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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一)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入学工作可以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民办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

(二)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的民办学校数量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入学办法统一招生。由于历史原因,城镇居民小区配建教育设施举办成民办学校的要逐步依法收回,本小区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三)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集团校、联盟校等形式开展的合作办学予以严格规范,对违规共用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行为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为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县、乡、村、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二)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的特殊性,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地要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五、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各地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二)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三)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六、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由于监管不力,民办学校未按规定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民办学校处罚外,还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于2020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9日

3月11日,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延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基础教育工作视频会,对下一阶段延期开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仍然是北京教育系统的首要任务。

下一阶段各区各校将如何开展延期开学工作?特别是如何更好地保障同学们的居家学习和生活?小编为您精选了主要内容,一起来看。

优化线上教育与学生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教学实践

各区要在梳理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基础上,充分考虑线上、线下不同模式的特点和有效性,处理好线上教育、线下学习的关系。

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丰富学习资源、组织管理、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优势,按照教育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线上答疑、个性化学习、小组互动探究、教师个别辅导。

将线上教育与线下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自主阅读、自主锻炼、自主居家劳动充分结合起来。

各区要严格规范线上教育行为,不得普遍要求教师直播上课或录课,除中学毕业年级外,不统一组织线上集中学习,不留作业,不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


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1、加强体育锻炼


积极指导学生在科学防护、避免聚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每天进行积极的体育锻炼,包括适量户外锻炼。

结合居家条件,提供趣味性强、易掌握、增强体能的健身操、徒手操、韵律操等资源。

通过网上运动会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团结拼搏的意志品质。


2、增加美育活动

通过网上音乐会等多种形式,陶冶学生艺术情操,引导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美术、书法等美育活动内容进行学习和欣赏,引导学生保持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


3、增强学生互动交流

创造条件,建立网上学习小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平台,为学生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丰富学生网上集体活动,消除孤独感,增强学生归属感。


4、加强学生心理防护

主动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开通心理咨询热线或网上在线咨询,畅通心理咨询渠道,及时进行沟通和有效指导。

强化学生自主发展能力


1、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加强对学生学习计划、学习方法、学习工具、学习资源等多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梳理转化学习成果,让学生学会学习,形成独立学习的能力。


2、提高学生生活能力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学习必要的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3、提高学生自我规划能力


引导学生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居家学习生活规划,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学习需求,自主选择课程资源和学习活动,自主安排学习与休息的时间。


进一步充实教育资源内容


1.市级将继续加强对初、高中毕业年级各学科的复习指导,同时提供高一、高二年级各学科复习课程,以及各年级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课程。各区可结合实际,提供相应课程供学生选择。


2.充实基于学科素养的专题性、综合性学科教育资源内容。围绕学科思维、学科方法、学科历史等内容,开发如语言类名著鉴赏、数学思维训练、物理思想方法、病毒与生物、古今中外重大疫情专题讲座、音乐赏析等学科专题课程。挖掘当前疫情防控教育资源,结合学科教育和学生兴趣,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注重因材施教。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学习中的困惑难题和拓展提升需求,开发针对性的辅导、答疑课程。对学生自主开展合作学习、小组学习的问题,加强集中指导。对学生个别学习遇到的困难,开展个性化的辅导答疑。

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1、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广泛听取和吸纳家长对学校延期开学工作的意见建议,把学校延期开学期间的有关政策、工作安排及时宣传到位,让家长更好的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教育。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结合实际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加强区校对家长疫情期间家庭教育的指导。围绕亲子关系、亲子沟通,丰富家庭教育专题课程资源,帮助家长提高亲子沟通能力,减少家长焦虑。

3、关注家长特殊需求

及时了解和关注抗疫一线家长、复工复产后家长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尽可能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我省2020年教育重点工作进行梳理。
  202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措施、补短板、提质量,着力提升教育治理效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原更加出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完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制。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引导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线上线下载体,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等载体,提高理论武装的实效性。在全省教育系统组建宣讲团,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常态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教育系统建成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深入学习贯彻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第27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2.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高校党委运行体制机制,督促各高校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指导各高校抓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学习贯彻、对照修订和落实工作,细化完善并严格落实好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省管高校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健全完善“3+1”年度考评体系,配合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好高校“三长”进党委(常委)工作。指导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换届调整工作,重视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高标准办好全省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高校中青年干部、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师生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等系列培训班。做好向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河南省“三学院三基地”等培训机构选派学员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不断完善高校党建体制机制,构建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实施全省高校党支部建设“两化一创”强基引领三年行动计划,评定 200 个省级“样板党支部”。继续推进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积极开展“双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对中小学校、民办学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分类精准指导,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全面理顺和党组织、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4.加强和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工作。完善和落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修订完善全省教育系统加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施方案。以新的“五个一”建设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开展高校“党委书记谈统战,统战部长谈宗教”活动,遴选培养一批宗教工作专家队伍,明确3-5个研究基地,有效提升高校宗教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组织开展第八届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确保新生参与率达到100%,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在大学生中得到宣传普及。
  5.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召开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修订省教育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化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拓展深化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为基层减负成果。强化政治监督,全力配合支持省委巡视工作,大力推进厅直属单位(学校)巡察工作,做好巡视和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6.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组织举办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技能大赛,支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建立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配合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一体化建设,启动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校“十百千”工程,用5年时间遴选10所高校、100所高中阶段学校、1000所中小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校。履行政治把关责任,组建教育系统教材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各学段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组织举办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和全省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继续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遴选第五批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实施课程思政“五个一”工程,推出一批示范课程,选树一批教学名师和团队,建立一批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遴选一批高校教学研究中心,建设一批示范高校。
  7.加强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创新德育工作形式,推动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组织开展好开学第一课、学习新思想、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寻找最美孝心少年等主题教育活动,丰富育人载体。继续实施班主任素养提升工程,建成一支强有力的德育工作保障队伍。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不断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水平。推进校外教育,引导各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各种家校沟通形式,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8.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和汉字大赛。继续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加强对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基层干部和教师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召开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大会。
  9.加强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努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好第五届全省中小学“最美大课间”、体育艺术“一校一品”展评活动。坚持普及与质量提升并重,扎实推进校园足球深入开展。组织参加全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举办全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进全省中招艺术考试试点工作。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中原行动,全面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建设,加大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做好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强国防教育,推进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举办全省学生军事训练营。研究制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培养学生的劳动情感、劳动技能和吃苦精神、奋斗精神。
  10.深化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为重点,启动教育系统“新时代 新梦想”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优秀影视公益展播、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演以及“两创两争”创先争优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表彰展示活动,开展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推荐工作,对首届省级文明校园(标兵)进行年度复查。
  三、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1.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地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研指导和课程实施日常监督。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创建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和特色校。落实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校外线上线下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12.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积极创建新一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先行示范区”,遴选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省级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着力深化教学领域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13.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深入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深化与沿线重要支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充分发挥河南文化特色优势,讲好黄河故事,加快推进孔子学院改革发展,深化国际中文教育。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加强国际人才培养和联合科研合作,提升开放办学水平。鼓励高校走出去,建设高质量境外分校。提升来华留学质量,规范外籍教师管理。搭建高层次国际平台,拓宽高校合作渠道。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大力培养国际组织人才。做好对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继续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不断优化民办教育发展外部环境,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持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决遏制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不断提升民办学校防范化解风险意识和水平。加强民办学校内涵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15.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管服务。修改完善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规范教育行政审批,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总结提炼济源市、汤阴县国家改革示范区和襄城县“县管校聘”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扎实推进河南大学等10所省属高等院校员额制管理试点工作。
  16.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研究制订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配合立法机关完成《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调研。开展2020年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组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验收,认真做好教育部对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整体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开展全省教育大会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强化督学培训。探索实施省督学定点联系县制度。
  四、构建终身学习教育体系
  17.加强教育顶层设计。做好《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河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河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检测评估。根据教育部部署和我省实际,适时启动河南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谋划教育领域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项目举措。根据教育部和省委有关改革精神,推动全省教育领域重要改革事项和任务落实,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学校办学活力。
  18.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消除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提高普惠率和公办覆盖率。推动各地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政策,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健全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和无证园治理全面整改,建立并完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实现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
  19.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控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消除超大班,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
  20.推进普通高中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国家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和河南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督促和指导各地如期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目标,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重点培育一批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一批省级示范性教学创新基地、一批省级示范学科、一批育人方式改革研究课题。
  21.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组建河南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建立对接产业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重点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实训基地、专业群和示范性职教集团;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重点支持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国家级“双高”院校和“优质校”建设,支持建设10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高职扩招行动,确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
  22. 打好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战。加快组织实施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计划。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推动一批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等一流本科建设项目,加快新农科、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探索“书院制”、“学分制”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好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战。建立完善人才培养评估评价体系,完善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预警通报机制,增强专业设置调整的前瞻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引领,构建国家、省、学校三级学生竞赛体系,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质量。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
  23.全力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质量导向的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快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做好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确保增列一批新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继续实施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做好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推动有关高校积极参与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大力实施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加大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力度。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导师培训制度。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加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启动实施河南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24.提高继续教育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规范化、特色化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持续开展高等继续教育高校评估和校外教学点检查、备案工作。编制高等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提升高等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继续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评选工作。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性老年开放大学(学校)。举办2020年河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5.提升科研支撑能力。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设立重大课题,开展协同攻关,建设高校智库联盟,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课题。推进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持续实施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协同创新中心体系,加强大学科技园、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众创空间建设。推进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鼓励引导高校增强协同能力,深化校地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加强高校学报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做好学风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五、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26.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教育脱贫任务,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抓好资助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学业。改善办学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开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发挥高校作用,继续实施校地帮扶,助推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巩固成果、固强补弱、提高质量、确保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做好教育对口援疆工作。
  27.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作用,加快推进省校一体化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和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功能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创业精准指导服务进校园计划和特殊群体毕业生公益帮扶行动,力争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军入伍、自主创业人数明显提升。加强高校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和创业基础课程建设,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创新创业项目选拔大赛、创新创业标兵评选和巡回演讲等活动。健全就业评价反馈机制。
  28.办好特殊教育。继续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探索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就学情况回访和监测制度,努力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方式。不断扩大残疾人群体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推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
  29. 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加快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现信息化基础环境的“提质增智”。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优质特色资源共享,构建强校带弱校、优秀教师带其他教师的长效机制。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持续开展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构建基于数据的决策管理与服务机制,着力推进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开展教育信息化2.0示范区、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大高校智慧教室建设力度,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建设深度融合,为实现课程革命、营造高质量课程文化提供基础支撑。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开展“牢记育人使命、志做‘四有’教师”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出彩河南人”之最美教师宣传推介活动。开展“时代楷模”、最美教师等宣讲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
  31.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创新规范编制管理。会同省委编办等部门研究制订《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试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小教全科”培养计划和“农硕计划”,启动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完善教师培养补充体系。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进乡村首席教师试点工作。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推进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一体化。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创新实施“互联网+教师培训”新模式,分层分类建好教师培训课程超市,建立自主选学服务平台。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健全各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基本实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教师梯队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中小学名师海外研修项目。
  32.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化各类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遴选认定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切实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重点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持续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校任教。
  33.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强化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示范,建设一批省级高校教学名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校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加强青年教师培训,举办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选拔项目。实施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引进培育一批“高精尖缺”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34.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督促各地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健全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的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成新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8000套,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农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教师生活补助、地方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等政策落实。
  35.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抽调中小学教师等事项,研究制定我省中小学教师具体减负清单,严格规范教育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营造广大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
  七、提升教育保障水平
  36.提升经费保障能力。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十大教育行动计划”,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推动落实省以下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落实教育政府拨款、学生资助、学校收费、社会投入政策支持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建立约谈制度,确保实现 “两个只增不减”,努力实现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只增不减。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师范生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确保高职扩招后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完成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调整工作。完善评价体系,在竞争性专项业务经费的因素指标中更加突出人才培养。研究出台我省教育系统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对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监管,探索内部审计与内部巡察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全面防控经济风险。坚持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继续实施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年活动。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推进高校所属企业改制。逐步构建教育系统现代化后勤保障体系。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37.全面提升依法治教水平。继续贯彻落实教育“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认真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落实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8.加强机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政治忠诚、组织过硬、务实清廉、争先出彩的模范机关。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持续实施“互联网+教育政务”服务行动计划。建立督查台帐,发挥督查利器作用,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落地生根。提升信息工作水平,构建大宣传格局。注重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39.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政治责任,协调推进大中小国家安全教育。落实平安建设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安全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消防、校舍、校车、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反恐、扫黑除恶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校园欺凌等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联络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能力。依法处置“校闹”。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群众走访、群众来信、专线电话“四位一体”的高效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化解特定利益群体集访高发多发问题,扎实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云南省教育厅11日发布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通知明确,云南省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高三和初三年级预定3月23日开学。

  通知预定开学时间为:3月16日,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返校返岗,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和疫情防控、控辍保学等工作;3月23日,高三和初三年级开学;3月30日,中小学其他年级开学;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分批单独通知,各地各校(含校外培训机构)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不得自行开学。

  通知要求,云南全省各地各校要根据预定开学时间,严格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学工作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师生员工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对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的区域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招收境外学生的边境县学校,要对全校师生员工特别是境外学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旅居轨迹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风险判定,建立风险评估档案;外籍教师学生(留学生)按照国家和省外事方面规定执行,开学前不返校,返校后与中国师生一视同仁,无差别实行防控措施。

  每天在线学习时间不宜超过5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课间间隔时间不少于20分钟……3月11日,四川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线上教育教学期间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上述明确要求。

  具体通知如下——

  在疫情防控期间,随着各地各校陆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中小学生用眼负担存在不同程度增加。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视力,现就做好线上教育教学期间中小学生近视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居家学习指导。坚持“健康第一”理念,适度、科学开展线上教育辅导,落实在线教育相关要求。明确当前线上教学“教什么”“怎么教”“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教学内容要适量。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

  二、严控教学时长。线上教学不能完全替代开学之后的课堂教学,要防止照搬套用正常课堂教学方式、时长和安排。严格控制学生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在线学习时间,每天在线学习时间不宜超过5课时,每课时教师讲授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课间间隔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加强体育锻炼。指导学生利用线上教育教学休息时间,穿插眼保健操、远眺休息、在室内或其他安全区域体育锻炼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阳台、庭院等场所,增加自然光照下活动时间。每天室内或室外安全区域体育锻炼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要针对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家庭实际,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开展劳动教育。

  四、做好视频使用管理。要优化线上学习环境,主要通过有线电视、IPTV电视开展线上教学,尽可能选择家中屏幕较大、分辨率较高的电视。注意控制视频总时长,减少单次视频时长。遇到因网络卡顿等原因导致视频信号不佳、图像不清时,应当暂停线上教学活动以保护学生视力。注意引导学生课间休息时段不看电子屏幕,尽量减轻学生用眼负担。

  五、加强爱眼护眼教育。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如学生出现眼睛干涩、视觉疲劳、红肿刺痛等问题,要及时放松休息,清水洗脸。如症状长时间未缓解或突发视力下降等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在线问诊或门诊就医。

  六、养成良好习惯。保持正确的听讲、阅读、书写姿势。线上学习应在光照充足的房间进行。科学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保障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七、加强家校联动。学校要指导家长、学生一起制定适宜的学生居家学习生活个性计划和作息表,注重家校配合,共同保障学生用眼健康。(记者 袁婧 李丹)

  近日,“北京4月6日大学、中学开学,4月20日小学、幼儿园开学”的消息在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流传。对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明确表示,这是一条虚假信息。北京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之势,成为首都防控新的挑战。在这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项防控一刻都不能放松,任何一个环节和细节都不能疏忽。北京开学时间仍要视疫情发展来定。请大家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要提前做好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筹划好分类隔离场所、学生错峰错时用餐、人员分类管控等措施,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一生一策、一事一策”。

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认真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扎实推进中小学厕所改造,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教育系统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科学有序推进上述重点工作,夺取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双胜利。

日前,辽宁省召开统筹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下一步,全省教育系统重点抓好以下10项任务,一起来看看↓↓

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

这是抓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紧紧抓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继续抓好校园封闭管理,落实落细出入校园登记、体温监测等工作,对留校学生等等重点人群做好管理。要严格落实延迟开学要求,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离校学生不能返校,极特殊情况需要返校的,必须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

认真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要按照“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要求,科学制定“一校一策、一校多策”在线教学方案。要引导服务好学生居家学习,及时解决线上教学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要做好初三、高三学生的线上教学工作。重点保障好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需要,不能让一个孩子掉队。

落实错时错峰开学要求

要按照教育部“错时错峰、分区分类”要求,紧扣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生员多、分布广,流动性大、密集程度高等防控难点,提前做好错时错峰开学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筹划好分类隔离场所、学生错峰错时用餐、人员分类管控、疫情应急处置、防控及生活物资保障等措施,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一生一策、一事一策”。要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有序组织学生返校。特别要围绕中考、高考,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保障、统筹安排,组织制定各类情况预案,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回应解答学生家长诉求。

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已纳入省政府“重强抓”考核内容,明确了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指标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具体任务。

扎实推进中小学厕所改造

我省将“改造1500座中小学厕所”列为今年“10件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区要确保应建尽建、应改尽改、校校达标,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形象工程。

抓实抓好体育美育工作

各市要力争三年时间解决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师配备不足问题。要重点建设一批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特色学校,推进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的改革,确保学生学会1到2项运动技能。筹划设计组织一批大型体育比赛、艺术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高标准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必须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只增不减,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县域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要保障教师编制和教师待遇,严格规范招生管理,推进城区优质教学资源向乡村学校延伸辐射。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加快高校“双一流”建设

省财政前两批“双一流”支持经费共13亿元已经下拨。相关市要加大对域内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力争在下一轮国家学科评估中实现评估等级和学校位次双提升。要制定“双一流”建设的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凸显绩效评价和重大标志性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各地区要对接辽宁经济发展、产业需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着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当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

抓好教育系统队伍建设

要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理性”抓工作的能力本领,要强化作风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作为教育大省,山东何时开学成为热搜词。山东的学生什么时候开学?相关部门已经多次进行部署。


3月3日,2020年度山东省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严格开学时间,把好关口,做好开学准备。各地具体开学时间,要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学校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并经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核验合格后再确定。


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进行县域统筹;初中学校开学时间进行市域统筹;高中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进行省域统筹;部属高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开学时间与省属高校开学时间保持一致。在此之前,严禁学校提前开学、学生提前返校,严禁学校擅自确定具体开学时间。要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防止教育培训机构提前复课。


3月7日,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7日24时起,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


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是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开学了?


3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实施意见》,对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提出要求。《意见》提到,要依法制定详尽完备的开学准备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意见》明确,要加大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教育行政执法,压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协同,重拳处理学校违规提前开学、教育培训机构违规线下培训等行为。


3月9日,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发布《山东省教育厅致全省学生、教师及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向好转变。我们坚信,阴霾终会散去,阳光终将普照,曙光就在眼前,热气腾腾的校园生活很快就能实现了。当战胜疫情,能保证孩子们足够安全了,我们就可以回到课堂。

今天,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①全省分区分级有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②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中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在省内安全有序流动;③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详情↓

最新通告!湖北继续延迟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

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依据《山东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118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以下简称《核验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核验细则》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联合组建检查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态度,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开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核验细则》,完善防控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0日

注意:

下面的核验细则中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核验细则》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山东三部门发布“最严”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

3月8日,山西省委召开第二十二次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对全省域高三年级开学准备、制定中考方案进行科学研判。


山西高校应届毕业生按4月初开学准备



会议明确,中考时间原则上顺延一个月左右。会议要求山西省教育厅要及早研究初三年级开学方案,各市要抓紧制定中考顺延工作方案,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高校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开学,参照高三年级的做法,按照4月初开学进行准备。各高校开学准备方案要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地市所属高校要同时报所在地市委市政府审核备案。


其他年级开学事项视疫情研判决定后,提前一周通知。小学、幼儿园原则上在疫情解除后开学。

新华社石家庄3月10日电(记者任丽颖)“疫情特殊期间,工作单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档案,我们的档案应该如何处理?”“有一门课需要在6月底补考,但用人单位又急需毕业证该怎么办?”……

9日上午,一场针对在湖北毕业生的“空中就业升学咨询会”在河北工业大学召开,52名湖北籍的本科、研究生以及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本科、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各学院副书记共同参加了视频会议,“面对面”咨询、解决问题。

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达到874万人,比上一年增加40万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

“今年能明显感觉到招聘企业数量有所下降。2019年4月,学校举办双选会, 1091家企业报名,我们留了500家企业参会。今年学校做了很大的努力,目前邀请到560家企业参加将举行的双选会。”河北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福战表示。

为了确保2020毕业生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目前将推进网上就业服务作为助力大学生就业的首要抓手,联系网络招聘平台开启“云招聘”。

河北大学推出线上综合就业服务网络体系。“首先学校跟社会招聘平台合作,开展春季大型双选会;第二是日常专场招聘会,通知学生参加企业专场招聘。另外,就业指导的公众号,上面会持续发布就业信息。”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就业服务科科长王军超说。

河北工业大学开展“空中求职大讲堂”,联系知名企业人力资源专家、第三方企业如智联招聘求职专家,开展空中面试技能、求职技巧、简历辅导、个性化就业咨询等系列课程。

针对疫情防控时期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河北经贸大学各学院借助网络根据学生需求开展线上个性化指导和服务,给予学生人文关怀,重点关注湖北籍学生,尤其是武汉、黄冈、孝感等疫情严重的生源地学生,指导和帮助学生坚定信心、科学应对。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边宇璇表示,求职需要环境和气氛,尽管学生们目前在家中,但要习惯每天定时浏览就业信息网和各种公众号,要学会根据企业的需求情况适当调整自己的预期,动起来才能战胜焦虑。

“要记得学校始终和你在一起,始终是你的坚强后盾,有任何困难都要学会求助,学校、老师包括家长都会尽最大的努力陪着你走过艰难的时期,迎来最后的胜利。”边宇璇说。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下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五)进一步明确公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按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按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六)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八)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招生。
  各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九)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要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三、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服务
  (十)全面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公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等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十一)全面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十二)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建立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十三)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加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已实行或即将实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的地方,要按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合理设置、不断完善积分量化入学条件,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十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十五)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省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录学生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有关政策。
  五、严肃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和执纪问责。
  各地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十七)营造促进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全面、细致解读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10日,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117名2020届毕业生,投入到一汽红旗H焊装车间紧张的生产工作当中,用自己的所学,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方面的燃眉之急。请听吉林台记者吴爽的报道:在长春第一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红旗H焊装车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毕业生戚鹏飞,正在检测间内测定车辆底盘焊接精准度。戚鹏飞:我是17级的,今年正好毕业,我们检测车的骨架、侧围、底板、天窗、四门两盖,每天大概检测一个车身,然后跟初始数据进行对比,看偏差多少,要求精确到微米。2月初,长春第一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向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了复工请求,希望此前已在红旗工厂实习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返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胡国良:我们和企业加强沟通联系,首先落实学生的吃住行,另外我们也实行日报告制度,企业也给他们发口罩啊一些防护用品,住宿这块有一汽物业定期给消毒。连日来,长春市教育局组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等学校1600名毕业生投入到复工复产当中,缓解了部分企业一线用工短缺难题。长春第一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工厂副厂长庞海飚:工厂马上面临着产能的扩增,还需要大量的用工,学校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在也组织几百名全国各地的学生用视频的形式在面试中,预计还有200多人下半月陆续到工厂进行实习,来支持红旗工厂。

  3月10日,就日前通报的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工作,江苏省教育厅再度发布解读性文件。该文件中明确,江苏省暂定再选科目25%的保障线,严禁高中一年级“选科抢跑”,保证学校应教尽教、保障学生愿选尽选,坚决扭转“唯升学率”的主要评价指标。


  2019年4月,江苏作为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发布新高考方案。根据教育部部署,第三批次省份的新高考方案将于2021年正式执行,该方案主要为“3+1+2”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选;“1”指物理、历史两科中选一科,按原始分计入成绩;“2”指生物、化学、思想政治、地理四门再选科目中任选两科,不以原始分计入成绩,而按等级赋分。

  记者注意到,在前几批启动新高考方案的省市中,选考科目与主科的“套餐组合”令不少家长和考生感到困惑和焦虑。因此,此次江苏对新高考方案的深化补充中,对再选科目特别设立了保障机制。

  据江苏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机制的运行方式,以化学单科为例,按照国家人才需要,依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化学科目选考要求和全国高校近5年面向江苏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测算,化学科目保障比例暂时确定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也就是说,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考生原始分转换等级时,将以保障比例(25%)对应的考生数作为等级赋分基数;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高于25%时,以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的人数为等级赋分基数。如其它再选科目如出现类似情况的,也将参照上述方法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具体办法由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

  在新高考方案中,如何搭配好选考科目,成为决定学生未来的重要部分。在此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江苏省教育部门建议,考虑到学习和复习备考的实际,有调整意愿的考生,应该尽早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调整并填表确认自己的选考科目。对调整选科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应专门制订学科教学支持服务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支持服务与补习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科目的学习。

  但同时,为保证高一年级的必修课程“应教尽教”,此次文件也明确规定了,任何学校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6月底)前进行选科分班,严禁“选科抢跑”等违规行为。

  对于教育部门此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大举措,该省教育专家和各市高等中学教学负责人纷纷表示关注。

  有专家认为,这一制度设计,是合适的、恰当的和紧迫的,可鼓励更多学生选择对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使新高考方案更加科学、更加有效、更加精准。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主任杨军则认为,在新高考的调整下,及早进行生涯教育变得越来越重要。“通过充分挖掘各方面资源,从传授生涯理念、指导生涯实践与探索、鼓励学生生涯定向与决策、协助学生生涯规划的执行等四个方面开展生涯指导活动,让学生了解学科、职业、社会需求,相信可以让考生在选考科目的选择上更为理性,对未来的职业生涯也更为清晰。”(记者 申冉)

  3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部署会议提出,将从“控源头”“管过程”等多方面着手,按照“一校一策”“一地一案”要求,多措并举确保初高三毕业班3月16日平安、顺利开学。
  在会上,贵州省教育厅厅长邹联克说,全省教育系统将从“控源头、严规范、管过程、压责任、保质量”多方面抓好开学前、后的各项工作。在控源头上,将对重点人群做好情况摸排。同时,做好学生和教师在假期间、返校前后等全过程管理。
  开学前,贵州要求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开展一次实效性强的实战演练,熟悉各项制度、流程,掌握防护、登记等工作,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决不允许教职员工带病返校,更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学生返校。
  学校师生员工的医用口罩,由省级统筹保基本,市(州)根据情况进行补充调剂,鼓励社会捐赠和家长自备。开学第一周,保障每个学生5个口罩。随后,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测温、洗手液、消毒等防控物资由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同时,各校要设立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回收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以及红外测温仪。提前对教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覆盖消毒。
  开学后,各学校要按照全寄宿、部分寄宿、走读三种方式分别制定管理方案。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得离开学校。严格落实师生体温每日晨、午、晚检制度,入校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
  此外,加强协调卫健部门落实好校医配备和培训,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2名校医,并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一校一策”应急预案。

湖南的学校到底何时能开学?这个备受大家关注的问题,今天有了新消息!刚刚,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蒋昌忠公布了公布了我省学校错时开学顺序。

错时开学顺序为:先高三、初三年级,然后中小学其他年级,再后幼儿园。

高等学校具体开学时间,由学校所在城市卫健部门确定本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本校开学初步时间报所在市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并提前一周将本校开学初步时间及工作方案报我厅审定。省教育厅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审定各高等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如学校所在城市有多所高校,原则上距离相邻高校的错峰开学间隔时间不少于两天。

蒋昌忠表示,关于开学时间,请各地各高校在省教育厅确定全省开学的初始时间之后,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情况,错时错峰确定本地本高校具体开学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具体开学时间,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根据学校类别、地域、年级不同,经报请市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并提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确定辖区各县市区的学校错时错峰具体开学时间。

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学返校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

你们好!

窗外风景无限,偶尔可以听到布谷鸟的叫声,我们如此期待的春天,终于来了。在这个特殊的春天,尽管病毒肆虐,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挑战,但并不能阻止我们共克时艰的脚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疫情向好转变。我们坚信,阴霾终会散去,阳光终将普照,曙光就在眼前,热气腾腾的校园生活很快就能实现了。

同学们,这个假期太长了吧,每当你们眺望窗外,看到晚霞满天时,也在想念校园吧。不能疯跑,见不到小伙伴,不能去大自然里沐浴阳光,心头早已如一头被困的小鹿四处乱撞了吧?一个假期不见,你们又成长,谢谢你们的懂事,你们是大人心中最深的牵挂。你们好好的,世界便好好的。

非常时期,学生要有学生的担当。在家学习的这段时间,长期在外的学子可以好好陪陪爸妈,一日三餐时不妨叙叙家常。也可以尝试走进厨房,舌尖上的酸甜苦辣是日常,也是生活。人们常说,最美不过人间烟火,家的温暖来自厨房。同学们,不要小瞧它,柴米油盐酱醋茶调味着我们的生活,也关系着家国天下。

同学们,这段时间,你们会通过手机、电脑,看到大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心里如果产生焦虑,要告诉爸妈,或者告诉老师。不要怕,我们在一起呢!你们看,医护人员、军人、警察、志愿者……那么多人战斗在一线,年龄从40后到00后,他们演绎了平凡人的情怀。他们是这个时代的英雄,他们无畏的精神和科学素养是人类进步的力量,你们要记在心里。这次疫情是你们人生中遇到的一件大事,也是一堂大课,你们要把疫情当做教科书,在磨难中学习成长。我们盼望将来的你们披甲战场,剑指苍穹。

老师们,这一个月的线上教学,你们调侃自己是新晋十八线“主播”。我们知道这些自我解嘲的背后,是你们在直播课中十八般武艺尽用的爱与责任。你们的不易,孩子们懂得,家长们懂得,我们都懂得。全省的教育事业,谢谢你们的支撑和付出。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看到了伟大的医护人员救死扶伤。医学是实践科学,我们教育也可以称之为实践科学。如何让孩子们在战“疫”中成长?这堂生动的课我们要教给他们,要告诉他们生命的意义。全球互联的时代,我们是否真的能够不带偏见的用科学思维冷静的思考,这里包含着对生命的敬畏和对良知的考量。

老师们,要教会孩子们什么是“实事求是”,这是我们伟大民族走过风雨、踩过泥泞积淀下来的智慧,这也是孩子们在未来生活中,对事物发展理性思考、判断和决策的基础。老师们,我们认识世界除了理性,也要有灵性。你们心中可还藏有浪漫?线上教育,我们不妨怀揣情感,带着孩子们去看看月光照亮春天的山河。

家长们,网上流传这样一段话:为什么要放假?因为再不放假,老师们就要疯了!为什么要开学?因为再不开学,家长们就要疯了!在这个超长假期里,“神兽”们都好吧!可能有些家长又新晋了身份“线上教学助教”。特殊时期,谢谢你们与我们一道呵护孩子们的成长。

在信息纷飞里,有时真假难辨,也不会处处清朗。家长们,请一定要守护好孩子的心灵,不要让他们清澈的眼睛蒙尘。要告诉孩子,我们每个人都置身于这场灾难中,要让他们看到世界的善和光,看到那些平凡的英雄们战斗的身躯。英雄的精神会如明灯般照耀孩子们脚下的路,指引他们走向更远的远方。

家长们,孩子的样子,就是未来的样子。他们若光明,未来就不会黑暗;他们若坚定,未来就不会彷徨。

这场“战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是普通人,我们也是战士。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请再耐心些,让我们胸怀勇气和爱,去面对世界,请相信,由内心生发的坚强足以凝聚成穿透一切艰难的磅礴力量。当战胜疫情,能保证孩子们足够安全了,我们就可以回到课堂。

美丽的校园树正抽芽,花已渐开,正待学子们归来。春阳送暖,草色连片,盼春风与我们温柔的眉眼相遇,陪伴少年好读书。

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利、桑珊)3月3日,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本年度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1672个、审批专业181个(含13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51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47个,撤销专业367个。其中,河北省高校共新增备案本科专业87个,新增审批本科专业9个,撤销本科专业18个。

据统计,河北省新增专业中,相当一部分为河北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的大数据与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其中,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均增设了人工智能专业。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新设专业的建设工作,根据社会需求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规模,持续改进和提升专业内涵;健全质量保障,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同时明确:因教育系统普通医用口罩特别是儿童口罩需求量大,市场供应不足,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衔接有关企业转产增产,届时湖南省教育厅将根据全省统一调配方案,组织各市州、各高校分别统一采购并组织发放到位,有序保障师生口罩供应。


《通知》从进一步统筹保障经费、强化物资保障等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照属地原则,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在实现疫情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及时将教育系统纳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重点领域。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开学后急剧增加的防疫物资需求,及时加强疫情研判和物资测算,特别是针对学校开学物资需求激增可能导致市场断供的情况,科学合理制订错时错峰开学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措施,提前、有序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此外,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资金统筹调整力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全省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所需必要的防控物资和经费,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保障,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为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湖南省教育厅前期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协调了一批防控物资采购保障门店、医药流通企业和相关生产企业,供各地、各高校自主采购、订购或团购。


该通知发出后,

引得家长们一致点赞:

“太给力了!

开学不用担心买不到口罩了!”


其实,

为了守护师生健康,

确保校园安全,

近日,

全国多个省份陆续印发文件,

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广西


3月4日,广西印发《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纳入当地疫情防控整体工作统筹安排,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江苏


近日,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制定《江苏省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引》。


《指引》提出,要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隔离区,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


开学前要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


四川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坚持“顾全大局、防疫优先”“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省级统筹、属地负责”原则,主动会同卫健、疾控、保障部门,采取政府保障、学校自筹、师生自备的方式,加强重点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


明确开学复课时间后,要精心制定学生返校途中、进出校门、健康检查、在校学习、生活食宿等各个环节的防护措施。


河南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做好防疫物资准备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加强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校医和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等问题,确保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公共防控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


据河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消息,河南省漯河市教育局全力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漯河市直学校订购人脸识别热成像仪41套、智能测温机器人4台、非接触式手持红外线测温仪1700个;经多方协调,先期为分批开学学生储备口罩1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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