有越来越多的非师范类大学生希望成为一名教师,当然,前提是他们必须要先考出教师资格证。



  今年的第一次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已经结束,各省份陆续开始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3月21日,教育部发布通知,关于《教育部关于简政便民优化服务 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此通知中,将对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程序进行了简化。



  之前,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相对繁琐,需要考生准备多项材料。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对教师资格证提出了三条修改意见,其中有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再需要,只要原件。“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个人承诺书”等代替,部分信息通过网上电子信息进行采集和留存。



  虽然仅为意见稿,但是山东、甘肃、上海、北京等多地已经陆续发布了新公告,很多考生对此拍手叫好。一方面,这可以减轻学生的负担,另外也可以缓解认定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而随着教育部的通知,则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才准备考取教师资格证,加入到教师队伍中,这对我国的教师队伍建设意义深远。


内容来源:百家号\唐老师说

图片来源:百家号\唐老师说

教职成函〔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指示精神,按照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门把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抓手予以积极推进,参与创建工作示范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服务和支撑地方“三农”的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评估、入围创建、省级复检的基础上,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商定,确定天津市宝坻区等43个单位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示范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示范县创建的工作要求,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健康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发展。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杰,010-66097704。

 

附件: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合格名单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2月28日

  又到一年高考季,我省春季考试招生正在火热进行中,一些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难免会因新学段的学习、生活费用而担忧。为了让广大高中应届毕业生提前了解下一学段的国家资助政策,及时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相关知识,助你们入学无忧!快随小编来了解。

  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那些内容?

  答: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入学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等内容。此外结合广东省省情,制定有广东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即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等。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怎么办?

  答: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

  答:入校后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问:国家助学贷款对象及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问: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多久?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毕业第四年开始 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还本宽限期。贷款到期日期不变。

  问:贷款金额有多少?

  答: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问: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怎么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问:国家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呢?

  答: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一起来读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高中毕业生们精心编写的一封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见字如面,纸短情长。信的内容不多但会给你带来一些重要的讯息。希望你能抽出5分钟时间读一读,并将信的内容转发给你的父母和亲友。

  十二年苦读磨一剑,春华秋实。仗剑走天涯的少年豪气,可能让你对即将来临的高考无所畏惧,但早已懂事的你,也许会担心上大学会给父母增添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负担。这封信想给懂事的你再划一划“重点”,理一理“解题思路”。

  当前,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解题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入学前不用愁,贷款办在家门口。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你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此外,中西部地区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入学时不用愁,“绿色通道”解烦忧。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你会看到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你若需要帮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如果你没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用愁,各类奖助全都有。在你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如果你想提高综合能力,并贴补生活支出,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果你学业优异、表现突出,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或你的高中老师咨询,也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上查询各项资助政策,还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时针分针竞相追逐,见证着你对未来的执着!试卷上的问题需要你认真回答,冷静应对。试卷外的问题,我们已帮你理出“解题思路”,请你放下所有担忧,轻装上阵,尽管发挥才华,我们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还想善意地提醒你:新生入学期间,电信诈骗猖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也不少,请你一定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上骗子的当。有困难,找教育部门、找资助中心、找学校;拿不准,问老师、问同学、问家长。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希望你无惧风雨,勇于奋斗,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开启人生出彩的新征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进入3月,2019年高考大幕渐渐拉开,考生要关注的事情明显增多,所以更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免错过重要环节。

  保送生资格名单公示

  2019年保送生资格名单将陆续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以最终公示时间为准)

  自主招生报名

  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陆续发布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考生可关注本网站相关信息。考生要根据高校简章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90所自主招生高校全部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接受考生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和《报名系统常见问题》。另外,考生要经常登录报名平台,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并及时查看学校发送的消息。

  各省市公布高校招生规定

  招生工作规定是本省市高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高考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照顾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是考生和家长必须了解的政策。往年3月至5月各省市招生工作规定将陆续出台,阳光高考平台也将汇总各省市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请关注相应页面。

  高考体检启动,注意限报专业

  北京等部分省市高考体检安排在3月进行,考生要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地招办)组织下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前,考生应该注意保持身体健康。体检中发现身体指标有异常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避开限报专业。

把握高职教育规律,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把课程思政落到实处、植入心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高职院校肩负的重要使命。

    课程思政需要精于设计,又要巧于融通。不同的专业、课程都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专业教师既要有明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导向、职业道德教育目标,使学生铭于心、成于行,又不能将专业课上成专门的思政课。因此,结合教学内容有意识、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思政教育,成为有效实施课程思政的关键。

    提升审美意识,在技术之美中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高职专业课程技术特色鲜明、实践性强,教师可在培养工匠精神、责任意识、创新意识、职业习惯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审美意识。

    “电子综合设计”课是机电类、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是掌握和综合应用数字电子、单片机技术、传感器技术等的基础。教师可通过应用555集成电路设计制作LED呼吸灯电路,电路效果显示为让LED灯如同人们呼吸一样,慢慢地变亮后,再慢慢地熄灭;应用数字集成电路CD4017制作声控LED流水灯,电路功能显示为随着声音增大和变快,LED灯同时形成依次点亮的效果,就像音乐喷泉一样;电路制作调试时,使用示波器观察电路波形,输出是标准的方波。在以上教学过程中,通过讲解让学生感受电路的波形之美。

    “产品形态设计”课是工业设计的一门专业课,教师可有意识地引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将中国传统文化图像与课程进行融合,如引导学生对中国传统器物瓷器、玉器、红木家具等进行文化美学元素提取,让学生领会“道在器中”的同时,启发学生“器以载道”,将中国传统文化“美”的元素应用于新产品的设计当中,学生在感受美、创造美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注重诚信教育,在潜移默化中锤炼学生品质

    诚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

    “国际金融实务”课,教师在即期外汇交易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一课多法、一课多元的方法,打通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路径,通过交易模拟,将学生引入即期外汇交易“艺术与科学”的讨论之中,让学生领悟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必须要有职业道德操守,抵住金钱的诱惑,忠于职守,做一名合法合格的交易业务员。

    “财务管理”课以创业企业为例构建财务管理学习情境,讲授股权众筹等三种新型筹资方式,教师可让学生进入仿真平台,借用思维导图让学生讨论影响资金成本的因素,发现由于个人信用等级、资本结构等不同造成综合资金成本的差异,从而培养学生风险管控的审慎精神,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

    用“中国数字”,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和能力

    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和能力,是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也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需要。

    如数学教师在讲授“导数的概念”时,可借助介绍中国高铁的视频,对比“和谐号”和“复兴号”动车组的各项参数,引导学生发现问题:一是车头的外观明显不同,二是运营速度存在差别,然后通过数学方法刻画动车车头曲线讲授高数切线问题,通过解析动车运行瞬时速度讲授高数求导问题,从而帮助学生掌握数学知识,让抽象的高等数学教学有形有实,激发学习的动力,树立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再如数学教师在讲授无穷小时,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入“大国工匠”钳工顾秋亮“顾两丝”的事迹:丝是长度,两丝等于20微米、等于0.00002米,顾秋亮手工制作精度能达到丝级,由此感受其尽职尽责、精益求精的精神。

    活化语言学习,在“变”中提升学生四个自信

    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立德树人的要求。外语课程教学目标不仅包括提升外语能力,还应该包括对学生进行四个自信教育,让学生在掌握外语语言知识、提高外语应用能力的同时,不断增强四个自信。

    “职场英语”课程教学,教师可从旅游模式(mode of travel)之巨变(radical change)着手,让学生自主收集相关资料,比较中国旅游模式过去和现在的区别,并以英语作为交流工具来展示自己的研究结果,在思考、讨论和互动的过程中,学习英语相关语言知识,提高自身的英语应用能力,并从旅游模式的“巨变”中感悟祖国之富强(prosperity)、经济之腾飞(development)、民族之复兴(rejuvenation)、社会之和谐(harmony)。Shopping是高职英语中的一个单元,shopping in the supermarket(超市购物)、shopping online(网购)以及making complaint(投诉)等都涉及公平交易问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引导学生在消费购物等环节中注意公平交易问题,同时发动学生查找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公平交易格言并翻译成英文,品味传统美德,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脉搏。

    “法语”课程教师在讲解法国体育项目时,可引入对法国的“小国球”——地掷球的介绍,结合中国地掷球运动员在地掷球世界锦标赛中连续夺冠,获得6次世界冠军的事迹,将法语学习、赛事翻译、体育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等有机地融为一体。

    (作者:贺星岳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研究员,邱旭光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所副所长、教授)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是党和政府给职业教育提出的时代命题。笔者以为,在实践中要有效解答这道难题,需要回答好彼此关联的几个问题。

    首先需要回答的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否有统一的模式?

    所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指在产业部门和教育部门之间、实际生产经营过程和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之间建立密切联系,发挥学校和企业双方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能力为主的生产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进而达到培养高质量人才的目的。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仅因校而异、因专业而异,而且因人而异。

    由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人才培养的一种手段,对于主要培养工程技术型人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因为各自的培养目标并不完全相同,因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企业资源的利用和介入程度也不尽一致,所以要因校而异。

    目前我国职业院校不同专业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差异很大。如机械制造专业和果蔬花卉生产技术专业,前者是和工厂企业合作,后者则是要到田间地头,与农户合作、向农民请教,两者不仅合作对象不同,合作方式、合作时间和合作内容也大相径庭。

    相同层次、相同专业的不同学习者,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需求也不一致。如以升学为目标追求的学生,和以直接就业为目标的学生,两者在学习内容标准、学习时间分配和学习方式选择上也会不同。

    事实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复杂性、多样性和跨界性等特点,正是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期难以深化的原因之一。加上我国幅员辽阔、民族多样和社会经济发展上的客观差异,很难用大一统的办法实施并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也不会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模式。

    其次需要回答的是,没有统一模式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实践中如何有效实施?

    对于学校来说,在实践中有三种情形可供选择:一是所有的人才培养环节,包括由企业承担的教学事宜都是学校自己做,如新加坡的“教学工厂”就是这样的一个范本;二是如果做不到自给自足,那就努力练好内功,用自身的行动和服务赢得企业的青睐与支持,不难发现,凡是校企合作做得好的,无一不是教师服务社会有能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有优势、解决企业难题有妙招的职业院校;三是如果做不到前两点,也要尽力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使校企合作效率最大化。

    校企合作只有在双方各自发挥最大优势的情况下才是最有效率的,也是最理想的。职业院校首先要用足自身资源,做足自身功课,仅就自己无力作为之事才谋求与相关企业合作。换言之,只有职业学校承担了学校本身应该承担的通用知识和技能培养的任务后,尚需企业完成后续的专用知识与技术技能培养的情况下,才应选择校企合作。也就是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合作之前首先要研究分析各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环节,各个环节要达到的目的标准以及包括实施场所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实施条件等要素,在此基础上,带着明确的标准和方案寻找合作对象,否则就会反复上演实习学生沦为工厂廉价劳动力的闹剧。

    再其次需要回答的是,合作企业在为学校解决人才培养所需时产生的成本该由谁来支付?

    这些成本包括因合作培养人才而消耗的材料成本、使用设备设施的折旧成本、指导学生的人工成本、支付给学生的实习补贴和福利保险等。由于合作成本是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所必需的环节中产生的,理所当然要由培养这些人才的主体来支付。也就是说,全额拨款的公办职业院校由拨款机构承担,如市属学校由市财政承担,省属院校由省财政承担,其他类型学校由各自的举办者承担。过去长期把校企合作不能有效开展的板子打在企业身上是极不合理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问题的实质是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及其分担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要回归常识、尊重规律、实事求是。

    解决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成本,企业依然不热心怎么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给出了明确答案,“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也就是说,如果学校举办者在支付上述培养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给予合作企业一定比例的利润空间,使参与企业不仅不会亏本,还有一定的利润,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为合作企业新的创利渠道,这样可能还会催生出一批专职从事这项工作的新型企业。事实上,德国校企合作搞得好,并不能完全归因于德国的传统习惯和文化氛围,研究结果表明,通过校企合作,德国的企业不仅能获得信誉这种无形资产,而且能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同样,如果我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成本补偿,同时辅之以宣传、表彰和激励等措施,那么未来中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将不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相反会形成学校热心、企业热情的“双热”局面,这道始终困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时代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作者:李德方系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把党中央、国务院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7个方面20项政策举措,包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等,引来社会高度关注。这份被视为“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的文件将给职业教育带来什么?困扰职教发展的难点问题能否得到突破?职教改革如何对接国家经济发展、产业升级需求?对此,本报约请多位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从不同方面进行了分析、解读。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助力职教发展

王扬南

国家资历框架也被称为国家资格框架,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项教育质量提升战略。我国政策性文件中首次出现“国家资历框架”这一概念始于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从2019年起,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探索实施试点工作,制定符合国情的国家资历框架”。这说明职业教育在建立国家资历框架这一重大制度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相关工作已逐步从理念和研究层面转到研制和落实阶段。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必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程。根据目前研究,一般认为,国家资历框架是根据知识、技能和能力(素养)的要求,将一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习成果(教育文凭、职业资格等)进行系统整理、编制、规范和认可而构建的连续性、结构化的资历体系。有学者将其比喻为衡量个人专业经历的标尺,引导社会成员职业成长的阶梯,沟通教育部门和产业部门的桥梁。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意义深远:一是有利于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育的学习成果表征一般是学历文凭,职业培训一般是各种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但二者之间缺乏融通和衔接,而国家资历框架为之提供了解决方案和路径。二是有利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家资历框架中不同资历等级的通用能力标准通过知识、技能、能力三个核心要素来进行描述,能有效克服“重知识、轻能力”弊端。技能和能力的获得需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育人功能与评价作用,需健全“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的育人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能有效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三是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通过国家资历框架这一制度与机制创新,转变长期以来“重学历出身、轻职业技能”的传统观念,打通技术技能人才上升成长通道,对于在岗培训和自学提升中获得的技能给予认证认可,具有现实而长远意义。四是有利于推动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国家资历框架沟通教育系统和劳动力市场,促进各类资历互认,从而使学习者根据自身和社会需要在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合理流动和晋升,搭建起人才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立交桥”,激励人的终身学习与发展。

建立国家资历框架需顶层设计与地方试点统筹推进。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情况比较复杂,国内各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也不均衡。因此,我国国家资历框架的建设和完善必将是一个复杂、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一方面需要协调多方力量加强顶层设计,形成部门合力;另一方面要发挥行业组织和企业优势,分批分步开发和制定能力标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等是立足中国国情,推进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探索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的积极探索。与此同时,要在吸收国外成熟经验基础上,立足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如广东省、上海市、国家开放大学等已有的本土实践,继续推进和扩大局部试点,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积累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资历框架建设要紧跟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促进国家资历标准的国际互认与对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职业技能人才的跨国流动、就业创造条件。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

办好职教活动周 树立职教良好形象

刘宝民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落实好《方案》关于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的要求,科学认识活动周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好活动周的服务功能,有赖于社会各界深化认识、创新实践、协同推进。

深刻认识活动周对树立职业教育形象、引导社会认同的重要价值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是,很多人仍对职业教育存有偏见。如何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让社会各界认可职业教育,让人民群众认同职业教育,是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2015年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近几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连续4年举办了职业教育活动周,并积极推动活动周制度化与长效化。各地各有关单位也因地制宜举办了系列宣传展示、职业体验、交流互动等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了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职业教育活动周正逐步成为全社会了解职业教育发展、体验职业教育活力、共享职业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

积极发挥活动周对服务国家战略、展示职业教育成就的诠释功能

当前,产业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预计未来10年内,随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我国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将继续保持不断增长的态势。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建设人才强国任重道远。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落实《方案》,培养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大国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推动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正成为历史的选择。

职业教育活动周将承担新的重要使命,要大力宣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宣传党和国家发展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尚,宣传职业教育对支撑产业升级、打造制造业强国、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战略的重要贡献,展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活动周要高效完成上述使命,必须始终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组织机制,始终创新服务方式。

创新机制,协同合作做好新时代活动周的宣传活动

举办活动周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社会各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各有关举办方要协同配合,群策群力,多方位提高活动周系列活动参与度和吸引力,不断提升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职业教育的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制订活动周方案,每年动态确立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注重可操作性,注重活动效果。

在具体活动组织上,要充分挖掘本地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劳动模范、大国工匠等资源,组织好“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四开放”“三贴近”“两走进”,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

在宣传方式上,要通过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让人民群众了解和认识职业教育。各地各有关单位可以积极主动创新宣传活动方式,除了利用好传统媒体渠道,还要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努力打造特色鲜明、有持久传播力的职业教育宣传平台和宣传品牌。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用新方略指导职教改革发展新实践

孙善学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职教20条集中了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教20条的主导思想是深化改革,主要目标是高质量发展,价值导向是强化服务,构成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好职教20条,需要深刻领会其中“新意”,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用新方略指导新实践。

“深化改革”重点是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深化办学体制和职业培训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制度以及决策咨询制度。“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按照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规律办学,全面落实“三个转变”和2022年职教改革发展的具体指标,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保障。“强化服务”重点是服务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建设,全面释放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

一是要充分认识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职教20条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实践证明了仅靠教育系统、仅在教育内部发展职业教育不行,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各行各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此,全社会要加强职教20条宣传,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文件上来,扩大职业教育政策影响,释放政策红利,调集教育内部、外部各种有利因素,形成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能。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推动职业教育理论创新,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兴学治教,加快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从类型教育的定位出发,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形成系统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的能力,试点“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行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和模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要从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以标准化建设为统领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各专业、各层次人才培养标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三是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好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各级政府要放得下、管得住、服务好,职业学校及行业企业等要敢担当、守规矩、有作为,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巩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成果,加强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准入类证书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化证书开发、评价制度,鼓励发展社会化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支持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巩固和发展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从而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法规健全、职责明晰、分工有据、合作有序、协同治理、共享发展的职业教育现代治理体系。

(作者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潘海生 肖鹏程 肖冰 马君 冯孟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经过5—10年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主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长久以来,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教育,一直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8367所(不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1388所,其中,社会力量举办中职学校3410所(含民办2069所)、高职院校412所(含民办320所),分别约占中、高职学校总数的四成和三成,合计占比39%。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先后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都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人兴办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可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为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提供了政策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项目体系逐步建立。在政策制定上,近年来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强调“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制定支持政策、购买社会服务时,将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公办院校同等对待”;在项目支持上,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有行业办学39所、占比19.5%,企业办学9所、占比4.5%,民办性质2所;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项目中,有民办高职院校103所,中央财政投入1.83亿元,民办中职学校65所,中央财政投入1.12亿元。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优势,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效提升技能需求供给的对接效率,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在每年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贡献50强”中,行业企业举办院校数量都占据半壁江山。

但是,从整体看,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还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参与渠道不畅通、制度环境不完善等困境,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职业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潘海生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肖鹏程系上海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肖冰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马君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冯孟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办好职教要夯实中职教育基础

于志晶 李玉静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选择不是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是长期广泛学习、比较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思想和经验模式,并加以本土化实践探索后作出的选择。

在这一格局中,中等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知识的层级上,还是在技术技能的层级上,中等职业教育都是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是进行系统职业教育的奠基阶段。二是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环节。按照美国生涯发展大师萨珀(Donald E.Super)提出的“职业生涯发展阶段论”,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分为成长、探索、建立、维持和衰退5个阶段。其中14—25岁的探索阶段是职业偏好逐渐具体化、特定化并实现职业偏好的时期,而其间对应中等职业教育的15—17岁年龄段,则是最为关键的职业生涯的试探期。三是中等职业教育所面向劳动人群的巨大规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左右。按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三种文化程度对应地将劳动力人口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层级,我国劳动力人口的层次结构仍为金字塔型结构,数亿计的初级、中级劳动力人口构成了金字塔的主体,他们恰是中职教育所面对的人群。

事实上,国家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这一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央已经明确阐明的“巩固提高”方针和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急迫任务,也是打好职业教育翻身仗的首要前提。

继续办好中职,要加快转型发展。中职的转型改革,要从现代教育为个体发展提供更多教育选择机会、满足学习者多样发展及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基点出发。第一,在实施形式上,一是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在课程类型、教育服务、教育对象等多方面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性;二是在入学模式、教学形式、学制等方面增强实施灵活性,切实满足不同背景学习者的需求。第二,在体系发展中,一方面,加强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融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衔接,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这也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均等认可的关键一环。第三,在自身发展上,一是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就业导向教育的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基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习者的就业能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学习者顺利过渡到劳动力市场;二是改革课程体系,把核心素养作为重要课程目标,加强对于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化生涯指导,从根本上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学生多样选择性。第四,在服务面向上,一是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优化专业布局,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社会服务,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拓宽服务对象,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于志晶系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玉静系职业技术教育杂志社副总编辑)

《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20日第4版 版名:新闻·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张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马晓伟

2019年2月20日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集中用餐是指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学生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

第三条 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第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中国战略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第七条 教育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九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第十条 区域性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职责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学生营养健康专业指导机构,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教育的相关规定,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相关活动,引导合理搭配饮食。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 学校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第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膳食营养等理念。

第十五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四章 食堂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

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应当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信息。

第二十九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第三十条 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应当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专间应当在加工制作前进行消毒,并由专人加工操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或者学校应当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十三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三十四条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一)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二)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三)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五)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十五条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 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第三十七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八条 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第三十九条 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第四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高等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大型活动集体用餐,批量制售的热食、非即做即售的热食、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留样,其他加工食品根据相关规定留样。

第四十一条 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四十二条 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

第四十四条 有条件的学校食堂应当做到明厨亮灶,通过视频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墙等方式,公开食品加工过程。鼓励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

第五章 外购食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

学校应当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

第四十六条 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并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

第四十八条 学校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

第四十九条 学校外购食品的,应当索取相关凭证,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不能即时分发的,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

第六章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

第五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二)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三)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四)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五)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第五十一条 教育部门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报告。

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教育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教育部门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发布和解释。

第五十三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主动关注涉及本地本校食品安全舆情,除由相关部门统一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外,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以及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采购、贮存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供餐单位)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或者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有食品安全法以及本规定的违法情形,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视情节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八条 学校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食品原料劣质或者不合格而采购的,或者利用工作之便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负责任、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规操作致使师生人身遭受损害的;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六)其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隐匿、伪造、毁灭、转移不合格食品或者有关证据,逃避检查、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者责任难以追究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的;

(四)其他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六十条 对于出现重大以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由国务院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所辖区域内学校集中用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学校食堂,指学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制作、食品供应及就餐空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供餐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指食堂中从事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

现榨果蔬汁,指以新鲜水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加工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果蔬汁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

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的定义适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三条 供餐人数较少,难以建立食堂的学校,以及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者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小规模农村学校的食品安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实施管理。

对提供用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参照本规定管理。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教职成司函〔201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第二十条激励措施,我部将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予以激励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认真开展自评自荐,填报《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自评表》和《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各地评选推荐结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请于2019年3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含自评表、申报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特此通知。


附件:

1.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自评表

2.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申报表


联系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弋凡、宁锐

联系电话:010-66097837/627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3月18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8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他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退休教授林泰、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刘建军、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级讲师陈果、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徐川、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学利、西安兴华小学二级教师王良、武汉市解放中学高级教师吴又存、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高级教师陈明青先后发言。他们结合实际就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理论教育、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全面做好立德树人工作、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当好学生引路人等问题介绍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这就要求我们把下一代教育好、培养好,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我们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思政课作用不可替代,思政课教师队伍责任重大。

 

习近平指出,党中央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我们对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建设,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发展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锻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深厚力量。思政课建设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系列规律性认识和成功经验,为思政课建设守正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有了这些基础和条件,有了我们这支可信、可敬、可靠,乐为、敢为、有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思政课办得越来越好。

 

习近平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思政课教师,要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第一,政治要强,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第二,情怀要深,保持家国情怀,心里装着国家和民族,在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关注时代、关注社会,汲取养分、丰富思想。第三,思维要新,学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创新课堂教学,给学生深刻的学习体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第四,视野要广,有知识视野、国际视野、历史视野,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第五,自律要严,做到课上课下一致、网上网下一致,自觉弘扬主旋律,积极传递正能量。第六,人格要正,有人格,才有吸引力。亲其师,才能信其道。要有堂堂正正的人格,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做让学生喜爱的人。

 

习近平强调,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要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要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用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要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要坚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传导主流意识形态,直面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要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用科学理论培养人,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立鸿鹄志,做奋斗者。要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落实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统一要求,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要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思政课教学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要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注重启发性教育,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在不断启发中让学生水到渠成得出结论。要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习近平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各级党委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摆上重要议程,抓住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努力办好思政课、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要坚持把从严管理和科学治理结合起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要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要完善课程体系,解决好各类课程和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鼓励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到学校去讲思政课。

 

丁薛祥、孙春兰、陈希、黄坤明、尤权、何立峰出席座谈会。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线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很多重大改革已经进入推进落实的关键时期,改革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把稳方向、突出实效、全力攻坚,通过改革有效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继续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推动落实重大改革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会议强调——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要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成果导向,精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机制,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要坚持国家目标导向,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分类改革,精准施策,加强监管。

 

会议指出——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深化改革要乘势而上,推出一些实举措,坚定不移推进重大改革,加快推动金融、减税降费、营商环境、科技、法治、政府管理、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群众关注的改革举措,通过改革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

 

会议强调——

 

今年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较多,要把握形势发展变化,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和制度设计。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解决问题的措施想得更周全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改革任务是实打实的,责任也是实打实的,必须一级抓一级。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想为敢为、勤为善为。要发挥督察促落实作用,避免多头督察、重复检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教育综合改革使得现阶段教师队伍越来越壮大,通过信息化来管理学校不再是纸上谈兵。钉钉,是阿里巴巴集团专业为中国企业打造的沟通和协同的多端平台,是一种数字化工作方式,现在,它终于将目光盯准了教育!



钉钉“未来校园”提供了一套教育的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软件上,基于钉钉沟通与协同优势,针对校园管理、教学工作、家校沟通、记录成长等场景,让校务办公、行政事务以及家校沟通全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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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校园”通过五个在线:组织在线、沟通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生态在线,帮助学校实现全面的数字化信息化转型,让学校拥有自己的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并同时具备大数据处理和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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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钉钉智能办公硬件产品线逐步丰富,三大系列14款硬件已涵盖门禁人脸识别、访客接待、无线上网、会议投屏、云打印等工作场景。在“未来校园”解决方案中,延伸出基于钉钉智连生态打造出校园卡、智能体检、电子班牌等工作场景的智能硬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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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钉CEO陈航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对高职院校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100万,这不仅是招生规模的扩大,更是服务群体范围的扩大,而且对高职院校的考试制度、招生政策、专业建设等提出了新的高要求,需要我们职教人遵循以人为本的终身教育理念进行改革创新。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在当前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的背景下,许多职业院校发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育人优势,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在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引导和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地方、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在职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和创业能力等方面作出了贡献。2016年,高等院校培训注册学生829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1.4倍;结业学生920.4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21.9%。中等学校培训注册学生4462.7万人次,比2012年增长10.2%;结业学生4720.6万人次,比2012年降低14.7%。职业院校在校内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上亿人次。2019年比2018年扩招100万人,校均规模将要大幅度增长。我们的职业院校有条件、有能力、有经验发挥优势,配合国家重大战略,继续扩大战果。

  盘点职业院校培训模式,有以下几大特色优势——

  一是推动职业院校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近年来,教育部推动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发挥本校师资专业优势,多形式、多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中国制造2025”、精准扶贫、“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京津冀协调发展、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2011年以来,教育部已在普通高校建设了50个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建设了一大批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如:2017年全国有500多所高职院校探索了产教协同“走出去”的新路径,短期培训境外人员38万人次。商务部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5年已为“一带一路”沿线的110个发展中国家培训了1400多名教育及港口、汽车产业学员,有效提升了中国职业教育和“中国制造”的国际影响力。天津5所职业学院在泰国、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设立“鲁班工坊”,开展了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推动各类院校面向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引导推动各地各类院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培训特长,精准对接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积极承担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委托的各类培训项目,批量培养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的技术技能人才,有效化解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如:自2009年以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承接深圳市民政局项目,招收14批次796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促进了退役士兵的转型和就业创业。全国21个省市近300所各类院校参与实施面向农民工的“求学圆梦行动”,探索了“不脱产、不离岗、送教如企业”、订单式教育模式,61万名农民工参与了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推动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如:天津市职业院校积极推进“双证融通”改革模式,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贯通。截至2017年年底,有18万名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推动社区教育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国已有近767个县(市、区)形成了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主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等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面向异地务工人员,开展了“异地务工人员融入顺德”的培训。长沙市雨花区针对失地农民、失业人员,开展了“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成为新时代的一项新任务,刚刚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一要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形成全民终身学习良好氛围,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二要加大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职业培训。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十大领域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三要加大政府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以准入制的有效标准去评估、监督、规范培训市场。四要加快学分银行建设,构建国家资格框架。以学分银行建设为切入点,建立统一的国家资格框架,探索制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学分互认与转换标准,并搭建转换平台。五要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通过制度保障,使持有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较高的待遇和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相关待遇。

  (作者:孙诚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3月18日 04 版

2018年,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首次超过本科毕业生

 

“小龙虾学院没有就不了业的。”今年全国两会上,湖北某职业技术学校首批“小龙虾学院”的在校生还没毕业就被“预订一空”的消息,一度成为热点。背后潜藏着的,是大家对职业教育的关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指出,高职院校今年要大规模扩招100万人。

 

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规模,职业类学校的数量、年招生及在校生的数量都是全球第一。那么,职业教育的历史是怎样的?我们为何要花大力气办职教?未来又会如何?

 

苏联引进,国家统分统配

 

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一种制度上的设置,与中国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重工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为了满足经济建设的要求,国家设立“一五”计划,并从苏联引进中等技术学校教育和技工学校教育的模式。

 

1953年,中国已经建立起以中专(三到四年学制,培养中等专业技术干部)和技校(三年学制,培养中等技术操作工人)等为主体的职教体系。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中专和技校发展迅猛。这段时期施行统分统配制度,中专和技校的所有运行费用纳入国家计划。学生一毕业,便根据计划被直接分配到相应的工厂。

 

同时,为了适应工业大发展的需要,国家通过各种方案来鼓励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工厂劳动制度,即学校的学生进入工厂实践,工厂工人进入学校学习。这种“工学结合”不仅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很多实践机会,也为企业培养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

 

虽然职业技术教育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滞了一段时期,但在1978年后又进入了一段新的发展期,并在1996年达到高峰。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1980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颁布,提出了将一部分普通高中转为职业技术学校等倾斜政策。1983年下发的《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提出对教育部门主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每年追加一次补助。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初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1980年到1985年,高中阶段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农业职业高中的在校生分别增长了26.4%,9.1%和4.8倍。从1987年到1992年,国家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从0.603亿元上升到14.21亿元。而真正为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法律保障的,当数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

 

中国教育的半壁江山

 

1996年的《职业教育法》使职业教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它明确了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办学体制,提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方法和途径。但与此同时,国家对职业高中的学生施行统分统配的制度开始松动,原有的职业教育体系与市场化之间的张力也逐渐显露。

 

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膨胀的职业教育培养了大量的职业技术工人;另一方面,当时的国企改革带来的下岗潮却缩紧了技术工人的需求。国家开始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的商品化,包括废除原来的统分统配制度,取消对职业教育学校的补助,提倡职业教育的市场运作等。1999年,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政府将减少对职业教育在招商和就业、教学设施、专业设置和课程等方面的投入。这一切都表明国家开始将市场规则引入职业教育领域。

 

中职教育萎缩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技术工人和普通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下降,“这也是那些年我们的产品质量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位从事职业教育30多年的老教师说。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5年职业教育被确定为中国教育的战略重点。当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此后几年,中职学校的招生情况开始好转,教育规模、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十年后,中国职业教育规模已与普通高中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旗鼓相当。

 

近年来,在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职业教育就业率却逆势增长。

 

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8年就业蓝皮书显示,2017届大学本科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为91.6%,高职高专就业率为92.1%,高职高专就业率首次超过本科。公开数据显示,在近年的新增就业人口中,超过六成是来自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而在加工制造、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快速发展的行业中,新增从业人员已经有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

 

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伊琳娜·博科娃曾评价中国的职业教育说,“规模大、就业率高的中国职教为世界提供了经验”。

 

“扩招100万”释放重要信号

 

然而,职业教育的高就业率并不等于高质量就业。

 

首先,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收入水平还不算理想。其次,职校毕业生的流动性大,就业初期的离职率高,上岗不久便离岗的现象较为普遍。另外,目前的就业市场过于重视学历,职教学生要面临社会上无处不在的学历门槛,无论是求职、升职还是落户,无一不要求高学历。这直接导致了职业教育吸引力下降,这也是近两年职业学校再度面临招生困难的主要原因。

 

“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3月5日上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出的这段话很快引发了热议。

 

很多人注意到,报告中高职“扩招100万人”的表述并不是放在教育部分,而是出现在“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部分。

 

“这是一个重要信号,体现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职业教育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许玲说。

 

职业教育正进入大发展的春天,不久前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两会传来的新消息则给这个春天增加了更多暖意。

 

“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的表述,同样引发了一系列解读。“高职招生的生源和过去不一样了,我们的选才标准也肯定要有所变化。针对农民工、退伍军人可以尝试参考其过去的工作经历,采用申请制的模式。”许玲说,职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将迎来改变,更突出个性化。

 

今天,中国正处于推动制造业升级的关键时期,从“低端制造”向“精品制造”的转型,都需要高素质的“工匠”。

 

于此历史性时刻,重视职业教育,并为其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比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瞭望东方周刊》《中国教育报》等。

“小龙虾专业”火了。近日,湖北汉江艺术职业学院首批小龙虾方向的学生还未毕业就被预定一空,平均月薪超过万元。

 

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浓墨重彩关注职业教育的大背景下,这件事更加引人关注,向人们印证着接受职业教育可能带来的美好前景。

 

不过,有人说,无论是高职扩招100万,还是中央财政大幅增加投入发展职业教育,对于不少家有考生的家庭来说,仍然无法放下疑虑和偏见。

 

不过,做完下面的几道题,您的想法可能会有所改变。

 

话不多说,请听题。

 

判断题1:职校里都是成绩不好的学生,成长环境差?(X)

 

近年来,新闻媒体上爆出高职录取分数线超过二本的事例。

 

例如,2015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的录取分数全部超过了该区域的二本线。

 

山东省参与投档的高职院校中,理科14所、文科18所院校的最低分超过二本线;河南、湖南、湖北等地均有部分高职院校分数线超过二本线。

 

2018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负责人也表示,“我们每年的录取分数线都比本二线高”。

 

从生源来看,职业教育也不再是单纯按照分数排列的被动选择,多了主动选择的成分。

 

有人为就业考虑。去年媒体曾报道湖北咸宁高中毕业生席国胜,高考成绩离一本线仅差4分,因为看到高铁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选择报考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道机车专业。

 

还有人是因心仪的专业而来。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啤酒酿造专业的学生梅欣怡也是这样,高考超二本线18分,因梦想成为一名啤酒酿造师,她只考虑有酿酒专业的学校,最终到高职圆梦。她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规划,进入中德合作班,学德语,去德国交流学习。

 

从学校质量看,近年来教育部实施了示范性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重大项目。

 

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长刘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37亿元,同比增长26.6%。

 

有了这些措施,相信职业教育的环境和质量会进一步提升。

 

判断题2:职业教育学历低,不能升学没前途?(X)

 

曾几何时,职业教育被看作是一条“断头路”,一旦进入职教轨道,就意味着与大学无缘。但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具体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等等。

 

在实践中,各地已经行动起来。

 

广东:去年出台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提出扩大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规模。到2021年,本科高校招收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比2018年翻一番,中职学校毕业生升读高职院校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北京:北京市提出构建“中职—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扩大‘中职—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扩大‘高职—应用本科’贯通培养、‘中职—高职—本科’贯通培养规模”。

 

浙江:2018年5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实行刚性计划管理,列入中职学校和本科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中职招生纳入各市统一中考,按计划招生,根据当地中考成绩、所填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年后升本科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方可录取。

 

事实上,不仅升学途径在打通了。在就业的一端,也在打通。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在去年发文,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审,技工与工程师职称可以衔接。这个政策意味着,技能人才的职场天花板开始被打破。

判断题3:技能单一,就业容易失业也容易?(X)

 

上职校、学技能,这个认识是没错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花三四年的时间只会做一种工作。

 

对企业进行调研发现,企业用人单位最为看重的中职生职业素养中,排在前五位的是岗位适应与耐挫能力、信息处理与学习能力、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动手操作与实践能力、创造思维与判断能力。

 

技术技能人才的理想成长路径是产教高度融合,从基层做起,根据不足接受教育,再回到岗位,职业教育应该伴随始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就释放了这样的信号。

 

根据方案,今年我国将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同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从2019年开始,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

 

职教,出彩人生

 

在今年两会上,就可以看到一些被技能改变的命运和赢得的出彩人生。

 

“90后”全国人大代表邹彬:大国工匠正少年

 

2015年,邹彬前往巴西参加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获得砌筑项目的优胜奖,实现了中国在这一项目上零的突破。

 

今年,邹彬提出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建议,他建议推出更多举措,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覆盖率和长效性。为此,他牺牲了很多休息时间,深入工地、工厂进行调研。

 

杨金龙:培养出更多技能人才,是我想做的事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技师学院汽车整形与涂装专业教师杨金龙,从杭州技师学院毕业后,2015年,他代表中国赴巴西参加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摘得汽车喷漆项目金牌,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获奖空白。

 

回国后,许多公司向他发出邀约,可他收下的,却是那本浙江省“0001号”特级技师证书。“很多人说我傻,放着赚钱的机会不要,去当又苦又累的教书匠,可我知道,培养出更多专业技能人才,才是我想做的事。”杨金龙代表说。

 

柴闪闪:把自己寄到人民大会堂的快递小哥

 

全国人大代表柴闪闪,是邮政系统一名普通的邮件接发员。2004年,他中专毕业,从湖北省老河口市只身一人来到上海,进入邮政系统成为一名扛包裹的邮件转运员。在上海邮政“业务技能练兵”中,柴闪闪五项全能第一,获先进工作者,上海市优秀青年突击队员……从一名农民工成长为业务能手和青年骨干。他表示,2009年前后,不只接发员,公司内的一些管理岗位都向更多的人群开始开放,户籍、学历等不再是硬指标。像他这样的外地户籍农民工,也可以和大家一样,平等地获得工作机会、工作报酬。1年前,年轻的柴闪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令人振奋。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类似“小龙虾专业”火起来,职业教育成为一种教育类型,每一个接受职业教育的孩子都能拥有出彩人生。

 

(来源: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楚天都市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教育部网站、新华网、浙江在线、浙江职成教网、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政府工作报告把“职业教育”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万亿市场规模的职业教育将迎来快速发展契机。从目前情况看,发展职业教育仍然需要破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难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面向社会需求、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职业教育是整体教育体系中最适合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同时避免社会资本一味逐利,关键在于要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需要探索建立合理的办学模式和办学制度,而不是由资本直接办学。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既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也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改革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提高办学质量。中央财政大幅增加对高职院校的投入,地方财政也要加强支持。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奥克股份董事长朱建明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除了超乎预期的“减税降费”力度,让他颇为意外的是“职业教育”。“政府工作报告中职业教育部分篇幅很长、力度很大,符合当前产业结构升级改造和扩大就业的需要。”

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占比14.6%;今年在公共事业支出缩减的情况下,教育支出不减反增,占比将达到14.8%。财政部编制的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明确了投向,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安排237.21亿元,增长26.6%。这显示出国家对于职业教育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寄予了厚望。

职业教育板块处于政策红利期,国联证券测算,至2020年,职业教育市场规模将从2015年的4535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6000亿元以上。其中,学历职教市场规模2020年将达到1976亿元,非学历职教市场规模明年将突破4000亿元。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2023年中国中等职业教育行业发展模式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0年,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规模将从3160亿元扩大至9859亿元,增幅达200%。近万亿元市场正蓄势待发。

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

对于职业教育摆在如此重要位置的原因,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研究员姜大源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提出应对新形势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稳就业成为六稳之首,而职业教育正是稳就业的最好抓手。

3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在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说,今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一些情况要引起重视。比如,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凸显,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高技能人才短缺,求人倍率一直大于2。就是说一个高技能人才有两个以上的岗位等待他。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指出:“我国高技能人才储备量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匹配。根据人社部2018年的相关数据,有技能劳动者1.65亿人,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高技能人才有4791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9%。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技能劳动者比例偏低且结构不合理,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用工需求扩大的重要瓶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郑亚莉在调查中发现,在国际市场,像吉利汽车这样的企业,对优秀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性,在某种程度上已高于对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泰州市市长史立军说,纵观世界工业发展历程,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大国。要想实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跨越,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针对国内集成电路行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建议,加强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要着手培养微电子产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关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产业需要,同时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姜大源介绍,2.87亿农民工中70%-80%只有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因为缺乏一技之长,收入水平很难提高。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上述实施方案提出,要发挥企业的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史立军认为,从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实践看,仍存在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协同不力等方面短板。具体表现为:在没有具体可操作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前提下,联合培养学生并未成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社会责任;有些企业投入了资金或设备,与学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联合培养学生,但因学生平时实训不足,导致其技能水平与企业要求存在差距,而企业的投入难以“产出”。

国金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吴劲草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企业与学校可以联合建立实训机构,探索人才培养机制。此外,政府或进一步支持学历类职业教育学校的发展。如中职院校、技师学院、高职等职业教育学校。这一类学校民办占比有望逐渐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中国制造业将持续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对技能型人才需求将持续增加。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议高度重视技能领域发展研究及技能人才需求,以此为基础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学科设置及招生设置,从而保证职业教育的有效性以及供需平衡。同时,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进学校、培训机构、企业的深度合作,三方在课程设置、教师资源共享、培养模式选择、实践操作等方面构建强有力的资源互补,发挥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黄望明从事铁路客车车辆检修工作已30年,先后发现了3000多处安全隐患,排除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故障200余件。在同一线技术工人研讨破解难题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未来铁路发展对技能人才之忧。“如何让更多年轻人真正愿意吃上‘技术饭’任重道远。”黄望明提出建议,希望完善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改进对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着力解决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问题,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等。

3月14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河北将通过4大工程计划、7大主攻方向、30条改革发展举措、5个专项方案,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使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了解。微信图片_2019031614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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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此外,报告中还罕见地部署了多项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举措。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如何改革完善?联系一个多月前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

    与普通高考不同的“职教高考”要来了!这是不少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判断。如何建立完善“职教高考”制度,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两会代表委员。

    为何要建“职教高考”制度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一点让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朱世宏感到格外振奋——国家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就业问题至关重要,职业教育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说,“职教20条”第一句话就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两类教育应对应两种考试制度,需摆在同样重要地位,形成两类高考‘双轨制’格局。”苏华建议,应尽快按照“职教20条”要求,完善落实“职教高考”制度,畅通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渠道。

    苏华认为,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畅通从中职、高职跨越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渠道,是我国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

    在他看来,通过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大幅增加面向中职学生的本科招生计划,让数千万职校生和普通高中生一样享受到高考升学的“阳光大道”,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良好局面。

    “职教高考”考什么

    在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实训中心主任王红军看来,“职教高考”这个名词虽然很新,但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却已经在江苏实行了很多年。

    他介绍,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江苏就出现了面向职业学校招生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简称“对口单招”),此后不断完善招生政策。从2008年起,江苏又实施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制度。这与“职教20条”提出的“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基本一致。

    “就在十几天前,江苏还组织实施了‘对口单招’考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技能以及语文、英语、计算机等科目,总计1000分。”王红军告诉记者。

    “我在学校主要负责技能考试部分,目前的‘对口单招’属于中职学生升学的主渠道。”王红军说,“对口单招”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职业院校“高考”的一部分,“文化科目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技能考试按国家考试的要求去做,非常规范。”

    据介绍,经过多年实践,江苏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对口单招”、五年制高职、中高职衔接“3+3”和中职本科衔接“3+4”为主体的现代职教体系架构。目前,江苏中职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人数的比例达到40%左右,成为该省高等教育普及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王红军看来,未来,“职教高考”还应继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这也与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的目标相符合。

    至于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的分数比例,王红军介绍,目前江苏的比例应该是7∶3,共计1000分,“这一比例应该说还是比较合适的,中职、高职和本科院校都比较认可”。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对已经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中职毕业生来说,相对比较容易。那么,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参加“职教高考”,应该怎么考?

    对此,王红军建议,普通高中学生参加“职教高考”,采用高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是可以的,最主要是学生要有学习相关专业(或技术)的兴趣。退役军人、农民工群体入学,可能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考试和面试,便于后续分层教学,因材施教。

    苏华则建议,要像普通高考一样,逐渐完善“职教高考”的组织管理与服务,适当提前公布“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让考生提前知晓报考信息。考试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高考试题及答案,方便考生正确估算分数,有利于教师对“职教高考”的总结、分析。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中职学校参加‘职教高考’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与普通高考同等的高考成绩激励机制。”苏华强调。

    “职教高考”生源从哪儿来

    近年来,我国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吸引力不强,招生难现象较为普遍。

    “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明显滞后。”苏华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的局面,让学生和家长消除顾虑、看到希望,必须发挥“高考指挥棒”的重要作用,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有奔头”,才能吸纳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的生源有着清晰的表述:“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与此同时,“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等配套措施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系统地提出。因此,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未来或许成为高职院校的重要生源。此举意味着高职院校的“围墙”将被彻底打开,还原了高职教育作为社会高端技能人才供给重要载体的主要职能。

    王红军介绍,当前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来自4个方面,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3+3”等中高职衔接项目的学生、对口单招的学生以及普通高中提前招生来的学生。对高职院校来说,这四类学生当中质量最高的还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但是这部分学生考上了报到率不高,“而参加对口单招的学生报到率几乎是100%,慢慢成为现在江苏高职主流的招生途径”。

    对于这部分“对口单招”升入高职的学生,王红军认为其技能基础较为扎实,“生源质量很好”,但多途径的来源也给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上带来比较大的压力,“我们会进行分类分层教学,即便同一个专业,也会根据生源的不同进行分班,有的文化素质高一些,有的则是技能强一些”。

    “目前,我们高职院校不能保证生源质量的统一,但我们会努力让他们毕业质量达到相似水平。”王红军说。

    苏华建议,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录取人数,大幅提高“职教高考”本科招生指标数,实现“职教高考”和普通高考在本科招生计划数上大体相当。

    “同时,打破升学区域限制,实行全国统招统考和各省份单独命题相结合,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通过‘职教高考’面向全国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苏华说。

    职业教育升学立交桥须再设计

    职业教育发展好了,能够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并有效分流高考升学的压力,避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现象,为深化教育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长皇甫立同说:“如果中职与高职、普通高中与高职之间能够打通,将是真正落实以人为本、以生为本。”

    皇甫立同说,各行各业都需要踏踏实实做具体事的人,如技术性工人、高级技能人才等。这些人才目前大量短缺,如能拓展他们的上升通道,将增强这类职业的吸引力。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部分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2”本科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同时,也有一些高职院校试点举办本科专业。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楼旭庆在今年2月教育部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本科层面,除了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外,2018年及今后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将主要定位在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独立学院转设也要向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同时,在高职或者专科层次,要积极拓展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为城乡新增或者存量劳动力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苏华建议,应优化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衔接机制。高职院校招生应把中职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主要依据,进一步扩大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比例。鼓励优秀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对口专业开展“3+2分段学制”协同育人。探索高职毕业生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接受“专业硕士”阶段培养。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外国语学校教学处副主任李鸿彬则表示,要想使“职教高考”的积极作用落到实处,还需用系统性思维设计。

    “当前,家长和学生普遍不会把高职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会判断普通高校发展的空间更大。职业教育的上升途径,究其根本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李鸿彬提醒说,“如果社会上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之间的差异太大、梯度太大,如果职教生的职业前景不被看好,待遇比较低、发展空间比较小,那么一个职业教育招考制度的改革,或许也不能完全解决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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