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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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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教育厅3月30日发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全省自2020年4月7日起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4月7日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全省同步开学。4月13日至17日初中毕业年级按照市域同步原则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地)自行确定。初中、高中(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及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各市(地)视情况自行确定。高校开学时间另行安排。在中小学生未全部返校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


内容来源: 黑龙江日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从3月23日起,云南开始错峰开学,第一批高三、初三学生陆续开学,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的目标如期实现,云南把初三学生列入控辍保学重点。


  据云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杨红琼介绍,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部分初三学生会在这个阶段失学、辍学。今年受疫情影响,开学时间延后,云南省教育厅及早对全省教育工作进行了早研判和早准备,于2月14日召开了全省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视频会议,明确通过强化“双线四级”( 即党委、政府一条线,教育部门一条线,和县、乡、村、组四级)责任进一步压实。同时,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以及通过户籍与学籍比对、学籍与实际在校生比对、学生与扶贫数据库比对的方式清点初三到校学生,对没有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建立名单,提交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查清辍学学生去向,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开展劝返工作,保证辍学学生能够返回学校就学。


  多年来,云南一直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攻坚的关键任务来抓,在全省组织控辍保学大排查,出台督导评估办法,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云南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实行 “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依法审理和执行多起控辍保学案件;强化质量保学,做好复学学生个性化教育和关爱帮扶工作。通过这些控辍保学“组合拳”,2019年9月25日至12月25日,云南累计有效劝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625人,有效遏制了辍学增量、减少了辍学存量。


  杨红琼介绍,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云南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在云南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前教育享受助学金;义务教育在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基础上,2019年将非寄宿制学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给予生活费补助;中职学生免除学费,给予国家助学金和“雨露计划”生活费补助;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学费奖励等政策。


  2019年,云南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82.78亿元,资助学生497.68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投入44.08亿元,资助学生299.49万人次。


内容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27日,教育部启动“面向湖北高校毕业生及外省湖北籍毕业生网上专场招聘”活动。此次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主办,由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和广东五省市教育厅(教委)共同承办。五省市均为往年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最为集中的地区,通过挖掘岗位、共享资源,目前已有1.2万家单位提供岗位21万个。

  专场招聘活动网址为:新职业网及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官网。

  此次招聘专场是“24365校园招聘服务”系列活动之一,同期还将推出5期“就业创业公益直播课程”,欢迎湖北高校及外省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


内容来源:人民网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

全面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开学条件核查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我省中小学校能够安全开学,结合全国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情况,省疫情防控教育专班在前期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疫情防控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

(一)防控措施部署及责任落实到位情况。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的情况;防控工作安排、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具体防控职责及任务明确到岗到人情况。

(二)防控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普通高中三年级师生、家长多级防控联系网络情况;对校区场所、教职工和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小管理单元包干到人情况;防控人员在岗在位、值守履职以及校门安全检查、出入登记、测温消毒实施情况。

(三)师生信息精准排查到位情况。对高中三年级,要精准掌握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情况;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情况;精准掌握上述人员在校内年级、班级分布情况;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师生康复情况。

(四)防控制度及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细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或措施情况;制定并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措施情况;制定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情况;制定并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情况。

(五)防控物资贮备到位情况。按照《河南省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物资配备建议清单》,学校公共场所所需物资如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准备情况。

(六)防控设施设备完善到位情况。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落实情况;相对独立的隔离室、观察室设置情况;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水龙头和消杀设备数量满足需要情况;制定食堂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等实施方案情况;校医院(卫生室)设置和医护人员配置情况;学校大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活动场所防疫措施情况。

(七)应急预案完备到位情况。制定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情况;制定并落实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情况;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含“开学第一课”方案)并组织演练情况。

(八)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学校安全教育、人防物防技防、出入管理、校舍、消防、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反恐、扫黑除恶等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宣传培训到位情况。学校对高三年级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及防疫知识宣传等情况。


排查时间和步骤

(一)学校自查。普通高中各学校在3月31日前,逐条对照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学校自查完成后,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二)市县复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自查情况和复查申请,在4月3日前对辖区内各普通高中逐一进行复查。复查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立整立改。

(三)省级抽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采取分片包干形式,对各地市复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有关要求

(一)抓住重点,严格排查。各地、各学校要对照前期全省全面排查出的问题(见附件),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严格落实排查工作。对核查不合格,不具备高三年级开学条件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次核查,直到合格方可开学。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学校、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排查工作。对自查、复查不认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按时提交报告。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4日前,要将对属地内普通高中三年级开学条件排查情况,及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学校名单形成报告,报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赵琬微)针对师生返京问题,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7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学生和教职工返京的工作通知》,提出中小学师生返京需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对大学生仍然要求“不离家、不返校”。


据介绍,北京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开学时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中小学生居家已两个月。按照工作安排,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正在分批次、分类型做开学准备工作。


通知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随家长返京,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进行健康打卡,社区报到签到,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家长要及时向学校上报行程和孩子健康状况。


中小学教职工返京,除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外,对于确需留宿学校集体宿舍的教职员工,学校要在确保可提供14天隔离等条件,并向区教委报告审批后,教职工方可逐步返校。


此外,北京市对于大学生的要求,仍然是要“不离家、不返校”,坚持在家做好线上的学习。对在高校校内宿舍居住的老师,建议先不返京,等待开学通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沙3月28日电(记者袁汝婷)湖南省教育厅27日晚通报,经湖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于4月7日开学。之后,湖南各市州根据本地疫情情况,按照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的顺序,明确辖区各县市区中小学其他年级和幼儿园错时错峰开学时间。高校在其所在城市的中小学基本开学后开学。

根据要求,湖南省教职工提前一周到岗到位。在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内容来源:新华社

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的部署,我省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


从4月中旬起,高三年级实行省域内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通知;初三年级实行同一市域同步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中小学其他年级及中等职业学校适时返校,具体时间由市级教育部门通知,分批错时开学;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安排确定开学时间,高校留学生复学视国际疫情发展另行确定;各类幼儿园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开始复学。

高三开学的具体日期,待研究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网上流传的辽宁省教育厅通知开学时间的相关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广大学生及家长不要轻信。

特此声明!



辽宁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7日

近年来,江苏省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产教融合为路径,积极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着力发展质量高、贡献度高、社会认可度高的现代职业教育,为新时代江苏省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目前,江苏省拥有国家首批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建有国家示范中职学校58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15所,均列全国第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一连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八连冠”。

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

江苏省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立健全省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督促市县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十二五”时期以来,江苏省不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2018年全省财政职业教育支出预算安排220.41亿元(其中省本级87.76亿元),2019年全省财政职业教育支出预算安排221.06亿元(其中省本级88.54亿元)。

建立健全省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2002年,江苏省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与本科学校同步建立,其中学科系数与本科学校相同,学生类别系数较本科生低。本科学生系数为1,高职生系数为0.8(骨干高职校为0.9),中职生系数为0.7。对高水平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将学生系数提高到1,与本科持平。生均拨款机制作为保运转、促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障职业院校的整体发展,具有普惠性和公平性。

督促市县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11年,江苏省在全国较早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明确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为2800元和500元。2015年,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6000元和1000元,增幅达到114%和100%。市县财政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有力支撑了全省职教事业发展。

提升职业院校教学质量

为推动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提升,江苏省财政部门大力推动示范性优质职业学校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推动示范性优质职业学校发展。2012年起,江苏省每年投入2亿元,实施中职教育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等工程建设。以2018年为例,全省认定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7所、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专业群95个、优质特色职业学校5所,财政投入约2亿元。“十三五”期间,全省已认定81所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19所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立项建设300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含70个省高校品牌专业),100个省高职产教融合实训平台、133门省高职在线开放课程,财政累计投入约12亿元。通过示范引领推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引导学校深化产教融合、特色办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推进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十二五”时期起,江苏省每年投入4000万元用于智慧校园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为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信息化支撑和保障,现已认定75所职业学校智慧校园。

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江苏省每年投入1亿元用于建设融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生产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努力推动技能大赛覆盖所有职业学校、专业、专业教师、学生,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能教学研究、技术创新推广和创业孵化等功能,现已建成134个中职现代化实训基地、100个高职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

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2005年起,江苏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每年投入8000万元,支持近1万名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实现职业学校教师每5年轮训一遍。遴选建设160个江苏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选聘303位企业精英为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目前,江苏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70%。

加速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

为加速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江苏省财政部门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着力建设领军型职业院校,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

贯彻落实“职教20条”政策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江苏省建立了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9年6月,制定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包括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高素质“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大力提升办学质量、健全组织保障等6大方面18项重点任务。

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江苏省优化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性经费与办学绩效、教育质量、本地就业率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不低于10000元、8000元、7000元,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标准。


建设领军型职业院校。江苏省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建设50所左右中等职业教育“领航学校”。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8所省卓越高职院校和22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200个左右骨干专业(群)。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支持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积极承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19年试点规模不少于4.5万人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成立20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建设2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试点行业,省级每年认定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

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逐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接轨。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提高高等院校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应用型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中高职毕业生。

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江苏省支持领军型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系部),经批准可设立为非营利性法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和国有资产从中保值增值。支持地方政府和民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学院或二级学院(系部),加大对优质民办职业教育的投入。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本报讯(记者 刘冕)目前,两万多名本市大中小学师生和教职员工滞留湖北,未来一段时间,他们将分批逐步返京返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专门为他们以及各地尚未返京的师生们制定了一套细致的“返京方案”,中小学教师“率先”返京,大学生暂不返校,中小学生随家长返京,应向社区、学校报告。返京人员均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


  两万多名滞留湖北的师生中,大部分是学生,尤其以各高校学生为主。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每一位滞留湖北师生的情况都早已摸清,每天都有专人与他们沟通。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滞留外地大学生占比较高,如大规模返京会造成人流聚集;另外按照此前教育部的部署,在中小学基本开学或者在疫情得到更进一步控制的前提下,再考虑大学开学,这意味着大学开学相对还要延后。因此,市教委明确:大学生要继续做好“不离家、不返校”,居家做好线上学习,耐心等待开学消息。


  尚未返京的中小学生如果随家长返京,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通过“京心相助”小程序进行健康打卡,到社区报到签到,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学生家长要及时向学校上报行程和学生的健康情况。


  尚未返京的高校教师,如在校外有固定居所,可按计划逐步返京。但如果住在校园内的宿舍,则要暂缓返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高校校园里已有部分学生居住,为确保防疫安全,在校内居住的教师建议暂缓返京。


  尚未返京的基础教育学段教师,可分批返京,并按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由于中小学校目前绝大部分没有学生住宿,所以对于确实需留宿学校集体宿舍的返京中小学教职工,学校在确定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向区教委报告审批后方可逐步返校。同时,学校要确保返京教职工14天隔离观察,如目前校内仍有学生的,要特别注意做好防疫工作。


  热点回应


  ●何时开学?

  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转好,教育部门正在有计划地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虽然还不到决定开学时间的时候,但这个时间正在接近。


  ●近日各校都在调查学生在线学习条件和情况,市教委有何考虑?

  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通过“在线学习情况调查”,摸清全市中小学生居家在线学习的状态和条件,根据条件情况,合理优化课程传播方式。希望下一阶段的教育供给和课程安排更有针对性。市教委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中小学生居家学习指导的内容、课程资源供给等,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安排通知每一位师生。既要做到全覆盖,又要确保学习内容的有效送达率。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3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区属高校4月8日开始分批错峰陆续开学。各学校具体开学日期由本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和教务教学准备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师生。


3月24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连续36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新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科学研判,决定区属高等院校2020年春季学期4月8日开始分批错峰陆续开学。新疆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做到一校一方案,全力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复课工作。对在内地的教师和学生可视具体情况延后开学报到时间。


连日来,新疆区属高校在做好网络教学工作的同时,按照自治区各项要求,切实做好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详细方案和工作预案,构建科学有效的防疫防控工作体系,为安全有序开学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对与开学有关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同时,在网络教学过程中,各高校对学生进行了防疫知识教育,增强学生防疫意识和能力。


继3月16日新疆高三、初三、中职毕业班学生开学复课后,3月23日新疆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学生也已全面开学复课。


作者:蒋夫尔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发出的通知,安徽省高三年级统一在4月7日开学,是中、小学中最早开学的一个年级。安徽省发布的《第三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指南》明文规定,“ 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然而记者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的临泉县发现,当地一所民办学校违规提前对学生开放。在不大的房间里,一些孩子正聚集在一处。察觉到记者的拍摄,屋子里的人迅速放下窗帘遮挡。一个孩子还探出头张望。其他孩子则匆匆离开。学校介绍说,返校的是高三年级的学生。


    前来调查的临泉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临化中学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第一次违规了。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上一次一个网民反映他有开学的现象。在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在第一时间就赶到这个学校。和我们中心校的余校长赶过来进行查看。当时学校跟我解释,有二十多个学生说是来领书,之后坐在教室里交流一下,戴着口罩。我们当时就进行了制止,要求当必须把学生送回原籍。后来第二天我们教育局安全办主任和我们民管办的一个副主任两个同志又专门对所有民办高中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临泉县教育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27日,教育部启动“面向湖北高校毕业生及外省湖北籍毕业生网上专场招聘”活动。此次活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同主办,由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和广东五省市教育厅(教委)共同承办。五省市均为往年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最为集中的地区,通过挖掘岗位、共享资源,目前已有1.2万家单位提供岗位21万个。


专场招聘活动网址为:新职业网(www.ncss.cn)及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91job智慧就业平台(www.91job.org.cn)、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http://www.ejobmart.cn)、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s://www.91wllm.com/)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官网(http://job.gd.gov.cn/)。


此次招聘专场是“24365校园招聘服务”系列活动之一,同期还将推出5期“就业创业公益直播课程”,欢迎湖北高校及外省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


来源:教育部


  3月25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统筹推进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2020年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绍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教育局副局长周燕来通报了2019年度全市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市)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先进县(市)区和普通高中教育先进学校的决定;市教育局副局长李连斌主持会议。


        刘绍辉指出,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牢牢坚持办学方向,以建设教育高地为引领,迎难而上、扎实工作,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关于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刘绍辉强调,当前,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充满信心看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又要充分认识当前人员流动、聚集增加和境外疫情蔓延带来的复杂性、严峻性,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开学准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一”:


一是制定一个方案。抓紧制定和完善开学工作方案,明确错时错峰开学安排,制定具体防控举措和便于操作、流程规范的应急处置措施,结合学校实际,做到“一校一策”。


二是完善一套台账。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落实健康卡制度,完善师生健康信息台账。开学前学校要根据信息台账,认真核实师生自返校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强化师生健康管理。


三是开展一次核查验收。在全省开学指令发布后,正式开学前至少10天内,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照市防控办转发的《唐山市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条件达标细则》27条具体标准,联合卫健部门对辖区学校逐一进行全面核验评估,任何一项核验为“否”的,即视为“不合格”,整改仍不到位的,不得开学。


四是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针对开学当日和入学后,学生体温测试,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发热症状处置等重要节点、重要点位进行模拟实战演练和压力测试,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全面做好物资储备及校园环境整治,科学规范组织好线上教学,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课”;要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毫不放松抓好防控工作落实。


        关于2020年教育工作,刘绍辉指出,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作出“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也是唐山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的决胜之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强化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推进高水平开放办学,加快建设教育事业发展高地。重点要从六个方面着力:


        一是突出教育民生,在提升教育品质上着力。以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园占比55%为目标,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以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为契机,加大城市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力度,严格消除“大班额”,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扩大高中资源供给,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深化育人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深化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紧推进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二期工程、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建设,全力办好唐山学院与首都经贸大学合作举办的电子商务学院。实施唐山幼专搬迁项目,推动河北科技学院曹妃甸校区、唐山海运职业学院挂牌招生。


        二是突出创新驱动,在激发教育内生动力上着力。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谋划实施“教育专家”培养工程,名师引领新教师启航工程等,深入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引导做大做强一批民办教育集团,吸引国内外知名项目落户唐山。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年内每个县(市)区至少组建一个基础教育集团。


        三是突出开放办学,在拓展教育发展空间上着力。更加主动融入京津,鼓励采取教育集团、学校联盟等形式,引进京津名校来唐办学,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向纵深发展。积极引进世界名校、国内“双一流”高校、知名民办高校等来唐办学,提升我市办学整体水平。


        四是突出项目建设,在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上着力。对今年教育系统涉及的省“双创双服”暨20项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实事工程和教育高地项目等,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分包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五是突出安全导向,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上着力。全面落实校园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推进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五有五落实”,确保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率保持100%、确保一键报警联网率100%;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和监控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六是突出应助尽助,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上着力。落实省委、省政府“百日攻坚”大会战总体部署,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全面对标对表国家脱贫攻坚考核指标、国家脱贫普查指标,严格对照省“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实现教育扶贫工作目标。


        刘绍辉最后指出,全市教育系统要坚持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熔铸初心、忠诚担当,全面谱写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会上,遵化市教育局、迁安市教育局、滦南县教育局、开平区教育局、唐山学院结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唐山市教育局


连日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一次认知历练。疫情防控工作涌现的感人案例和生动故事,为学生们提供了丰富、鲜活的社会课堂素材。“停课不停学”,3月27日14:30,人民网将联合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共同推出“同上一堂战‘疫’课江西专场”活动,请江西全省大学生和初高中学生共同聆听。


本次江西专场课程,邀请了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教授郭杰忠,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黄恩华,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伟,江西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周利生作为主讲嘉宾,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博士生导师张文宏,滴滴出行董事长兼CEO程维作为特约嘉宾。6位“老师”将以“疫情防控彰显制度优势”“我从防控一线来”“战疫之中话成长”“不负韶华 在大战大考中谱写青春之歌”“疫情防控有秘诀”“让我们一起与时间赛跑”等为主题,和同学们共同交流学习。


江西全省大学生和初高中学生,及其他感兴趣的各界群众,均可通过人民智云客户端、人民视频客户端、领导留言板客户端、咪咕视频客户端、人民网微信公众号、学习大国微信公众号、人民网江西频道微信公众号、强赣排行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收看江西专场课程。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志愿填报是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一定要由考生本人填报,考生须对其所填报的志愿内容和填报操作负全责。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填报志愿,减少不必要的失误,我们编写此文,供考生参考。若需了解填报志愿更多内容,请查阅《报考指南》、《考试与招生》杂志等相关资料,或向高校咨询。


(一)考生填报志愿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需要提前准备什么?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充分了解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体检要求等相关信息,同时要利用好《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草表》,按照批次、计划性质、科类或资格类型等模拟志愿填报。


2.填报志愿流程是什么?

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支持手机等移动设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计算机网络访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或直接访问https://gk.hebeea.edu.cn,登录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入系统后,考生应首先核对姓名等信息是否无误,再填报志愿。

具体填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⑴考生须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用户名为考生本人的考生号或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所设置的密码。

⑵首次登录时,考生须对《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承诺书》进行承诺。

⑶考生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点击“填报”按钮,进入“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表”页面。

⑷对首次登录系统的考生须填入“接收录取通知书信息”并保存。考生要认真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信息,此信息填写不准确将会影响到录取通知书的送达。

⑸对有“本人体检结果填报志愿指导参考”的,考生要认真学习高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描述,选择填报适当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具体情况可详询招生学校。

⑹点击所要填报的批次,进入XXXX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⑺首先选择计划性质、科类,填报特殊类型批非定向志愿的考生还需选择获得的资格类型,然后输入4位院校代号、2位专业代号以及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最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志愿保存,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XXXX批次志愿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后,返回到“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表”页面,所报志愿会在“所填志愿”栏中显示出来。


特别提醒:志愿填报系统是“一个批次一保存”,而不是全部批次填报后统一保存。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入志愿的修改和保存,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所填报的志愿。

⑻考生须认真核对“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表”页面中“所填志愿”一栏所显示的志愿信息,若需要修改,可在“批次入口选择”栏中点击相应批次名称,进入志愿修改页面,进行志愿修改,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

⑼考生应增强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志愿核查无误后,须点击“安全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系统。


3.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是什么?

⑴对填报志愿中系统给出填报有误提示,考生应从批次、计划性质、科类、院校代号或专业代号和本人情况等几方面逐一查找出错原因。

⑵志愿填报页面不支持非常规填报操作,例如平行志愿填报时,始终不填报“平行志愿A”,而跳过去填报“平行志愿B”的非常规填报,志愿填报系统不予支持。专业同样不支持类似的非常规填报。

⑶考生每批次填报志愿后,必须点击“保存”按钮进行志愿保存,否则此批次志愿将不会保存。

⑷在本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保存,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

⑸逾期不报志愿或不保存,交由他人代填或不按规定操作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时填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⑹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考生应尽早选定院校和专业志愿,并进行网上填报,避免因网络拥堵错过填报志愿的机会。

⑺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填报志愿时,每位考生填报志愿后一定要点击“安全退出”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4.填报志愿时考生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遗忘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的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8位。


⑴到就近报名点重置密码。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任一报名点,通过读取身份证、人脸识别完成密码重置。


⑵考生使用能够访问互联网并装有摄像头的计算机,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进行密码重置。此方法需要安装人脸认证组件,下载方式及使用说明请通过志愿填报或考生信息查询系统考生登录页面右下角“密码重置”链接进入查看。


⑶通用手机微信重置密码。考生使用手机添加“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密码找回页面,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进行密码重置。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编辑的《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理科、文科★对口)。考生填写的志愿表中的学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等内容均以《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理科、文科★对口)公布的为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高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河北省招生。招生计划分计划性质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别编制,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考的类别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考生要特别注意报考高校、报考专业的科类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并填写在志愿表规定的位置上。


(三)普通高校在河北省招生的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对口本科批)、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一少数民族预科班、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本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专科批。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高校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高校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高校录取,其参加下一批次高校录取的机会不受影响。


(四)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集中填报志愿时间

相关批次一志愿

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A、B(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志愿)

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

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B、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对口本科批

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

本一少数民族预科班、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7月21日17时至7月23日16时

本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

8月02日12时至8月04日9时


二、三志愿征集时间

批次

填报时间

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

7月11日11时至7月11日17时

本科提前批B、对口本科批二志愿

7月15日17时至7月16日8时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二志愿

7月21日17时至7月23日16时

本科二批二志愿

7月29日20时至7月30日17时

本科二批三志愿

8月02日12时至8月04日9时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二志愿

8月07日18时至8月08日16时

专科批二志愿

8月13日18时至8月14日10时

专科批三志愿

8月15日18时至8月16日10时


(五)填报志愿时考生如何对待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同时符合多项国家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累计加分。同时具备国家和我省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省外院校使用国家加分的最高一项,省内院校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的最高一项。


院校录取时是否承认优惠加分政策,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分数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


特别提醒:省内加分项目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六)关于平行志愿考生应了解的有关事项。

1.平行志愿投档是如何操作的?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平行志愿投档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每一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先于总分较低的考生投档;二是每个考生的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计算机投档时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三是平行志愿实行“多次模拟,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


投档时,计算机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总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从排序在第一位的考生开始,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档条件时,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投到排序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档条件,则将投档到该院校。


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可以看出,考生在选择院校志愿时,可以有多个选择机会,但按照公平性原则,在某一批次或某一阶段录取过程中,只有一次被投档的机会,考生电子档案一旦被投出,计算机系统不再检索该生的其他院校志愿。计算机系统一次性将所有院校的考生档案投出以后,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的电子档案也不再投向本批次或本阶段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即平行志愿不补充投档。


2.填报平行志愿有哪些主要技巧?

在了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的基础上,考生要认真选好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一要认真研究分析今年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随着平行志愿的实行,招生院校的基本位置变化波动较小。因此,考生要将拟报考院校近几年的录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认真研究今年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从而确定自己的填报志愿方案。


二要合理组合院校志愿。不宜全部填报高分段院校,也不必全部填报低分段院校。考生可以根据自己高考成绩、个人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等因素,在有可能被录取的院校范围中,合理、有序组合院校志愿。


三要将最想上的院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前列。由于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当考生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有2所以上符合投档条件时,计算机系统会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到排序在前的院校。因此,考生要将最想上的院校填在平行志愿的前列。


四要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如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会增加被院校录取的机率,但也有可能会被调剂到不满意的专业。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3.如何合理规避平行志愿投档存在的风险?

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可以降低考生,特别是相对高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平行志愿并不意味着零风险,考生一定要了解平行志愿的规则和特点,把握好填报策略,特别要合理规避以下风险:


一是平行志愿间没有拉开梯度。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一味追求最理想的高校,志愿填报过高(比如多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全部落空。


二是填报的院校志愿过少。如果考生没有充分利用选择机会,只填报一个或两个院校志愿,就有可能因为高考成绩未达到招生院校的投档线而不能被投档。


三是填报的专业志愿过少。如果考生只报考某些院校的一两个专业,当考生档案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就有可能因总分或相关科目成绩偏低、不服从院校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受限等原因,面临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


4.对平行志愿投档认识的误区有哪些?

平行志愿投档认识的误区

一般来说对平行志愿的认识误区有四种:


误区一:可以一档多投。

在录取中,平行志愿是一个志愿多所学校,只能一档一投。因此,投档时按一个志愿对待。也就是说,在某一批次录取时,无论这个志愿中有几所学校符合投档要求,只能投档到排在前面的一所院校;一旦投档,其他志愿院校均失去效用。


误区二:可以多次投档

在实际录取中,考生每批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最多只能投档一次,投档一所院校。考生的档案如因某种原因被前面投档的院校退档,就不能再投档到后面所报院校,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误区三:平行志愿没有先后顺序。

实际录取中,平行志愿对考生个人来说是有先后顺序的。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填报平行志愿院校有多个符合投档条件,只能投档到排序在前的一所院校。


误区四:实行平行志愿后没有了风险。

实行平行志愿后仍会有风险。因为平行志愿不是“灵丹妙药”。在目前我国高考录取模式下,虽然大大降低了风险,但不能全部消除风险。


(七)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艺术、体育类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由缺额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


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体育类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2.艺术、体育类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填报本科提前批A和本科提前批B一志愿;

7月11日11时至17时填报本科提前批A二志愿;

7月15日17时至7月16日8时填报本科提前批B二志愿。

7月21日17时至7月23日16时填报本科二批一志愿;

7月29日20时至7月30日17时填报本科二批二志愿。

8月2日12时至8月4日9时,填报本科二批三志愿,专科提前批一志愿;

8月7日18时至8月8日16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二志愿。


3.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仍然不分文理,综合分类别编列。为了便于考生查阅,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在文科·对口和理科招生计划书中均有编列,但他们是同一计划,并非文科和理科各自单独的招生计划数。


鉴于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有着不同要求,考生填报前要认真阅读《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拟报考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填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需要相应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


⑵填报各批次我省统考涉及到并使用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需要同时具备:①院校专业校考合格;②我省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③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控制线由学校确定);


⑶填报各批次我省统考未涉及但使用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志愿,需要同时具备:①院校专业校考合格;②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的我省录取控制线(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控制线由学校确定)。


4.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有着不同要求,考生填报前要认真阅读《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和拟报考院校的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填报。

报考体育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八)如何填报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

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专业,为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专业要求的上述专业均列在本科提前批A,科类为文史或理工,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九)填报公安院校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都有明确的要求,报考考生还需参加河北省公安厅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且合格。


公安院校招生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和本科提前批B(国家专项计划除外),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招生分为两类:一是公安类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考生须参加河北省公安厅组织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且合格;二是本科一批普通类计划,考生无须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毕业后自主就业。


(十)填报军队院校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采取估分填报的方式,具体时间为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本科提前批A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本科提前批B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也可根据有关要求在公布成绩后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凡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合格的考生,如果同一批次兼报了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则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失效。


空军军医大学和海军军医大学在本科一批有普通类招生计划,考生不用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入学后无军籍,不享受军官学员相关待遇,毕业后面可向社会自主就业。

为便于考生报考和投档录取,空军航空大学和海军航空大学的军校招飞计划与其普通军校计划统一列在本科提前批A,单列代号。


(十一)填报“专项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院校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

1.如何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批次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和本科提前批B,执行的文化控制线分别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具体查看《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公安院校和有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特殊类型批,设一志愿、二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本科提前批A录取前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随本科提前批A一起征集二志愿,先录取提前特殊类型批的二志愿,再录取本科提前批A的二志愿。 


列在本科提前批B的国家专项计划,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一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生源不足时,采取二志愿征集和适当降分录取的办法。


高考报名时,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2.如何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高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批次安排在本一特殊类型批,计划性质为“非定向”,只设一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将视为无效志愿。

特别提醒:

一些院校的高校专项计划不分省,考生全国排队,择优录取;还有一些院校计划分省或部分计划分省,分省排队。详情请考生咨询招生院校。


3.如何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能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高考报名时,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且已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4.如何填报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志愿?

2019年我省安排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和承德医学院为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5年制本科医学生,专业为临床医学。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相应资格审核且以完成公示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B,计划性质为“定向”,执行本科二批文化控制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今年我省新增专科层次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德护理职业学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承担,批次为专科提前批,计划性质为“定向”。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我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二是报考须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三是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免费定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十二)填报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了解的事项

1.如何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自主招生列在本一特殊类型批,只设一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2.如何填报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批次列在本一特殊类型批,只设一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3.如何填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根据招生院校不同,批次列在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每个批次只设一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考生须通过招生院校考核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十三)如何填报公费(免费)师范生志愿?

公费(免费)师范生是指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市级师范院校有条件地招收公费(免费)师范教育学生。公费(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享受中央和地方在学费、住宿费、生活等方面财政补贴。其中,教育部直属部分师范院校、河北师范大学的公费(免费)师范生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石家庄学院、唐山师范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的地方免费师范生列在本科提前批B,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十四)如何填报工程教育实验班志愿?

工程教育实验班是我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由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与4所本科院校(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和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联合培养,所涉专业列在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能填报10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办学地点设在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生修业合格,颁发相关本科院校本科毕业证书。详情请向院校咨询。


(十五)如何填报预科班志愿?

预科班招生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⑴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招生院校不同,批次安排在本一少数民族预科班、本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时填报。每个批次只设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批次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不进行志愿征集。

⑵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批次为军人子女预科班,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只设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不进行志愿征集。


(十六)如何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武警警种学院(北京昌平)基础上更名组建的专门消防救援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院校。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考生须参加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资格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陆勤人员标准),具体情况请登录“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hebei.gov.cn),查看《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报考指南》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报考流程。


(十七)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能否填报此次统招录取的志愿?

如果您是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的考生,不参加此次志愿填报,请按高职扩招有关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考,详情可咨询相关院校。


来源:河北教育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我们制定了《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1日

通知及附件请下载查看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资助比例:受助儿童占在园儿童的1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资助比例: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6%左右。

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比例: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免学费补助标准: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四)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2)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救助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重点在以下困难学生中实施救助:1.建档立卡家庭(含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5.烈士子女;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出特殊情况导致入学困难的学生。

救助标准: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费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申请方式:高考结束后,学生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网址http://dxxsjz.hee.gov.cn)或向毕业学校申请。


四、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参照本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分为2000、3000、4000元三档。

资助比例: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四)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贷款对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河北户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10月1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gov.cn)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2.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资助内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申请方式: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六)“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七)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八)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培养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


六、研究生教育阶段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省级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学校制定。

申请方式: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研究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来源:河北教育发布


正值高考录取,新大学生即将迈入校园,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7月18日召开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获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省教育厅发布三个渠道提供资助。同时,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激励职业院校学生勤奋学习,从2019年起,河北实施若干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快随小布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入学和在校学习,河北具体资助措施 ↓↓↓

01

可以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路费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的路费资助。


02

可以申请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在高考结束后,登录“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或向毕业学校申请,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学校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标准为2000-3000元。


03

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省在114个县区开办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余县区可以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到学校报到后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主要包括“绿色通道”入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等,也可以参加勤工助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报酬。

高校资助政策具体内容 ↓↓↓


一、确保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一)实施大学新生救助政策

实行一次性救助

2018年8月,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8 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一次性救助。

重点救助对象

重点救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

一次性救助标准

一次性救助标准每生2000-3000元,具体数额由县评定小组确定,主要解决大学新生报到的路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前的生活费等。

如何申请救助

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请救助,今年省教育厅开发了“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只需要填报基本信息、录取学校和申请理由。

如何审核申请

目前,各县都成立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具体对提出救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和金额。审核时需大学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等复印件。

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审核确定的救助名单,在户籍所在村(街道办事处)公示5天,救助资金在新生入学前发放到位。


(二)开展高校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开始,我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开展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重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赴高校的交通费。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毕业高中学校申请,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

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由两种,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和省农村信用联社承办。

主要政策(申请额度)是: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可达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不上浮。目前,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和热线电话已全面开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全面启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15日全面启动。为方便学生便捷办理助学贷款,2019年我省国开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了高中毕业学生预申请方式,凡在校期间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今年我省推行合同电子化、错峰受理、分散受理、手机及网上预约办理等方式,学生从申请、审核到合同签订都在县级资助中心完成,采取“一站式”服务。

学生资助热线已开通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7月15日全面开通。为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和助学贷款申请流程,每年暑期我省都开通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今年省教育厅热线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2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号码是0311—66005723、66005730,同时各高校也开通了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来电咨询。


(四)高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针对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情况,我省所有高校全部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


二、确保高校学生完成学业

(一)实施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向就读高校提交资助申请表,以及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学生就可以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待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允许“先收后返”。


(二)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生活费支出,资助面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为三挡,即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建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同时享受,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高可享受到9000元。


(四)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


(五)加大校内资助力度

2018年,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学费)中按比例及时足额提取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书费)、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贫困学生大家访、资助育人和宣传、就业帮扶、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以及其他与资助贫困学生相关支出。

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各高校通过校内减免学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提供生活补助等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对遇突发性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困难补助。


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2019年起,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新政策 ↓↓↓

今年,我省出台《河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30条,明确了新时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政策举措。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近年来我省也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面向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


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是实施公办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助学金政策。

三是实施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


从2019年起,

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又有一些新政策,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


01

增加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19年起,全国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5万名增加到6万名,增加的名额全部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02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

从2019年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由3%提高到3.3%,提高1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03

扩大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由20%提高到22%,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


04

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来源:河北发布

百家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广西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学生错峰返校工作方案》(桂新冠防指〔2020〕75号)总体安排,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安排开学时间
  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一至二年级、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校医学专业和医学类院校、高校毕业年级,自4月14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分别由各设区市、各区直中职学校、各高校研究确定。高校其他年级自4月21日起有序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高校研究确定。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安排在最后一批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各设区市研究确定。
  二、认真制定开学方案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上述开学时间安排,制定本市、县(市、区)和本学校开学方案。各设区市开学方案经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区直中职学校开学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各高校开学方案经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后,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78号)要求,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部门责任,保障学校防控物资。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各项制度,确保开学安全。
  四、严格开展开学准备评估验收
  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开学工作评估验收组,加强对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评估验收。自治区直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和学校主管部门等组织开展,具体方案由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开学工作组制定;区直中职学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县(市、区)所属学校(含市属高校)开学准备评估验收工作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
2020年3月24日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强化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就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形势作出科学研判,制订工作预案,严格复课管理等。
  一、科学研判形势,制订工作预案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要加强设区市统筹,夯实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责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现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作用,就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形势作出科学研判,针对存在问题和风险制订工作预案,确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严格复课管理,查处违规行为
  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具体恢复培训业务时间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照当地政府公告安排。在当地政府未解除相应紧急措施前,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依法恢复培训业务后,同期应当参照中小学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监督。各地要加强巡查工作,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收费监管,引导有序退费
  各地要加强收费监管,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收退费实施制度等面向社会长期动态公示”等要求。对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家长退费诉求,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便捷给予退费。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开展退费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妥善调处培训消费纠纷,维护好家长、学生合法权益,防范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信用监管
  各地要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财务风险隐患,适时发布风险预警。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信息互通与共享机制,对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防联控,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的要100%进行核实,对核实存在违法违规的要100%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视情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失信惩戒,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失信名单。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强行业自律
  各地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升家长依法维权、合理维权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倡导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理念,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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