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信息

搜索贴子

搜索新闻

搜索店铺

搜索商品

搜索团购

搜索新闻
国际职教大会
当前位置:职教网 ☉ 资讯 ☉ 国内新闻 ☉ 地方动态
展开全部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根据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分级分类错时错峰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3月30日,全省高三年级开学,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4月7日,全省初三年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开学。
  三、中小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开学时间不早于初三年级,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原则上按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小学——国际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顺序错时错峰开学。
  四、高等学校开学时间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五、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审慎确定开学时间,指导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有关要求,“一校一策”制定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七、省教育厅将联合省卫健委等部门,近期对各地各校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时重点防控工作和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指导。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7日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下同)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3.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1.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范围和计划。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本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在本市域内明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要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分解到直属学校和所辖县(区),并指导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本地生源等情况细化到校,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要将确定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抄报省教育厅备案。
  2.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指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4.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高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加强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内地民族班、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2.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享受与户籍所在地就读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具体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做好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就学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
  四、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1.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在本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本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审议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同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和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各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3.严惩违规行为。各市、县(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省教育厅将继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中,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列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4.广泛宣传引导。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要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广德市、宿松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分别纳入宣城市、安庆市统一管理。
  招生入学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贵州省近日发布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机关事业单位增加用编计划、激励毕业生应征入伍等。

  新措施明确:计划招聘、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万人,“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1万人,“三支一扶计划”1000人,“选调生”1000人,“面向脱贫攻坚一线计划”1000人,“青年见习计划”1万人。

  新措施鼓励各地针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两万个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补助资金和各级地方财政各保障1万个岗位的资金支出。

  贵州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原年度用编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个用编计划,定向招录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挖掘省内企业吸纳定向毕业生就业的潜力,实现今年“订单班”就业人数不少于1万人,其中“精准脱贫班”订单就业人数不少于1000人。鼓励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不少于1000个岗位面向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

  全省扶持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万元创业补贴。外省高校毕业生在黔创业享受同等待遇。

  贵州省高校将争取国家支持,将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增加到9000人。专升本招生计划增加到1万人。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1500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延迟离校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两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白皓)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为全力以赴打好高校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应届毕业生(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就业工作造成的影响,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北京市教委要求各高校积极主动做好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学业工作

  科学调整教学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进度,做好各环节衔接工作。利用好“互联网+”技术手段,完善教学模式,推动线上教学与学生自主学习紧密结合。适当调整实习实践方式,加强对毕业生的个性化指导。通过优化完善教学安排,在保证教学效果的基础上,保障毕业生及时完成学业。


  合理安排考试考核


  适当调整学生考试考核方式,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运用线上考试、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结合学生线上听课情况、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定学生学习效果。对于学生补考、缓考、重修重考等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形成完备的考试考核方案。


  毕业工作


  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在疫情防控结束之前,通过线上答疑、远程答辩等方式有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答辩等环节工作。对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且毕业论文(设计)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应努力保障其顺利毕业。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可适当延长毕业期限。



  做好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特定情况下学位授予工作方案,根据毕业时间及学位授予工作进度,统筹做好毕业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合理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和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


  按时进行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由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提交毕业生注册数据,如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由学校远程提供材料照片。做好学籍数据维护的基础性工作,提高数据审核工作效率。



  就业工作


  多渠道推动毕业生就业


  按照已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创新就业服务方式,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就业项目,指导毕业生积极参加网上招聘活动。就业单位确定后可以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约系统进行线上签约,也可以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和档案暂存学校两年,待落实单位后再办理就业手续。



  妥善安排毕业报到


  各高校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可通过就业管理平台提交就业报到证打印申请,2个工作日后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也可选择快递到校等方式领取。要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发放就业报到证,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报到。

  今年在浙江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有80万左右,其中浙江省内高校毕业生总量为32万。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陈中介绍,浙江经济体量比较大,市场主体多、企业多,吸纳就业的能力比较强,目前仅浙江人才网就已推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70多万个,接下来还将不断增加。

  据分析,有大学生感到今年就业压力大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目前企业进校园以及各类现场招聘活动还没有恢复;现在网络招聘很红火,但缺少面对面交流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签约;前段时间,浙江企业关注的重点是接返老员工,还没有把精力转到大学生的招聘引进方面;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大学生的就业期望与市场需求还不够匹配。

  陈中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有50万名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浙江就业。今年该省将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现场招聘,并发挥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鼓励他们征集岗位、帮助对接,同时会同教育部门,联动全省高校,加强就业指导。(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

  “上课!”“老师好!”3月16日,富有仪式感的对话,在贵州的中学校园里再次响起。戴口罩,测量体温,依次进校。继青海开学之后,贵州省高三初三学生正式复学。因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贵州经科学研判,在全国率先宣布复学。复学后怎么上课?怎么安排学生食宿?随着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全国的复学脚步是不是越来越近了?

  开学第一讲:既是科普课也是感恩课

  感染者的入侵,打破了校园的宁静,原本代表个体健康的“小绿球”,变成了越来越多的“小红球”……贵阳八中校长周静的开学第一讲,用三维动画演示了新冠病毒在校园可能的传播路径。

  “小红球哪来的?为什么会出现在校园里?”周静的发问,将学生的思绪从动画拉回了现实。11个班级,464名高三学生,每个班级独占一层楼,上课、就餐和课间活动都有固定的区域和路线,尽可能杜绝学生交叉接触。表面上看,复学后的日子没有以往“自由”了。可这又何尝不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

  全体核酸检测,提前14天对师生进行隔离或居家观察。在校园日常管理上,从全面消杀到封闭管理,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贵阳八中所有的努力,只为了不让“小红球”出现在校园里。周静提醒学生们,要“行为有边界,心中有红线”。

  “真的很感动……”贵阳八中高三学生吕晶晶体会到了周静的良苦用心。复学后,对于像她一样的高三学生来说,无疑面临着双重的考验,大家既要积极备考,也要注重防控。吕晶晶坦言,开学第一讲,让她印象非常深刻,她说,周校长精心准备的这一课,既给大家作了科普,也让大家知道了复学不易,更加懂得感恩。

  问及复学后的感受,语文老师朱江培说:“孩子们都很自律,悄然间长大了!”

  学校复学巧逢“确诊病例清零”

  3月16日,随着贵州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正式复学,校园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巧合的是,当天上午,随着最后一个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在历时55天之后,贵州确诊病例终于清零。这意味着,贵州的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很显然,贵州敢于在全国率先官宣复学,绝非“拍脑袋”的草率决定。对此,贵州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经过了充分的研判。贵州能有此勇气和担当,除了疫情控制的乐观局面外,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一个“早”字:早研判、早部署、早安排。

  在贵阳市,大数据被运用于排查工作。全市高三初三复学共涉及316所学校,其中高三学生28842人、初三学生48800人、教职员工2299人。这些人中,有无往返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无异常情况?贵阳市教育局利用大数据平台,历经三轮排查,彻底摸清了底细,并在短短几天时间内,对全体学生开展核酸检测。针对大部分家长关注的开学后如何上课、食宿怎么安排等问题,贵阳市出台了最严30条措施,护航复学。

  每个学生,每天发放一个口罩。在防控手段上不搞“一刀切”,确保“一校一策”。从物资储备、应急预案、防疫培训,再到实战演练、安全大排查,贵州在全省范围内为复学做足了准备,一切都显得水到渠成。

  相比之下,确诊病例早已清零的青海,虽然公布开学消息的时间不如贵州早,但实际开学时间比贵州足足提前一周。青海实行的是错时、错峰、错区域、错层次开学。

  全国复学的脚步渐行渐近

  虽然形势越来越乐观,但疫情毕竟尚未完全得到控制。何时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复学?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表示,开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疫情基本得到控制,二是绝大部分家长认为开学是安全的,三是必要的防护物资准备到位。

  其实,对于复学时间,社会上一直有分歧。在情况稳定的地区,是否可以先开学?尤其是面临升学压力的毕业班学生。不过,却也有人认为,学生的健康安全最重要,等疫情在全国完全控制住后再开学也不迟。

  从外界反馈上看,对于贵州和青海的复学,更多的是点赞和肯定。而在复学后,一手抓教学,一手抓防控,贵州和青海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这背后的责任和担当,一点也不轻。贵州为此明确,要加强校园防控管理和督导,严格落实小班式教学、错时错峰分餐、合理住宿等措施,给师生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当前,伴随着延迟的开学季,各地竞先开起了网络教学,让学生“停课不停学”。

  贵州省针对非毕业班学生,也面向全省开播“空中黔课”,集中优质师资力量开展远程教育教学辅导。很多像贵阳八中这样的学校,早已全面开展线上教学,把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导搬到了网上。

  随着疫情防控的持续推进,全国复学的脚步已经渐行渐近。(本报记者 何星辉 张 蕴)

  中新网南京3月12日电 (记者 申冉)11日,长三角地区江浙沪三地同时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相关规范要求,受到家长和教育界高度关注。业内专家认为,“公民同招”在促进公平教育的同时,也有利于民办教育重归健康发展,对“掐尖招生”、“人造名校”等乱象有很好的遏制作用。

  据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教育部门发布的文件显示,此次三地同时发布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范,均聚焦于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严禁面试测评选拔、推进特色学校特色教育发展等方面。

  对此,曾担任过19年民办学校校长的南京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田宁表示,“毋庸置疑,民办学校目前已经是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存的民办学校成为家长、学生择校不可或缺的主要选择之一。能生存到现在的民办学校,几乎都历经千难万险,从‘万军丛中’拼杀出来。民办学校为了生存,为了稳定发展,付诸了艰辛的努力。”

  田宁也坦言,面对多重压力,确实有部分学校选择了投机发展,“个别民办学校千方百计追寻对自己学校生存、发展有利的政策,站在自我立场上投机办学,于是就产生了抢优质生源,‘掐尖’招生等行为。有好生源,就出好成绩;出好成绩,就有好生源;学校声誉好,得到的利益就会大幅度增加,因此,形成了一些教育怪象。而这些不正当的竞争,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其认为,今年发布的系列政策规范,将迫使民办学校发挥自身的真正优势,“譬如,民办学校教师能吃苦;学生在校有效时间长;小班化、个性化的教学和辅导针对性强等,将让民办学校聚焦内涵发展,强化特色建设。”

  “可以预见,改革举措落实后,将会给民办学校进行一次重新洗牌,会让广大民办学校静下心来,真正按照教育规律,培养好每一位学生,发展好每一位学生。”田宁相信,这将是一次机会,促进所有民办学校得到更高层次的公平和更高质量的发展。

  而从整体义务教育发展来说,南京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教育科学学院院长顾建军教授评价,此次出台的招生入学制度规范,将成为教育公平发展、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制度保障。

  顾建军注意到,比如,江苏省明确的“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招生方式,在招生制度上就有助于保证区域内优质名校和薄弱学校的同等招生,有助于促进学校间的优质均衡发展;同时,对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益的关注,要求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效落实,将有助于公平保障所有学生的教育权益;针对招生入学程序的明确规定,诸如,招生计划的审核、学校招生范围的确定、免试入学的落实、招生与分班行为的规范、“阳光招生”的实行、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等,这些招生入学程序的公平公正不仅有助于“规范招生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和招生秩序”,而且充分反映了民众的切身利益,有助于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落实。

  “此次招生入学制度的规范,并不是降低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教育的发展质量,而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教育的高质量公平,突出办高品质学校,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特色个性发展,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和高品质办学,这也是招生入学政策教育公平价值导向的新诉求。”顾建军强调,规范中的严格招生入学问责制度,目的在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学校的高品质办学,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完)

3月16日,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初三学生正在上课。当天,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贵州省内各中学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复课,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高三学生正在上课。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教师在给学生上开学第一课。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利用红外体温检测设备测量学生体温。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学生从消毒通道进入学校。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学生进入学校前进行手部消毒。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学生有序排队进入学校。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贵州省贵阳市第十中学学生乘坐定制公交到达学校。 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3月13日,依托中国教育在线,采取视频形式,潍坊医学院举行了首场全球人才引进网络招聘会。

 

为做好本次网络招聘会,学校通过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受到海内外人才的广泛关注。招聘会当天,共与30多位博士进行了一对一视频交谈,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比利时等7位海外留学博士,达成签约意向博士24人。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施精准引才计划,改变过去发放招聘简章、校园宣讲的形式,利用大型人才招聘网站、高校官网、院(系)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学校人才引进政策。马克思主义学院、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影像学系等院(系)主动出击,积极与优秀博士联系,通过钉钉会议、腾讯会议等形式进行面试,目前已网上面试博士48人,签约36人。下一步,学校将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作者:尹呈良)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5日电(记者高晗、曲延函)首批学生16日开学后,新疆将为各地学校配齐疫病防控物资,给学生免费发放口罩,以保障复学后中小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刘剑介绍,为保障学生开学,目前新疆各地正在积极筹备防控物资,近两天内将陆续发放到各学校。

  根据已确定的“时间表”,新疆51万名高三年级、初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将于3月16日首批开学,实行小班制,暂不进行聚集性活动,同时校园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则在3月23日开学。按照要求,各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尽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开展相关工作,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要求。开学后,全区各学校第一课将对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学生健康生活等多方面进行教育。

  刘剑说,目前毕业年级的教材已经全部到位,其他年级的教材上周已经运往各地州,经过下周的准备,到3月23日各年级开学报到,学生都能领到新书。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学校各年级开学后实行零起点教学,以保障因线上教学可能存在的学生由于个体差异等因素跟不上教学进度的问题。

  为弥补教学时间的“亏空”,刘剑表示,开学后各学校可有序调整教学时间,适当增加课时,确保教学质量。同时,各学校对于因故没有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和学业困难学生,要按照“一人一策”的要求,采取帮扶措施,制订辅导计划,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跟上教学进度。

  高等院校和幼儿园等其他类型学校的开学时间,将根据全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后,统筹有序安排。具体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发布。

  北京中小学生居家学习已满月,将迎来第二阶段的学习(3月16日至4月10日)。昨天,市教委发布消息,下周一起“空中课堂”课程在原有初三、高三复习课的基础上将增加高一、高二的复习课。

  这些课程的电视播放载体调整为歌华有线。12个“空中课堂”电视频道对应频道号为501至512,将根据疫情需要逐步开通中小学所有12个年级的专属频道。目前已经确定的是,初三至高三年级课程分别由509、510、511、512频道播出,每个年级对应一个专属频道。同时,学生可以通过“首都教育”公众号底部菜单获取课程资源。

  市教委将继续组织名师录制优质课程,这些课程每天9时至11时首播,13时至15时和15时至17时重播,学生也可以通过回放方式回看。

  这批课程将延续“初、高三的中高考复习指导”,在前期课程设计的基础上,围绕核心内容开展试题的分析,做解题的指导,并在课上给学生留作业,作业答案可在北京数字学校网站由学生查对。歌华有线电视将于3月16日开通初三年级频道(频道号509)和高三年级频道(频道号512)。

  新设“高一、高二专题式巩固指导”。其中,高一年级课程,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四科在做专题式巩固指导的同时,适当安排合格性考试的复习指导,其他各科做专题式巩固指导。高二年级,九科均作专题式巩固指导。歌华有线电视将于3月23日开通高一年级频道(频道号510)和高二年级频道(频道号511)。

  市教委介绍,北京数字学校网站同步为学生提供课程点播服务。腾讯、阿里(优酷)、百度、字节跳动(抖音)、快手、中文在线、一下科技等互联网企业,也同步开通北京数字学校“空中课堂”专栏提供点播服务。

  各区教委要做好“空中课堂”组织收看和宣传,要确保学生知悉,指导学校充分利用好市级资源,结合区域和学校特点,为学生提供整体的居家学习生活建议。学校学科教师对学生要有针对性的教学指导和答疑,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性。(记者刘冕) 

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辽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完善,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到2022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基本完成,办学水平全面提高;

15所左右高水平现代化高等职业学校和10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成效明显;

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改革取得突破,组建一批校企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

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

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

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达到100个以上;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推动50所左右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十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关于辽宁省职业院校设置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修订教学管理等规范,开发一批具有辽宁地方特色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

二是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以“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方式,深化校企合作;组织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鼓励校企共建二级学院、技术创新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

三是推进企业与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二级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四是试点实施1+X证书制度。支持职业教育的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是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设经验,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校企共建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认证200门左右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六是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创新校企实训基地运营模式,建设一批区域综合性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七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3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八是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建好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各市完成本地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任务;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九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专业结构,加快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引领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是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招收退役军人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构建中职—高职—本科分段衔接和贯通培养模式。

十一是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职业培训学院和社区学院,广泛开展培训。

十二是推进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通过终身学习支持网络平台,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逐步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

十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在通用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技能培训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五项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等。

来源:辽宁日报、辽宁省教育局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桑珊、马利)日前,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职业院校中高职“3+2”分段培养工作,河北将根据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人才需求变化,优先将家政服务、老年健康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紧缺专业纳入“3+2”分段培养专业。

据了解,举办中高职“3+2”分段培养的办学主体原则上为独立设置的具有学历教育资质的国家级重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以及开设学前教育、护理、空乘服务、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老年健康与管理等紧缺急需专业或就业准入要求专科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联办高职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申报院校近三年未发生过违规办学等行为,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对于中高职“3+2”分段培养申报专业,办学年限不低于3年,近三年每年招生不低于100人,必须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必须紧密对接河北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重点发展产业需求,必须在全国职业院校专业系统备案,且具有良好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以及体育、艺术类等小班教学专业可适度降低规模。

中高职 “3+2”分段培养办学主体遴选原则上,有利于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为推进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简称120项目)顺利实施,优先纳入河北省120项目学校;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优先纳入通过资源整合建设迁入职教园区的新学校;有利于推进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集团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此外,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就业,根据产业发展急需和民生紧缺领域人才需求变化,优先将学前教育、护理、航空服务等就业学历提高到专科以上层次的专业,以及家政服务、老年健康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紧缺专业纳入“3+2”分段培养专业。

在联办规模上,招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50%;高职院校要加强对普通高考、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等各类招生的统筹规划,把“3+2”转段的学生纳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确保基本办学条件满足培养需求。

在对接数量上,河北省120项目建设序列中的精品学校对接联办的高职院校和专业数量不限,名牌、特色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5所、专业总量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其他中职学校原则上对接联办高职院校不超过2所、专业总量不超过2个;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院校对接联办的中职学校数量不限,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8所,其它高职院校对接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同一专业只能与1所高职学校对接联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之年。海南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省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结构布局,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治理水平,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打造新时代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

  1.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细抓实。

  2.各地各校要周密部署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重点抓细抓实防控物资保障、校园管理、住宅管理、消毒防护、信息报送、返校管理、延期开学、强化宣传、纪律要求等工作。在延期开学期间,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好“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线上教育教学。

  3.坚持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与“我为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贡献”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

  4.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发布防疫信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报道全省教育系统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讲好教育系统抗击疫情故事,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坚定疫情防治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二、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5.制定实施2020年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厅机关“每月一讲座”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厅官网官微等学习平台,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协调中央、省内主流媒体,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三)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

  6.组织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面向广大干部师生常态长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落实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

  7.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课程育人创新发展建设”“高校思政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培育支持项目”等思政工作特色项目,打造一批思政工作亮点品牌;推进建设“全省高校网络思想工作中心”“全省高校易班发展中心”“全省高校舆情分析研究中心”“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研修中心”“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等5个思政工作平台。持续加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8.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省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培育支持计划”“全省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全员轮训计划”“全省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全省高校思政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支持计划”等系列思政课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全省高校思政工作论坛、全省高校辅导员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大赛、评选表彰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等5项活动。

  (四)加强意识形态和风险防控工作。

  9.推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扎实做好对外开放形势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

  10.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教育对外开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完善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海南教育风险防控体系,做好高考综合改革等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的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考试招生、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外事管理、民办教育等方面的风险,坚决防范教育系统发生“灰犀牛”或“黑天鹅”事件。

  (五)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11.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厅机关、厅直属学校常态长效开展“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12.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示范性标准化基层党组织,到2020年底全部基层党组织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市县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得到全面理顺,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提升10%以上。

  13.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抓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交流、轮岗、监督和培训工作。

  (六)全面加强和改进厅党委对省教育系统工会工作的领导。

  14.召开全省教育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切实履行好参与、维权、建设、教育职能,承担起厅党委联系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的桥梁纽带,全面规范提升省教育工会工作。

  三、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七)健全育人体系。

  15.推动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召开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推进会。统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16.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持续开展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好“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开学第一课”“青春告白祖国”“我们的节日”等社会实践活动。

  17.深入推进社会文明大行动、文明校园创建、文明诚信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做文明有礼的海南人”主题活动等,持续深化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八)打造“特色印记”。

  18.围绕海南“红、绿、蓝”特色,建设“德智体美劳”特色学校,健全制度体系,构建可持续的工作机制,培育50所特色印记实验学校,初步形成一批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成果。因地制宜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新建一批劳动教育特色学校,开发一批经典研学旅行基地。

  (九)加强体育卫生美育工作。

  19.加快普及中小学校游泳教育,新建、续建中小学游泳池69个,总数达到300个,确保管好用好、切实发挥作用,全年培训中小学生游泳不少于10万人。巩固提升海南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举办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

  20.多措并举预防青少年学生近视,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完成187所高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开展师生急救知识的培训,增加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率。

  21.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实施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丰富美育课堂内容,推进琼剧、黎苗族文化进校园。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办好海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2.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3.抓好“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及示范创建工作。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

  24.组织对省属高校、中职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验收。完成对五指山、乐东、琼中、白沙、昌江、保亭等6个市县的城市语言评估工作。推进市县政府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工作,全年完成测试3万人次。推广语保工程成果,完成我省中国语言资源集(海南)编写出版工作。完成三亚、文昌、五指山、乐东、琼中、白沙、昌江、保亭、临高、洋浦经济开发区等10个市县(区)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海南省第23届推普周活动。

  四、扩大开放深化改革

  (十一)做好教育规划编制工作。

  25.启动海南教育发展和海南教育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终身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系列规划政策文件,长远谋划海南教育总体布局。

  (十二)加快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

  26.积极推进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亚崖州湾科教城和海口桂林洋教育园区等建设,推动已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尽快落地,实现陵水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正式动工建设,实现崖州湾科教城引进知名高校正式单列招生。

  27.继续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开展部省联合审批,争取1-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落户陵水黎安国际教育试验区。试点引进境外高水平工科大学和职业院校独资独立办学,加快推进博鳌乐城中外合作办学医学院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28.指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网络国际中心开展活动,推动妇女儿童教育国际文化中心筹建相关工作。

  牵头处室:自贸办、国际处,配合处室:发展规划处、政法处等。

  (十三)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29.高水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平台,筹建国家人文交流南方中心,广泛开展国际教育人文交流活动。

  30.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及重点园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哈罗国际学校建成并正式招生,推进海口德威学校、三亚威雅公学、威斯里安学院附属高中筹建工作,开展国际幼儿园、高中试点。

  31.优化国际学生求学、创业政策环境,健全国际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及实习制度,打造“留学海南”品牌。开展对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国际学生教育第三方认证。

  (十四)深化教育改革创新。

  32.指导各市县制定“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或办法并启动改革,设立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省级实验区3—5个,总结推广基层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经验。

  33.出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修订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3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高校在人才引进、人事管理、科研创新等方面充分的自主权。创新“大共享、小学院”的教育园区办学模式。推进教育共享经济试点。

  35.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协作,推动“课堂革命”,促进教育科研工作提质增效。新增2-3个教育制度创新案例列入全省制度创新项目库。

  36.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出台高三年级备考工作指南,制定完善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高考工作应急预案。印发《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3个配套文件并做好宣传解读。

  五、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37.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着力解决师资配备短板,努力使公办园就读幼儿比例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建成一所、开园一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利用自有场地举办公办幼儿园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园奖补水平。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无证幼儿园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省级示范园对口帮扶等工作,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十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8.召开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着力解决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短缺和布局不均问题。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工程”,改善61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

  39.贯彻落实《海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诊断督导制度。

  (十七)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40.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确保全省达到92%以上普及目标。强化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2020年高考前实现全省高考考场空调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东方中学(东方)、矿区中学(昌江)、白沙中学(白沙)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规划。新增3所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

  (十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1.深化产教融合,优化职业学校布局。落实“职教二十条”,继续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实施中职教育优质发展计划。推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推进海南省酒店管理学校和海南省信息技术学校建设。

  42.办好海南省职业教育活动周、海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海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评选一批“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十九)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43.按照我省高等教育“1+2+X”总体布局,加快海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大学建设。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扩大培养基层教育卫生应用型人才。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医科大学。启动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新校区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

  44.推进一流本科“双万计划”,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好各类竞赛活动。持续做好高职扩招、1+X证书制度试点、“旺工淡学”人才培养、“冬季小学期”等工作。

  (二十)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45.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儋州、昌江、定安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设;加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力度,努力实现全省每个乡镇资源教室全覆盖;扩大残疾人群体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确保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46.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教育资金、项目向贫困民族市县倾斜。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继续招收省属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完成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特招班招生计划。实施好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支持民族市县学校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歌、民服、民舞进校园”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

  六、切实完成教育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任务

  (二十一)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47.认真做到“三落实”“四不摘”,稳定推进教育脱贫和“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夯实市县“两条线”控辍保学责任,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无学习能力以外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出台《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扶贫特惠性资助体系。

  48.继续办好扶贫励志班,继续开展职业初中班和初中职业班试点工作,完善制度、总结经验,形成海南特色的创新案例。

  49.做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定点扶贫工作。

  (二十二)抓实乡村振兴工作。

  50.继续实施农村“一村一园”工程,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农村教育投入,通过城乡教育一体化工程持续改造市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提高职业教育在农村的招生规模和质量,加快建立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探索对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入乡创新创业。继续实施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三)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

  51.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修订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等系列文件,建立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师德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海南省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工程”,选树和宣传优秀师德典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对师德失范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十四)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引育结合。

  52.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政策,大力引进海外人才、高端人才、候鸟型人才,持续引进培养“好校长好教师”,面向全国招聘400名以上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引进补充100名以上优秀校长教师,在50所学校试点实施“一校一外教”计划,实施高校团队引才计划,遴选20名高校“海外名师”,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53.实施国培、省培项目,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县来乡用”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促进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培训100名省级骨干校长(园长)和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做好教育部“长江学者”项目。继续开展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

  54.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推进“海南省教师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二十五)优化教师工作环境。

  55.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和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各种报表填写、抽调借用教师等行为。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规则,明确教师进行教育惩戒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解决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善管的问题。

  八、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十六)推进依法治教。

  56.加快教育立法进程,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制定《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中涉及我厅的六项立法的任务清单。

  57.加大普法力度,以宪法宣传为主线,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系列活动,开展“护苗·预防犯罪 ”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58.规范行政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动态管理“双随机”抽查检查清单,规范“双随机”执法行为。

  59.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修订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办理,推动市县教育审批部门规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备机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二十七)完善经费保障和审计监管机制。

  60.调整优化教育经费结构,新增经费重点保障边远农村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向教师、学生和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教育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动拨款标准、收费标准和资助标准的动态调整。

  61.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文件,探索1+N审计组织方式,加大经济责任和资金项目的审计,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提升教育财务治理效能。

  (二十八)强化教育督导。

  62.促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海南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启动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组织校园安全、幼儿园办园行为等专项督导。做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二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63.基本建成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多级分布、互联互通、协同服务、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同步/专递课堂全覆盖建设。重点遴选培育30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和6所中小学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加快中小学校5G同步课堂试点应用。实现乡镇中心校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全覆盖。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64.启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海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试点项目建设,做好高考综合改革招生录取配套系统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安全可靠工程建设。筑牢网络安全防护。

  (三十)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65.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安全文明周”“安全知识竞赛”“防范非法集资”等安全教育活动。加大风险隐患排查,突出抓好食品卫生、防溺水、消防、校车、交通、学生欺凌、高校实验室等重点领域以及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管控,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三防”建设,建设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增强学生避险逃生自救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毒、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

  66.做好教育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凝聚加快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3日电(记者阿依努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称,全疆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将于3月23日开学,全面复课。

  通知提出,新疆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在做好高三、初三、中职学校毕业年级3月16日开学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做好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全疆小学、初中、高中以及中职学校于3月23日顺利开学、复课。

  通知要求,新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实行“一校一策”,细化方案,完善预案,科学组织教学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学校全面复课后校园安全、教学有序、防疫到位。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等四家单位完成合并组建。

  据微信公众号山西广播电视台3月12日消息,3月11日,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分别与太重集团、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新任班子进行集体谈话。

  会议提到,将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和山西省晋剧院、山西省京剧院合并组建新的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推进高校“三个调整优化”的重要举措。

  楼阳生在与学院班子集体谈话时指出,山西是文化大省、文物大省、文旅大省,新的学院要通过资源整合形成拳头,把具有山西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好、发扬好,在“三个大省”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要确立目标。积极推进职业本科院校申报工作,力争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列前茅。二要创新机制。坚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先行先试精神,借鉴自然科学“产学研”相结合的思维思路,有效整合校、院、团,形成教学、科研、演出一条龙,打通人才培养、艺术生产、文化创新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产教融合、院团合一”的办学新模式。三要建设新院。通过“腾笼换鸟”盘活土地资源,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创造条件。四要聚才用才。以人才为根本,创新用人、薪酬、激励机制,做到优胜劣汰,使“台柱子”留得住、优秀人才进得来。五要勇创新业。新班子要勇担使命,合理设置架构和专业,将办学治校成效体现在出新的经典之作、出新的人才上,有效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澎湃新闻注意到,涉及本次合并组建的四家单位均诞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

  其中,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山西省艺术学校,是山西第一所艺术学校。人民艺术家、著名版画家力群为首任校长。1958年升格为山西艺术学院(本科),是山西第一所独立建制的本科艺术学院。后几经撤销、合并,于2000年联合改制为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高职类艺术院校。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山西省戏曲学校,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山西省晋剧院创建于1959年,前身为山西人民晋剧总团和山西省实验剧院,几经沿革,数易其名,至今有60余年的发展历史。

  山西省京剧院始建于1956年,是山西唯一的京剧艺术表演团体。上世纪五十年代,天津红风京剧团迁晋,更名为太原市京剧团,后归省建制改名为山西省京剧团,1992年扩建为山西省京剧院。2012年12月转企改制为山西省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半年多前,山西刚刚完成一次院校合并。2019年6月,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曾发布消息,为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推动山西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任务,助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高考综合改革是事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事,同时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近日,我省出台了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细化配套政策。其中,建立高考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重要内容之一,其积极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一 新时代国家发展需要高素质多样化人才

  此次我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增强选科评估指导,保证首选科目比例与各再选科目比例趋向合理。这里的合理,是指选科比例要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结构需求。《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推动人才结构性战略调整,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科技强国”“制造强国”是国家战略,两大战略的实施需要大量理工科人才,理工科人才必须要具备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科学知识基础和科学综合素养。

  新时代国家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类高素质人才支撑,而这种人才需求又和大学生就业密切相关。所以无论是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还是从大学毕业生实际就业出发,我们都要做好选科指导工作。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是在实施新高考方案(“3+1+2”模式)过程中,经过充分论证,确定再选科目的保障比例。当某一再选科目考生实考人数占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保障比例时,启动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依照保障比例计算该科目的保障基数进行赋分。针对我省当前学生选考科目实际,先实行化学选考科目保障机制。

  二 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要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

  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职能,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小逻辑”一定要服从国家发展的“大逻辑”。长期以来,高校招生的文科计划与理科计划数维持在3:7左右,这是因应国家人才宏观需求和高校人才选拔现实而形成的现象。实行再选科目保障机制,促进“招”“教”联动,有利于高校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由于化学学科与生命科学、医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等学科都有着很深的渊源,对大学阶段医学、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的进一步学习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从目前我省招生实际和学校投放的计划来看,在4门再选科目中,选考化学的专业覆盖率达97.63%,这是由国家人才需要与化学学科特点决定的。在高校录取工作中,依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化学科目选考要求和全国高校近5年面向江苏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测算,化学科目保障比例应为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25%。当化学科目实考人数占当年高考总实考人数的比例低于25%时,适时启动化学科目保障机制,既有利于高校的专业录取,也有利于高校选拔出适合的人才。

  三 发展“适合的教育”需要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决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提高育人水平”,就此而言,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通过特色学校(项目)创建,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二是通过细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主动发展;三是通过优化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转变教师育人观念。建立高考选科评估和指导机制,将高考选科情况纳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不仅有助于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处理兴趣特长、潜能倾向、职业发展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高校要求的关系,也是今后高中教育发展的大势所趋。

  教育改革,永远不可能只是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发展“适合的教育”,需要把学生选择和社会需求作为考虑的第一要素。学生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要丰富的学科素养支撑;学生要学有所专,实现个性成长,需要有侧重的学科素养支撑。实行化学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就是要以此为推手,鼓励学生对化学保持较高兴趣,形成面对当下、面向未来,兼顾满足“学生选择、家庭意愿、学校特色和社会需求”的良好教育生态。

  四 确保高考公平公正需要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选科

  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公平的核心体现,同时也是衡量社会公平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是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实施再选科目保障机制的目的,就是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和广泛的教育需求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和满足。

  当前选考化学学生相对较少,原因有三:第一,学化学的难度较大。化学抽象概念占比高,学生较难理解;知识前后关联度较高,需要更大的学习投入。第二,化学等四门再选科目采取等级赋分计算,较以往等级呈现,一定程度上竞争性有所增强。第三,少数高中学校存在不正确的升学观,提供化学选科的资源供给不足。所以,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证高校科学选才育才,需要给予倾斜以引导理性选择,有效推动高考首选科目结构合理、再选科目比例均衡。

  五 高考综合改革的先行经验表明细化改革是应然之举

  江苏是第三批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2019年4月新的高考方案发布后,得到了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基于上述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此前,兄弟省市浙江、上海等地在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过程中,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物理选考科目保底政策,积极正面引导学生选科,有效缓解了高等学校理工科招生计划与物理选科人数不匹配的矛盾。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江苏积极借鉴先行改革经验,结合自身实际,适时出台配套政策,是对高考改革的深化细化、持续推进,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事求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之举。

针对特殊时期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0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大型网络双选专场招聘会。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实现线上对接、线上面试、线上签约,把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此次招聘会由河北省教育厅主办。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24日。举办时间为3月26日至29日。招聘会设在智联招聘网。用人单位通过在线发布职位信息、收取简历,与参与双选会的毕业生进行文字或视频形式的互动交流,双方达成意向后可进行在线签约。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会及时将本次招聘会参会指南转发给各用人单位,并在指定时间段进行报名参会。 

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即刻谋划安排,加大统筹岗位征集力度。认真核实,确定本市2020届部属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充分摸清底数,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征集中小学岗位信息,及时将岗位需求反馈省教育厅,并在本次网络专场招聘会网站及相关平台公开发布,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强对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的人才储备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挖潜创新、 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加强编制配备,招录更多毕业生到中小学、 幼儿园特别是到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任教。

为加强高校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更加有效地开展此次师范类毕业生网络专场招聘活动,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师范类高校及设有师范类专业的高校征集用人单位岗位需求,进行资源整合,建立精准对接服务平台,提高求职毕业生与空缺岗位的匹配效率,减少各校内部的供需矛盾、错配矛盾和失衡矛盾,进一步畅通特殊时期的就业渠道。

河北新闻网讯(郑佳)近日,河北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表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通知指出,在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上,适当提高自筹经费较充裕的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控制线,对提高部分加大考核发放力度,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班主任和一线教师倾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扎实推进育人方式改革。

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贯彻执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学生和教师做好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建立健全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

稳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从2020年秋季开始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依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

大力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计划,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完善普职融通4条生涯发展通道,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高中阶段教育。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加强课程实施监管,落实校长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编制统筹调配力度。2020年底前,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各县(市、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为准),完成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更好适应普通高中学校选课走班教学需要。创新教师培训方式,重点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

努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各县(市、区)制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到2020年底前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持续减少,到2022年底前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各地要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划,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大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力度。

构建普通高中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普通高中教育保障水平。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分)执行全市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00元,并列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已达到或超过以上标准的县(市、区),不得降低原水平,并逐步提高拨款标准。

完善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普通高中新的收费标准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实现高中教育办学成本合理分担。高中学校收取的学费等收入上缴财政后,财政部门按照学校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拨付。

通知指出,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适应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管理机制基本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师资和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也被业内称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新政”,其中明确规定: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招生通知》共有五大方面17条细则,大家最关注的还是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也就是《招生通知》中表述的“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民办学校的审批地在哪里?在浙江省教育厅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得到的回复是:义务教育主要以县级为主办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绝大多数都是由县级教育部门批设的,仅有少数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

  再说得通俗点,以杭州为例。杭州市教育局就属于“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杭州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审批地是其所在城区。打个比方,某民办学校是由上城区教育局审批的,属于上城区教育局的管辖范围,按照新政就要在上城区内招生。

  民办审批地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的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程、招生结果、学籍管理等。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明确。全省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允许各地的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招生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全民摇号

  《招生通知》没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1所还是多所民办学校,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民办学校数量和实际入学需求等情况作设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具体操作规则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

  今年全省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地方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也要严肃追责。

  公民办同招

  公民办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办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办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须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公民办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公民办同招后,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牵头组织。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实行公民办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别信“私塾”

  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取消特长生

  《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是指经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专门招收艺术或体育方面有特长、专门培养艺术或体育苗子的学校。术科一般指的是区别于普通学校所设学科的专业性科目,《招生通知》中的“术科”指音乐、美术和体育等科目。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中均已明确:“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招生通知》中强调:“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一些地方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非体艺专门学校均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也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任何名义的体艺术科测评。

  九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记者 沈蒙和 金丹丹)

本站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