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一)坚决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地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划片;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地方,可根据实际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招生入学工作可以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民办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计划内空余学位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一般不超出市域范围。
(二)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的民办学校数量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当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入学办法统一招生。由于历史原因,城镇居民小区配建教育设施举办成民办学校的要逐步依法收回,本小区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就近入学办法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三)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集团校、联盟校等形式开展的合作办学予以严格规范,对违规共用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行为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为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建立健全县、乡、村、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二)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的特殊性,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地要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
五、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各地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二)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三)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六、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由于监管不力,民办学校未按规定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民办学校处罚外,还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办法,于2020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月19日
河北日报记者马利
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进高水平开放办学,加快建设教育事业发展高地。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优化学习方式,强化学习研讨、专题辅导,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市直院校中心组学习的督导检查。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院校党委(支部)主体责任和党委(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市直院校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召开全市中小学基层组织建设汇报交流会议。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以“两备三有四上墙”为基本标准,规范学校党员活动室建设,年内80%以上的学校建有高标准党员活动室;进一步规范院校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性工作。实施先锋工程,坚持分级培训、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举办市直院校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督促县(市)区教育工委、市直院校党委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普遍进行一次轮训。实施“双培养”计划,把党员培养成教育教学骨干,把教育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联系基层单位、党员联系教师学生制度。组织开展优秀党建案例评选,选树一批党建先进典型,创建特色品牌。
3.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层层签署责任状,健全责任体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以“明底线、知敬畏、做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
4.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大中小学生中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健全和完善全市德育共同体建设,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有效衔接,组织德育教师培训。贯彻落实省、市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学生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意识,依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作用,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科学有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扎实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
5.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学校文明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坚持开展师生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扎实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国检迎评工作,高质量完成文明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
二、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发展高地建设
6.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基本解决“入公难”“入民贵”的问题。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6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的学前教育,指导县(市)区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补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实施优质学前教育扩容工程,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以上,认定农村示范园(城市一类园)10所以上。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制定《唐山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指导意见》,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回收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持续开展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加强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坚持以游戏为主,科学实施保教工作,不断提高保教水平。
7.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着力破解“农村弱”“城镇挤”问题,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201所中小学改造厕所2.5万平方米。聚焦内涵建设,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网上报名。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治理提前招生、考试掐尖招生、委托第三方招生等违规行为。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以“七长”责任制为主体,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县、乡、村、学校4级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完善督促复学机制和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
8.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品牌优质发展。推广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集团化发展模式,不断扩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覆盖范围。积极应对入学高峰,实施普通高中扩容增量工程,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11所,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规模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科学编制高中招生计划,基本消除超大班额。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坚决治理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规行为。落实国家新修订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程实施,开齐国家规定各类课程。建立完善符合学校条件、满足学生基本需求的选课走班机制,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等。积极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复核评估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争创省级示范性高中。
9.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唐山构建“4+5+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调整专业结构,服务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提升服务产业的能力。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水平,支持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支持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试点。深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0工程,抓好16所项目学校建设。发挥三个“中高职院校联盟”作用,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实现资源共享、专业共建、共同提高。全面抓好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实施职业学校扩建工程,满足初中毕业生入学需求,提高职普比例。
10.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能力。着眼全面提升城市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聚焦域外、京津两个重点,多措并举引进世界名校、国内“双一流”高校、知名民办高校等来唐办学,推进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二期工程、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生院建设。办好唐山学院与首都经贸大学合作举办的电子商务学院。实施唐山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整合搬迁。推动唐山学院与法国瓦岱勒合作开办酒店管理专业,确保2020年挂牌招生,推动河北科技学院曹妃甸校区、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挂牌招生。推动高校扩大国际交流,特别是面向东北亚地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
11.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以及开放资源,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企业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全年完成职业培训50万人次以上。面向广大社区居民开展社会公德、文明礼仪、养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教育培训,全年完成社区教育30万人次。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2.推动京津唐教育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鼓励采取教育集团、学校联盟、结对帮扶、委托办学和开办分校等形式,引进京津办学水平较高的中小学与我市开展区域合作办学,建立分校或组织校际联盟,实现资源共享、管理互助、教研互通、师生互访,提升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组织与京津中小学校长和管理干部交流挂职,开展专业教师交流访学工作。构建京津唐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创新网络,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推进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13.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完善民办教育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强化对民办教育规范管理,进一步理顺民办学校监管体制,落实民办中小学县(市)区监管职责,加强民办学校在招生、广告备案、收费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4.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名校+名校,强强联合”“名校+新建校,以强带新”“名校+弱校,以强带弱”“名校+民校,以公促民”等形式,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步伐。年内,在基础教育阶段,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一个教育集团。
15.加强教学和课程改革。围绕推进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加强研究和听课调研。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破解各学段、学科高效课堂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学科优质课评比和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坚持以科研为先导,以科研促教研,在全市推广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加强对“十三五”省市规划课题研究的指导。完善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推广“梦想课程”建设成果。
16.完善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开齐上好音体美课程,大力开展体育艺术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校园足球和校园冰雪运动,组织申报校园足球、冰雪运动和奥林匹克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开展中小学生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冰雪等项目竞赛和培训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艺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展演、展示活动。强化中小学生健康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生近视防控措施,控制学生近视率。强化劳动教育,推动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开发,全市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普及率达到85%以上。
17.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广泛开展普通话测试达标工作,高水平通过省级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朗诵艺术大赛和规范文字书写大赛、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活动。
四、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8.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选树师德典型教师,弘扬高尚师德;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教师职业道德表现作为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大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抓好名师工程,组织新一批省、市级骨干教师、名师和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和推荐,发挥名师讲学团“点餐式”式送教下乡的引领作用。借助京津及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名师高级研修班,持续开展名师引领中小学教师阅读行动,组织“学练赛提”主题活动和全员远程培训,实施“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程”,抓好“国培”、“省培”项目和新入职教师培训工程,深入实施“双赢工程”。深化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抓好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在全市推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深化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确保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0%。大力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职能力和管理素质,年内举办提高培训班和高级研修班。命名唐山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校长,遴选第四批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实施“名校长”帮带薄弱校协同发展计划。
19.加强教育资助和经费保障。继续按照“强化督导、失职追责”的要求,确保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各级各类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强化教育经费保障。科学编制好系统预算,加大支出进度调度;严格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绩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将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纳入督导评估内容;加强全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食品安全。
20.强化现代教育装备建设。提高教育装备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水平,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开展中小学教学装备配置达标活动,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和特色实验室建设,提高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加大教育信息化终端设备配置力度,推进中小学“班班通”普及,加快录播教室和云录播平台建设。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组织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年内争创全省最美校园书屋和省一级图书馆10个以上,构建市、县、校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网络体系。
21.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以“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为发展目标,优化中小学网络运行环境。制订“唐山市智慧教育平台”方案,积极推进市级智慧教育平台,开展智慧校园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的建设与应用,年内开设专递、同步课堂的县(市)区达到10个以上。加大创客空间建设力度,培养创客师资,打造创客教育示范校,争创省级创客教育试点校。强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组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展示交流活动,推广新媒体、新技术在教学中的创新应用。
22.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教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学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持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建设,巩固全市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率100%成果,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封闭管理保持率达到100%,推动一键报警、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接警平台联网率达到10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五有五落实”,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能力。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23.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抓治理的能力。推动宪法法律“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教育系统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完善中小学法律顾问制度。
24.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按照“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业务精湛”要求,全面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在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高标准完成省政府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改革完善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将教育事业发展高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纳入评价内容,确保评价实效。
25.强化招生考试工作。逐级强化政府行为和部门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好各类招生考试,确保实现”平安招考”工作目标;强化科技强考,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推动考务管理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组考质量;进一步加大考风考纪建设和廉洁建设,严厉防范打击各类违纪作弊行为,营造和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考试招生环境。
26.提升学校后勤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绿色生态校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加强食堂、超市、物业等后勤重点领域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
27.推进校园防疫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开学安全。探索构建校园重大传染病应急防疫机制。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室内场所通风和消毒灭菌,提高校园卫生水平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新学期返校师生入校体温检测和每日晨检、午检以及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学生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来源:唐山市教育局
我苏网3月21日消息,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其中,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其他学段、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具体开学工作经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分期分批有序开学。
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
来源:我苏网
三个月来,为防控疫情,武汉地区始终处于隔离状态,很多学生只能通过网络进行线上学习。但对于高三毕业班的学生们来说,这段时期又是最关键的复习备考时间段。如何更好地帮助学生复习,是摆在武汉地区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更好地落实“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研”的要求,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一方面下沉到各个社区,积极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一方面又积极开展空中课堂,为高三复习备考提供指导和保障工作。
教科院在前期调研时发现,很多高三教师因疫情管控原因被滞留,手上只有一部手机,而高三年级目前面临专题复习阶段,教师手边既无资料,又没电脑,该如何有效组织复习?
面对这一情况,武汉市教科院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的联络下,借鉴外地优质课程资源,尤其是用全国一卷地区的二轮复习专题视频课,给老师们做备课的参考资料。
目前,武汉市教科院已收到中国教研网、北京海淀区、山东潍坊、辽宁、厦门、陕西西安、珠海市教育局、天津河北区、天津市教科院、安徽阜阳、河北衡水、福建龙岩等10余个地区(单位)的备考资源。目前,来自全国驰援精心录制的686节课堂教学、12种教师用书,367种电子教材已汇聚在武汉教育云平台应用版块“新高考新课程研训平台”上,供学生、教师免费使用。武汉市教科院中学教研室还及时编写教师使用手册,给教师提供来自全国各地的名师精品课程福利包,让武汉市高三复习备考工作不因疫情受到影响。
武汉市黄陂区分管高中教研的刘清旭主任说:“黄陂区很多学校相对偏僻,这些全国各地的教学资源都能上线,真是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在武汉教育云平台上,老师们收获了海量的课程资源,只要有足够的诚心,足够的耐心,几乎所有学科、所有知识点都可以找到。除了名师授课还配有练习,真的非常及时,非常好用。”刘主任还拜托武汉市教科院一定要代表我们武汉的老师,感谢全国各地的帮助。武汉人民永远铭记在心。(丛芳瑶)
本报讯 日前,家住山东省潍坊高新区的机关幼儿园中班润润的家长宋守东,像往常一样用手机打开“潍坊高新幼教”公众号,认真查看当天推送的《学前教育假期亲子活动》,为继续宅家开展亲子活动做准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公办园和民办园,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用一根网线搭建起了集疫情防控、在线教育、家园沟通等为一体的“连心线”,线上幼儿园和幼儿家庭“零距离”互动,有效开展亲子活动等工作。
“我们本着不缺一家、不漏一幼、科学指导、动态自选的原则,自1月29日以来通过线上向全区幼儿家长推送了《亲子居家抗疫情,家园携手共陪伴》系列课程、《舌尖美食》和1000多个亲子游戏,对广大家长起到了非常好的指导作用。”高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尹华贞说。
为了解家长的育儿需求,高新区还统一组织全区幼儿园集中开展了一次线上家访活动。“通过线上家访,我们全区学前教育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0条、困难问题17个,摸排出特殊家庭20个、特殊孩子16个,这将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高新区教育局副局长韩冰说。
此外,为破解防疫信息数据采集难题,高新区针对学前教育复杂的实际情况,创新应用信息化手段,研发推出疫情防控“在线直报系统”,实现了疫情信息随时上报、实时查看,数据即时统计,减轻了教师和家长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落实。
“在线直报系统”面向全区18所公办园和46所民办园在园幼儿家庭,提供疫情信息零报告、基本防疫情况和疫情排查情况等填报服务。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自主进行填报,不必再等待教师在家长群随时发布的数据上报接龙信息,缓解了天天上报信息的心理压力。所有幼儿家长完成数据填报后,系统后台自动汇总生成相关数据和表格,班主任、幼儿园管理人员不用再层层统计、汇总、上报,把众多教师从烦琐复杂的表格填报中解放了出来。(冯元民)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全媒体记者尹杰报道 3月19日下午,市教体局职业教育工作专班第四次专题例会举行,明确我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今年各项任务,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市教体局副局长文柏松、副调研员温德志与会,市教体局职成科、职业教研室、成人教研室、4所局属学校负责人及各工作专班负责人参加会议。
首先,文柏松传达并解读了《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2020年工作计划》及《关于申报河南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明确了我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今年的17项任务。
接下来,各专班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工作思路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招生专班组长刘志强就招生就业及校企合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招生宣传专班负责人薛军和马丽娟重点汇报了职教宣传当前、中期及长期宣传构想;教育教学专班负责人王永建重点汇报了建立职教教研网络、成立各学科(专业)中心教研组的情况;终身教育学习专班负责人牛珅对建立社区大学的设想进行了汇报。文柏松充分肯定了各专班近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各专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各专班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为全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为立足开封市产业布局和企业用工需求,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3月9日市教体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娄和彦为组长的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4个工作专班,统筹规划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拟定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专班的成立,从领导机制和组织架构上为加快推进开封职业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吹响了我市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集结号。
来源:开封网
据介绍,“云招聘”将人岗自动智能匹配推荐和视频直播技术引入线上招聘环节,由用人单位在“云招聘”平台发起在线面试邀约,高校毕业生应约上线面试,通过屏幕间的可视交流,达成就业意向,降低了企业招聘成本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成本,提高了人岗匹配的成功率。其中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20届毕业生网络视频招聘会,依托“云招聘”组织上线招聘企业98家,提供招聘岗位2514个,上线毕业生求职者569人,投递电子简历1570份。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体育艺术统考、3+证书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工作原定于1-2月份进行,其中美术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成绩考生申请复查工作已于2020年1月截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工作推迟。经研究,今年普通高考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申请采取考生网上申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时间
3月30-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查申请范围
2020年普通高考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成绩、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复查申请程序
2020年普通高考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考生凭考生号、密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gks),在“成绩复查申请”模块提出成绩复查申请。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凭考生号、密码登录学考报名系统
(网址:https://www.eeagd.edu.cn/xyspbm),在“成绩复查申请”模块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四、复查结果告知
对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体育、音乐、舞蹈术科统考、3+证书考试和2019年12月、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于4月10日前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原标题:广西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正式开学
据广西卫健委官网消息,18日,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发布。以下为全文: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精心谋划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科学、周密组织师生返校,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校园管理和日常疫情防控,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
二、开学时间
全区高三、初三年级于2020年4月7日正式开学。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特教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其他学段、其他年级和高校,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和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稳妥有序开学复课。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各高校、区直中职学校及区直技工学校研究确定并按程序备案。
三、主要工作
(一)方案准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方案,经本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后,于3月23日前报上一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两案九制”,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每个制度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康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对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区外师生员工返桂要严格落实开学前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仍在疫情严重、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区域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防疫准备。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自3月23日起至开学前,学校要至少进行2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水龙头、开关、电话机、坐便器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宿舍开窗通风。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在开学前必须检测合格。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对食堂、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小卖部(超市)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四)物资准备。各地要切实做好防控物资和设施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的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所有师生员工流动水洗手需求。
(五)返校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员工返岗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防疫工作安排有序组织教职员工返岗返校。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校医等参加校园防疫工作的人员要在3月23日前提前返岗。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开学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六)教学准备。各学校要有序开展开学前线上教学活动,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学校要把大班额划分成小班额上课,班级之间教室要相对隔离。做好学生住宿安排,适当拉开学生床位间隔。制定错时作息表,实行错峰上课、错时分餐、分散用餐。指定学生课外活动区域、进出线路,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前暂不开展线下培训。
(七)应急准备。学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学校明确1家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症状的师生。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1次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明确处置流程和各环节负责人,将应急处置流程图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开学后,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四、责任分工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地要组成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组,逐校开展学校开学检查验收,确保开学工作万无一失。
(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围绕确保师生开学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防控各项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开学评估验收工作,落实学校定点医院,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和储备防控物资,加强进校防控物资质量监管;宣传部门要加强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网信部门负责涉教育疫情的网上虚假、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师生员工个人责任。全体师生员工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实向学校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体温检测、隔离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强开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督导检查。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成立开学工作督导组,对各地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治区开学工作督导组要对每个设区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要对每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对每所学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未达到开学条件的学校不得开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来源:广西卫健委官网
@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通知:①3月30日,陕西高三年级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②4月7日,陕西初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开学;③中小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初三年级,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④高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⑤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
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3月17日,杭州市发布关于开学前后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要求杭州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于3月25日前完成开学准备方案。
《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规定,在开学准备工作中,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组织全员摸底调查,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家长就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健康申报表。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在学校定点值守。各地各校应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确保配齐备足各校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
《方案》要求,开学后各地各校应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方案》规定,学校应暂停校内超市营业。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对于教室、宿舍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应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此外,《方案》要求各校暂停各种聚集性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
新京报记者 樊朔
责任编辑:潘程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该计划包含10部分、60余项具体举措,并提出了深化新时代北京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十大工程”。
实施“数字马院”建设工程,开发思政课“智慧学伴”网上平台及手机App,探索建立北京市学校思政课“双师课堂”,实现网络名师与课堂授课教师相互配合、相得益彰。
实施网络引领工程,制定思政主题网络文化作品成果奖励及认定办法,鼓励思政课教师积极创作发布倡导主流价值、驳斥错误观点的网络作品,支持建设一批影响力大、服务思政课教学的微信公众号。
实施课程思政建设工程,推进学校依据课程特点分门类制定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评选教书育人“最美课堂”,打造课程思政建设10所示范校、100个优秀教学团队和1000门示范课程;把课程思政作为教师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门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同向同行。
实施思政课教师培优工程,深化“扬帆资助计划”“择优资助计划”,遴选建设一批教书育人“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思政课教学领军人物。
实施思政课教法创优工程,成立北京市学校思政课教学创新中心,单设思政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为广大教师开展思政课教学研究搭建平台。
实施思政课质量保障工程,开展全市思政课教学质量监测,组织思政课教学督导员专门听课,实现听课全覆盖,建立思政课教学“一师一档”和个性化诊断制度。
实施思政课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工程,定期邀请教学名师开展“同备一堂课”“同上一堂课”等活动,完善思政课教师网络备课服务支撑系统。
实施思政课创新孵化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立足校史校情、专业特色、行业背景,开设市级共享课;支持教师将行之有效的教学探索在全市推广应用。
实施北京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程,组建北京市学校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各类学校思政课建设,整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的课程群建设,审定北京市及学校开设的思政课选修课教材。
实施北京高校思政课案例库建设工程,打造立足北京、面向全国的权威性思政课教学案例库;在“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城市副中心等,建设一批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用鲜活实践增进理论认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及室外天气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19-2020年度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1日零时。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指导辖区内热源企业、供热企业按照天气变化情况,搞好协调,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保证供热质量及服务质量,其间不得另外向居民热用户收取取暖费用,对于延长供暖给供热企业增加的相关成本费用,各县(市、区)按照两办及《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及时合理补贴到位,保障供热企业正当利益。
唐山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日前,贵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下发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瞄准“开学前”“开学时”和“考核时”3个时间节点,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实现辍学学生常态化动态清零。
贵州要求,当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期,农民工向外流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统筹各方面力量掌握学生动态,防止适龄学生因疫情辍学。要瞄准“开学前”节点,精准摸排确保一个不漏,要切实摸准每一个学生情况,织密织牢控辍保学网底,防止适龄学生辍学。要瞄准“开学时”节点,按时报到,确保一个不少,要对学生报到情况进行清点,掌握返校情况,实现每一个学生都按时到校就读。要瞄准“考核时”节点,动态清零,确保一个不跑。要充分运用控辍保学工作成功做法,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实现辍学学生常态化动态清零。
贵州强调,要特别关注劝返复学学生、学困生、有厌学倾向学生、早婚早育未成年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辍学风险较高人员。建立完善“一对一”帮扶关爱机制。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子女在户籍地就读入学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当地学校就读,为其办理转学或入学手续提供便利,落实应当享受的资助政策。不得因拒绝入学、教育资助不到位等导致学生辍学。
(中国教育报)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董康成)3月16日上午,华北理工大学2020届毕业生春季网络双选会正式启动,由此拉开该校“空中双选云招聘”序幕。
本次空中双选“云招聘”经过严格把关审核,最终确定552家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4174个。参会单位涵盖制造业、医药、建筑、教育、信息技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领域,其中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占比32%,民营企业占比52%,专业需求涵盖华北理工大学全部学科专业。
截至3月17日下午,空中双选会平台关注已达81278人次,简历投递10775份。疫情难掩毕业生求职热情,南京国信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北京水利医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简历投递情况火爆,等待视频面试毕业生络绎不绝。
“云招聘”期间,华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晓平、校长张福成、副校长张艳博亲临双选会指挥中心,通过实时动态大屏了解参会单位情况和毕业生参与情况。
责任编辑:郑佳
Copyright © 职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20808号-11 全国统一热线电话:400-660-5933
免责声明:本站只提供交流平台,所有信息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