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全体职教人以饱满的热情备战开学,迎接新一轮挑战。校领导对新学期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部门树立新目标,提出新任务,寄托新希望,力争再创新业绩,续写新辉煌。大家凝心聚力,斗志昂扬,展现了我校新学期焕然一新的新气象。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8月29日上午,遵化市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召开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大会,全面部署新学期各项工作。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建国首先总结了上半年职教中心取得的成绩,对全体干部教师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一个引领(党建引领)、两个重点(安全、质量)、三大建设(两个队伍、实验中学、二期工程)、四项工程(职工之家、智慧校园、培训中心、提质培优)这四方面针对性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就2021年秋季新学期工作提出部署要求:一、分析形势,研判走势,乘势而为。二、独立思考,正确判断,精准施策。三、强化学习,提升知能,迎接挑战。以更饱满的激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朝着既定目标奋斗前进,谱写遵化市职教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由副校长刘大鹏主持并宣读了《遵化市职教中心2021-2022年学校工作要点》,各主管副校长对上学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新学期分管工作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体干部教师以满腔的热情认真听会,以饱满的精神认真笔记,以坚定的信心认真领会。
全面部署,深化落实
会后,学校部门围绕新学期各项工作分别进行具体部署,传达了新学期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本部门干部教师结合自己岗位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在新学期稳步推进,恪尽职守,为学校高速发展凝心助力!
铆足干劲,备战开学
为圆满完成课堂开学首秀,展示新学期新风貌。各教研组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做好开学第一课的备课工作,梳理重点难点,撰写教学教案。
老师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细心备课,专心探讨,集思广益,相互补充,尽最大努力为学生准备好开学的“知识盛宴”。
在防疫抗疫的关键时期,老师们积极对教学楼和宿舍楼进行全面卫生清洁和消毒杀菌,以整洁的环境迎接学生的归来!
在建党百年的特殊时期,遵化市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和战略精神,紧密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努力完成2021-2022年度第一学期重点工作目标,乘势而上,厚积薄发,紧跟新时期学校发展步伐,为遵化市职教中心的发展贡献职教人的全部热情和力量!
主编:刘大鹏
审核:马莉
文字/美篇制作:高鑫
图片:职教中心宣传小组
来源:遵化职教中心
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为学生返校营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学习环境,曹妃甸区职教中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紧锣密鼓地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开学工作中层培训会
8月27日,区职教中心召开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中层培训会。
会上,刘辉副校长传达了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会精神及8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对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李志坚副校长对开学前环境准备工作、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学生返校工作、开学前具体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与会人员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校长王怀平作总结发言,要求一切工作以安全居首,要落实好三个会议,即部门工作会、学生管理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要收心上岗、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共同培树家的意识,引领师生共同成长。
开学工作管理教师培训会
8月30日上午,区职教中心召开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管理教师培训会,校长王怀平、副校长李志坚、学生处负责同志、全体班主任、学生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生处主任王树祥围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坚持‘精细化’学生管理,努力强化校风、学风建设、“落实安全‘双控’措施,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及师生健康”等方面明确了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副校长李志坚宣读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安排学生返校时间、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后日常防控工作及各项保障措施;艾学栋副主任部署了疫情防控模拟演练工作。校长王怀平对与会人员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二是要心系学校,有备无患;三是要精诚团结,注重实效。
与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疫情防控模拟演练专题片。
疫情防控模拟演练
8月30日下午,一场针对学生开学返校的疫情防控模拟演练在职教中心举行,全体班主任及学生管理人员参加了演练。
本次演练现场模拟了开学后学生入校返校健康检测、进入宿舍、食堂就餐、进入教学区域等场景下的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各部门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行动快捷、准确高效。既全面检验了学校应对疫情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处置能力,也为学生返校的应急处置工作积累了经验。
进入校园
进入宿舍
食堂就餐
进入教学区域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职教中心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扎实推进,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吹响了奋进号角,开启了崭新征程。
来源:曹妃甸职教中心
校园金秋,碧草如茵,清爽宜人。
9月2日,迁安职教中心2021级2350名新生正式到校报到。他们带着初入新校园的憧憬,怀着希望和梦想,即将开始一段新的征程。
为了让2021级新生能够顺利地在迁职校园实现自己的梦想,学校早已经提前谋划,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执着坚守,暖心迎新“心对心”
新生的到来,为校园带来了勃勃生机。新生报到的现场,人头攒动,秩序井然。新生班级的引导牌醒目了然,每个新生班主任配备一名教师志愿者和一名学生志愿者,负责报到现场的秩序及收取相关手续等事宜。一句句嘱咐的话语,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叮咛时刻响在新生的耳边。但是,暖心不代表放纵,对新生着装仪表等方面的严要求是不能松懈的,宽严并济,加深着新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敬畏感。
以疏化堵,安全迎新“点对点”
既要守住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又要做好迎新的十足准备。迎新时间,为疏导校园的人流量,学校放开校园南门,作为迎新的专门通道。学校结合新生报到流程的实际情况及各系的新生实际情况,把五个工程系迎新的时间分别错开,具体到时间点。又打开进入宿舍楼的东门和南门两个通道,实现分时分点报到。这样,以疏化堵,使新生的报到环节运行流畅,让校园的管理更加井然有序。
以老带新,志愿服务“一对一”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了更好的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新生必须独立到宿舍楼,家长不能入内。考虑到新生行李多,对校园环境陌生等实际情况,各系专门招募了优秀团员和学生会成员担任志愿者,提前培训,落实责任,新生报到后,志愿者负责提供为新生搬运行李,专业导航,协助老师报到等暖心服务。值得一提的是,志愿者的服务一直延续到新生报到后的对校园的熟悉、引导、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后续服务,这大大缓解了新生到一个新环境后的陌生感和不适应,大大加快了新生与校园的融合。
井然有序的迎新报到现场,竭尽全力热情周到的服务,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赞誉。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圆满完成了新生报到工作,为我校新学期各项工作的持续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迁安职教中心
教育部简报〔2021〕第13期
甘肃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助推城镇化建设、服务“绿色崛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抢抓打造“技能甘肃”的历史机遇,系统谋划部署,努力推动职业教育迈入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着力优化发展生态。加大制度创新,把制度创新作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省委省政府坚持下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先手棋”,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职业教育发展创造条件。在省、市、州各级成立“技能甘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推进实施中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教育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加大政策供给,先后出台《甘肃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甘肃省职业教育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初步构建了支持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加大投入力度,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每年投入专项经费1.5亿元,支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设立中职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将中职学校办学能力提升作为厅长突破项目,持续加强中职学校的办学水平。2021年计划投入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8亿元,实现职业技能培训37万人次,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落地见效。
着力推进深化改革。推动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形成更加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和规律的人才选拔模式。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综合评价录取或统一高考录取方式,中职学校学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录取方式,配套实施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和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制度,打通中高本衔接培养通道。2020年全省中职计划招生完成率达129%,高职院校招生总计划完成率达116%。深化职教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建立“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从户籍办理、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9个方面,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制定务实管用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吸引高层次人才扎根甘肃、服务甘肃。施行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用工总量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校企互聘、双向流动。深化职业院校人才薪酬待遇改革,将绩效工资分配权限和总量审核权限下放至各职业院校,单列引进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拓宽收入渠道并允许兼职取酬,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开通特殊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特殊人才对象,按照“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模式,打破技能人才职称评聘“天花板”,推动一批产业工人破格晋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畅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深入实施“陇原巨匠”培育工程,培育一批有“绝活”、善育人的“双师型”教师。
着力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探索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效衔接融合。打造陇中职业教育集群,重点加强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现代制造等专业建设,助力西陇海兰新经济带建设;打造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重点加强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戈壁农业等专业建设,支撑河西内陆河流域生态屏障构建,助力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打造陇东南职业教育集群,着力加强现代制造、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专业建设,助力提升陇东南经济增长带核心竞争力。推进职教集团建设,建成电子商务、石油化工、军民融合等29个省级行业型职教集团,3家单位入围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名单。启动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培育建设工程,健全产教融合激励机制,遴选甘肃省首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单位40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助推经济、改善民生的支撑能力。发挥职教园区示范作用,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打造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累计投入资金186亿元,将24所中职学校整合为4所高职院校,10所高校及职业院校约15万师生入驻园区。按照“一会两院多平台”的建设思路,组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校企合作理事会,筹建培训学院和中德学院,组建产教融合中心、智能制造中心、创业孵化中心、行业服务中心等多个服务园区职业院校的经营实体平台,优化运行机制,盘活公共实训资源,将职教园区打造为全省产教融合的示范区。
着力促进提质赋能。扩容优质资源,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集中力量建设19所高水平高职学校、33所优质中职学校,显著提升职业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其中,23所中职学校获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名单,6所院校分别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和“学生管理50强”。完善职业教育办学层级结构,贯通职业学校体系,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组建2所职业技术大学,3所独立院校转设为民办本科院校。赋能脱贫攻坚,构建职业教育“技能扶贫”模式,紧盯职业教育助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每年面向农村招收近10万名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每年培养“两后生”6万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6万人次。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简报〔2021〕第12期
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把职业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突破口,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牢牢把握部省共建职教高地契机,以整省推进为路径,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红色基因传承为特色,推动职业教育从“大有可为”向“大有作为”迈进。
坚决贯彻部省共建部署,增强政策驱动力。压茬推进改革任务,按照教育部、江西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部署,把高地建设所列的政策任务清单细化为60项任务95个具体举措,省委6个部门、省政府23个厅局委办、全省11个设区市联动发力,调整原有政策8个,新出台文件22个,持续推动各项改革落地。推动职业院校扩容,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等十三部门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启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现代学徒制专项计划”等九大专项计划,将高职扩招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2020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从23万名增长至25.5万名,完成录取26.27万人。探索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多渠道筹措一期建设资金25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近10亿元,实现实训基地基础建设封顶,完成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等8大类25个专业的课程体系脚本开发。
持续加强职业院校建设,提升人才供给力。逐步扩大培养规模,2016年以来推动新建新设8所高职院校,支持10所高职、21所中职院校建成新校区,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办学容量。目前全省共有职业本科学校3所、专科高职60所、中职424所;2020年有高职在校生63.93万人、中职在校生62.08万人。持续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围绕“打造有色、电子信息2个万亿级,装备制造、石化、建材、纺织、食品、汽车6个五千亿级,航空、中医药等N个千亿级产业”的“2+6+N”产业规划,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目前全省高职服务第一、二、三产业的专业布点数分别为50个、547个、1208个,在校生规模与全省产业结构和需求基本契合;中职服务第一、二、三产业的专业毕业生占比分别为4.70%、17.27%、78.03%,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和全省产业结构需求基本匹配。稳步提升办学质量,健全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开展第二批12所省级试点院校诊改复核。注重发挥技能大赛对职业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在各类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249项、省部级奖励2174项。
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拓展对外服务力。开展职业教育“造血式”扶贫,2020年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扶贫培训的课程和项目580个,提供精准就业扶贫和培训服务;定向培养农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4000余人,1.5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助力贫困人口开启新生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积极开展多元培训,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2020年开展的非学历培训中,涌现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培训品牌,进一步拓展了技能型就业新生态。服务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落实“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立足地方特色纵深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办学质量和水平。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数增长了53.8%、课程标准数增长了200%,新增国(境)外办学点2个,在国际技能大赛中获奖34项。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办学协同力。加强实习实训,2020年统筹1亿元在省内建设12个区域性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为中职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训质量打下良好基础。加强绩效激励,出台绩效工资总量申报核定专项文件,明确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等所得社会收入利润的60%可用于劳动报酬,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推进校企合作,建成一批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印发《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明白纸》,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动共建共享,以职教集团、现代学徒制和合作订单班为重点,全面深化校企合作育人。目前已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20个,其中4个入选全国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建有21个国家级、2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国家、省、学校三级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的良好局面。
发挥区域特色文化优势,增强发展融合力。充分发挥江西红色、绿色、古色等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三色”文化与职业教育发展有机融合。在红色文化铸魂育人上下功夫,开展以“一套教材、一批基地、一台演出、一系列红色之旅”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教育;探索集培训、参与、体验为一体的红色教育培训模式,创建江西省红色教育培训地方标准,《红色教育培训服务规范》正式列入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在绿色文化强基固本上下功夫,依托江西生态优势,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上发力,持续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促进专业建设同江西绿色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产业、专业、企业、行业、职业“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在古色文化传承发展上下功夫,发挥陶瓷、中药炮制等代表性传统工艺和文化的育人功能,推动职业院校开设传统工艺课程,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在院校内设立工作室,传授绝活、绝技、绝艺,实现传统师徒模式与现代职业院校教学模式深度结合。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简报〔2021〕第11期
江苏省积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适应性、聚力高质量,不断调整优化结构布局,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以“四新”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技术技能人才强省,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助力产业升级有新突破。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布局与区域功能定位适配度,依据江苏经济发展“1+3”主体功能区部署,建设200余个职业院校现代化专业群,在电力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培养急需人才。全省超过70%的职业院校建在高新区、开发区、职教园区,截至2020年底,全省先进制造业等快速发展的行业中,新增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提高至1000人;职业院校毕业生90%以上在省内就业,70%在市县就近就业。着力服务江苏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以人才培养提质升级为主线,深化供给侧改革,将家国情怀、工匠精神、质量意识和数字素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新旧动能转换输送“大国工匠”“技术能手”和产业工人。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455.1万人,居全国前列,人才集聚成效明显。着力服务中小制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围绕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软件、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升级需求,主动服务企业技术革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服务的质量、效益、认可度。2020年,全省高职院校技术服务到款额10.4亿元、技术交易到款额4.9亿元,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达38.6亿元。
融入“一带一路”有新行动。发挥江苏职业教育优质办学资源优势,携手行业企业开展职教留学生“订单式”培养,注重将中国文化精华、行业企业标准规范融入留学生课程,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中文水平、较强技术能力和认同中企文化的职教留学生。截至目前,江苏高等职业院校招收留学生9756人,其中学历生6971人,占比达71.45%。聚焦企业“走出去”需求,江苏高职院校先后在国(境)外设立办学点51个,开展境外办学、劳务培训、技术培训,输出江苏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培养海外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推广专业教学标准和核心课程标准,推动江苏职业教育走向国际舞台。江苏年均派出教师约530人、开展境外培训约105万人,先后向境外输出专业教学标准247个、课程标准1556个,为世界职业教育贡献了中国方案、江苏智慧。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新贡献。聚力提升学生综合职业素养,把促进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作为职业教育办学的主要发力点,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岗位适应与迁移能力,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期间,江苏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聚力提升重点人群就业能力,2019—2020年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重点群体实施扩招15.48万人。2020年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59.04万人次,推动重点群体的就业能力、就业质量、工作能力和薪资待遇逐步提升。“职教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成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见效最快的方式。
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有新支撑。以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推出职业教育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成功案例,营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完善技能型人才成长体制机制,开通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于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全国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第一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江苏技能状元”和“江苏工匠”等,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34所院校27万余人参加了89种证书试点,共有1767个专业点、覆盖2139个证书点。注重选树典型示范带动,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开展江苏工匠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每年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表彰优秀团队和个人,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来源:教育部
——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系列之一
教育部简报〔2021〕第10期
编者按: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以来,教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稳步有序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部分省份的做法成效予以编发,供参阅。
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并重、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重点,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探索路径模式,加快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
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合力建高地。强化顶层设计,建立教育部、山东省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部省协调推进机制,出台支持山东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为职教高地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将职教高地建设列入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改革攻坚行动,作为科教强省、创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支撑;全省16个市均把高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研究职业教育,坚持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督查,逐市逐校制定实施方案,从不同层面和领域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趟路子”,形成整省推进的良好局面。探索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建立12项制度机制,出台20项改革政策。截至目前,累计投资659.7亿元,启动495个建设项目,设立4个省级试验区,建设省级规范化示范性中职学校208所,省级优质高职院校37所。
探索职教高考,畅通渠道建高地。建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打造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人才成长“立交桥”的基础框架。持续增加职教高考本科招生计划,专业技能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对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免试专业知识和技能,2020年全省中职升学深造比例超过70%,为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奠定坚实基础。拓展职业学校学生发展空间,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大批优秀学生主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学习技术技能,希望技能成才、技能报国。2020年,全省中职招生有2.5万人超过普高线,高职招生有2.4万人达到本科线。
深化产教融合,增值赋能建高地。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校企合作财税支持政策,推动落实9项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将校企合作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幅度提高到30%。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职教集团191个,首批认定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42家,建设16个专门化、开放性、有特色的大型智能公共实训中心,努力推动工厂建到校园里、课堂搬到车间去、专业长在产业链上。聚焦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建立产教对话机制,每年参与行业企业4300余家(次),支持职业院校与大型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标准,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目前,全省中、高职学校合作企业分别达到14家、268家,有力促进了产业、行业、企业、专业、就业“五业联动”。加快构建多元办学格局,14个部门联合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政策,鼓励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形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40余个混改项目拉动社会投入近百亿元。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企业“走出去”,一批职业院校在国(境)外设立办学点43个,累计培训海外企业员工30余万人次。
强化办学自主,激发活力建高地。坚持“学校的事学校说了算”,将研发机构设置权、人才招聘权、职称评审权、内部薪酬分配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权“五项权利”,全部下放给学校,支持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实行负面清单和事后备案制度,激发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改革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制度,对业界优秀人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吸引更多能工巧匠、技能大师走进学校,全省职业院校“双师”比例超过60%。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明确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可达到基准线5倍;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教职人员的积极性。
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标准建高地。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导向,主动对接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流程再造,以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为目标,在适合的专业中开展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试点专业点136个,年度培养规模6800余人。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资源融入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组建200个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发469个专业教学标准及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1+X证书试点规模达到20余万人,切实增强学生就业创业本领。完善职业院校培训体系,支持职业院校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国、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开展培训,2020年全省职业院校培训人员突破300万人次。改革考核评价制度,以毕业生就业率、创业率及平均薪酬、“双师型”教师比例、师均技术服务到款额等为指标,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结果,全方位考核办学质量和效益,引导和推动“一校一特色”。据统计,全省517所职业院校每年输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近80万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来源:教育部
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据媒体报道,某高职学校6054名毕业生中有2326名学生被52所本科院校录取,升学率高达38.42%。录取人数和升学率均创历史新高。这个数据比该校2018年6.23%、2019年13.61%、2020年29.05%分别高出约32、25、9个百分点。
专升本(广东省称为专插本、江苏称为专转本)考试是专科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通过每年一次的统一考试,考生被录取后将插进报考学校本科大三年级同读的一种升学模式,是大专学生进入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国家任务生)的唯一途径。该类学生毕业后获得的是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其含金量与同校同届毕业生一模一样。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升本科的方式,颇受大专学生垂青。
不得不承认,近些年,文凭焦虑加剧了学历攀比,在用人市场,流行“本科生是起步、硕士生是标配、博士生最金贵”的招聘用人风向标。所以,在学历追求和就业形势双重压力下,越来越多的高职高专学生纷纷加入“升本考试大军”。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大专生升入的本科高校是新建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农林水地矿油等行业高校以及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刚刚升格的民办职业技术大学)。
“专升本”考试制度是教育部门基于以学生为本、以高校发展为本考虑的,以顺应大专学生、家长升学需求和高校补充、优化生源的实际需要,同时为防止升学过热现象,进行的“专升本”制度设计:自2006年起,教育部明确硬性规定,专升本招生计划控制在当年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这一政策持续沿用了10来年后,根据形势逐年调整增加。2019年全国专升本录取人数约占当年专科毕业生人数的8.4%,2020年录取约在15%左右,2021年的录取率接近20%。从众多省市公布的数据看,很多已经明确提出2022年“专升本”比例要达20%左右。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重大人才战略,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从实际情况看,高职院校毕业生“小于20%的升学、大于80%的就业”这一“二八分流规律”较为切实合理。如果哪所高职学校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中,大比例的学生毕业后不去就业,而是升学读本科了,可能就是其职业教育理念和行为有所偏差,引导出现偏离。
此言并非空穴来风。据笔者了解,为了提高学生升本率,就有学校组织专门的专升本辅导班,从大二甚至是大一开始,就围绕着升本考试科目有针对性进行强化训练,俨然变成在高职校内举办的升本补习班。也有学校在学生备考的冲刺时刻,压缩甚至取消毕业前顶岗实习环节,好让学生安心复习备考。这种教育价值取向,势必让专升本考试独大当道,让原本的职业教育教学计划靠边让路,让“专升本”走偏了,变味了。
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尤其是国家重点打造的示范院校、骨干院校和“双高”建设院校,切记聚焦职业教育的主责主业,牢记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技能人才的使命价值,切莫钻进“专升本”的牛角尖,拿专升本的升学率高来说事、来为自己贴金、造势。
专升本的升学率过高,不能说明学校的教育质量牛,培养水平高、办学效益好。当然,如果不是学校刻意为之,只是学生自己真实意愿和自觉行为,那也别急着大张旗鼓宣传炫耀,自己偷着乐就好。
来源:中国青年报
河北省2021年下半年申请免考业务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1.现场注册时间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
2.网上申请时间
9月1日-6日(8:00-22:00)。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4.网上支付时间
9月1日-7日(8:00-22:00)。
5.免考结果、成绩发布时间
免考结果发布时间:10月9日17:00;
成绩发布时间:11月10日17:00。
1.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到现场确认成功之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5.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河北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6.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1.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2.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检测体温,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21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以及河北省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提醒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河北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二、时间安排
(一)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
网上报名:8月27日9时至9月1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审核和现场核验材料:9月5日至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现役军人考生、未满18周岁考生、申请照顾加分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到所选考区内任一现场审核点交验材料。
网上交费:9月9日9时发布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于9月11日16时前网上交费(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于9月9日至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到所选考区内任一现场审核点交验材料,或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9月11日12时前,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于9月11日16时前网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二)免试生
网上报名:8月27日9时至8月28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核验材料:8月30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现场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1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考生”继续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18周岁以下(200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河北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农民工考生报名条件按《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50号)执行,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8.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0号),在河北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生活)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
在河北省辖区内服役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报名。
在河北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二)免试生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河北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河北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四、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9.户籍在河北省原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 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 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区、任泽区
保 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 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 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 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五、报名材料上传要求
(一)身份证件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报名。
(二)准考证照片
1.照片要求
应为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不小于480像素(宽)×64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6M,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2.注意事项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身份核验、上传学信网录取照片。照片人像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可能遮挡眼部、面部特征的粗框眼镜。照片人物表情不得过于夸张。
照片人像应尽量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操作,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照顾加分材料
申请照顾加分考生(其中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考生以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不需单独上传证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其中,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需上传户口簿(要求户主页和本人页拍到一张上传)。
(四)其他材料
在河北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考生,需上传《居住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能报名。
未满18周岁考生,需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含毕业证明书)。
上述(一)至(四)项材料,报名系统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6M,要求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
六、现场核验材料要求
(一)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二)未满18周岁考生,需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含毕业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照顾加分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需提交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其他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得同时注册和拥有多个学历教育学籍。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需慎重报考。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性和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后续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在报名系统进行 “考生注册”时,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一次。若身份证号“被占用”,考生本人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身份核实,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办理重置。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审核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写的“居住地址”,是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
(六)由于管理体制调整,自2021年起,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不再设置华北油田考区。华北油田考生可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实际,选择沧州、廊坊等考区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进行书面承诺可继续报考,自行承担录取后无法完成学籍注册等后果。
(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按照审核人员所列“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操作办法”,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其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的,其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九)今年在廊坊考区进行“分片区”编排考场试点工作。拟在廊坊考区应考的考生,可于9月16日9时至9月17日9时,登录报名系统就近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以“分片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仍以“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
(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已推迟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因此报考单招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参加今年的全国成人高考(统考)报名,逾期将不再补报。若考生已被单招录取,将不能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考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一)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现场交验材料考生进入现场审核点,须提供“河北健康码”。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规定主动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现场审核点。
(二)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现场审核点。考生现场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考生交流,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排队按顺序等候,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严禁拥挤。
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高毅哲)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就项目遴选工作作出部署。
据介绍,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教育部与德国等欧洲职业教育模式先进国家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实施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项目借鉴德国等欧洲国家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双元制”人才培养的技术和经验储备,遴选试点院校,按照“双元制”模式要求中德联合开发和实施适应我国国情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学生实习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环节。国家对学生实习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应急管理部和银保监会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遴选树立典型,总结实习管理优秀案例和经验并在全国宣传推广,促进学生实习规范运行。
答:《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须对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八个方面。只有同时满足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方可确定为实习单位。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的单位也应承诺满足以上要求。
《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无协议不实习”。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应在完全知晓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于实习正式开始前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文本一式三份,当事方各执一份。不得以任何两方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替代三方协议。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也须签订三方协议。但也存在个别职业院校不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情形,如四川某职业院校未签订规范的三方实习协议,而是分解为三个协议,一个是学院与企业的校企合作协议,另一个是在学生准备实习时签订的学生与学院的实习协议,第三个是学生在到达企业后签订的学生+企业的实习协议。这属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实习管理行为,已受到相关处理。
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时,为何学生、家长要自愿签署“告知书”?学校为何要向主管部门备案实习情况?
答:《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业院校应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第十四条规定,职业学校在组织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应事前充分告知其监护人,在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度建设、平台搭建、组织协调等,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指导;学校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监测、检查等,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于学生实习前,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实习计划及具体安排等报主管部门备案。如重庆市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实习企业、职业院校、学校二级单位“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施院校实习备案制度。陕西省要求各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实习须提前一个月报备,对备案材料有明确要求,并组织审查。
问:学生实习分几种形式?实习与颁发毕业证是什么关系?
答: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记入学生学业成绩。实习考核包括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根据考核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定实习等次。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者方可毕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在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河北某职业院校对顶岗实习与跟岗实习界定模糊,不能对实习工作形成有效指导。个别辅导员动员实习时存在简单将去特定企业实习与毕业“挂钩”的不妥言论。河北省教育厅责成学校严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研究制定详细有效的实习方案,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已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问:学生实习过程中,是否存在学校、企业乱收费现象?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收取学生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等情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实习乱收费行为严格监管,一经发现及时严肃处理并通报。各职业学校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及时上报和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充分保障了学生权益。但仍有个别企业以“技能培训费”“代收费”等名义向学生违规收费,如河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明确承诺入学后除学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情况下,学生实习合作企业仍以“高端就业安置”“VIP专业培养”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培训费用”,河南省教育厅已责成涉事学校督促合作企业清退有关费用、压缩合作计划,对校内责任部门、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公开检讨,调离招生管理岗位,扣除当年全年绩效奖励等处理。
问:学生实习报酬发放有无标准?报酬以何种方式给付学生?学校可否从中提取管理费?
答:《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实习报酬的最低标准参考实习单位相同岗位报酬标准、工作量、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学生实习报酬须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拖欠;报酬以货币方式发放,不得以代金券、实物等其他形式替代。第十九条规定,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收取学生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等情况。
在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南昌某职业院校由实习单位支付带队教师生活补贴和交通等费用,转嫁为实习成本,间接影响了学生实习待遇。江西省教育厅对学校提出严肃批评,要求立即退还相关补贴和费用,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待遇。
问:实习是否可以加班、上夜班?在二年级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是否合理?
答:《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第十五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中职学生不得安排顶岗实习。对于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和实习岗位(如护理专业的夜班实习、导游专业的节假日实习、煤炭专业的井下实习等),经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且需要事先征得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并额外支付报酬。
问:实习内容是否一定要与专业教学内容对口?是否可以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劳动?如何保证和提升实习质量?
答:《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对口”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专业对应的职业(工种)相符。“相近”是指学生实习岗位与教育部颁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专业所属的专业类对应的职业类别相符。在实习过程中不得安排学生参与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体力劳动。
实习不仅要求专业对口,还需要优化实习内容、创新实习模式。如天津职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探索“旺入淡出,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模式,结合旅游行业淡旺季人才需求特点,在保证教学总目标完成条件下,将原来的三学年六个学期,改为三学年八个学期,学生在旅游旺季进入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淡季回到学校学习专业知识,使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相互交融,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训相互嵌入,实现了校企生三方共赢。
问:实习中对于学生请假、旷工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在实践中,不能简单套用企业考勤制度要求学生,而要充分考虑学生特点,学生不是员工,不存在所谓的“旷工”。
在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中,云南某职业院校实习教师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存在监管不到位情况。云南省教育厅督导学校和企业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学校对涉事教师提出严肃批评教育。
问:对于学校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指导实习的教师、实习单位负责指导实习的专门人员应当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定的专门人员要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如天津市教委推动职业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管人员、选派指导教师,做到每一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每一次实习实训活动均有人管理,学生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全程覆盖。
在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海南某职业院校存在个别实习带队教师因有其他教学任务,不能保证时时在岗。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实习带队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学校按照既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实习,制定有效的实习方案,确保学校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时时在岗履职。
问:对于学生实习期间的食宿条件有没有具体要求?
答:《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统一安排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不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由职业学校统一安排,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实习学生住宿管理,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不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须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备案。第十三条规定,实习协议应包括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应兼顾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利益,协议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问:学生实习安全如何保障?学校和实习单位都承担哪些职责?
答:筑牢安全底线是实习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然要求。《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三十三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当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第三十四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全过程的监管。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专门人员要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如黎明职业大学打造“三级分责、三方联动、三管齐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即“校—院—师”三级分责,“校—企—生”三方联动,“教育—管理—考核”三管齐下,通过全程化教育、互动式管理、科学化考核,实现学生安全教育全程常态化。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设置安全教育类课程,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系列安全教育。学校不断完善制度文件,与学生、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规定实习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鉴定与处理办法,同时应用信息化实习管理平台,通过手机签到、预警提醒等功能有效解决了实习单位分散、距离远难监管的难题。在近期发现的违规行为中,天津某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制度建设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天津市教委对此问题进行核查,要求建立专项台账,对重点院校及风险问题开展持续跟踪,督查问题整改成效。
问:实习期间,如何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波动,关注到学生的心理健康?
答:在学生实习中,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贯穿始终,强化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专门人员应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定期检查并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对于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外界环境改变较大,需要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特别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同时,学校、实习企业要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沟通解释相关情况,争取家长的配合支持,共同做好实习工作。
问:实习中,地方教育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职责?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实习管理水平?
答:《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在地方实践中,河南省教育厅会同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学校招生、学籍管理、职教项目申报等文件中明确学校实训违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实行一票否决。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学校应更多采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学生实习管理,提升实习效率。如山东省教育厅通过投入专项经费,设置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信息平台,对实习有关事项等进行备案,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实习情况“直报”制度,学生、教师和家长均可通过实习管理信息平台反映违规实习行为。浙江省教育厅推行移动版学生实习管理平台。辽宁省教育厅开展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在省职业教育大数据平台搭建实习实训管理模块。江西省教育厅对有信访反映的学校、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将学生、导师、企业、岗位等纳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习意向库”“实习单位信息库”“指导教师库”“校友库”筛选匹配,依托移动互联网与云服务,实现“云平台+APP”多端协作。
问:如何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习如发生事故如何赔付?
答:《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问:学生实习管理还可以从哪些方面持续改进?
答:《管理规定》已经实施五年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依据新形势新要求,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实习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修订实习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出台实习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实习学生管理、实习评价等方面的制度或实施细则。二是建议制定学生实习三方合同范本,探索实行三方网签,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学生实习的实时管理。三是建议加强分类指导。如中职学生年龄较小,有的在顶岗实习阶段还处于未成年,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身心健康需要更多的呵护和关怀,顶岗实习应对中高职学生有所区别,可在实习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适当缩短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强制加班。四是建议建立实习企业信用档案和星级评价制度。对高质量落实顶岗实习工作的实习单位和学校,提高其星级并给予激励政策;对顶岗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降级、取消实习资质或相关荣誉等举措,顶岗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给予降级、取消评优资格乃至行政处分等。五是建议推动实习监管常态化。公布热线举报电话(邮箱),加强线索核查和抽查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及时通报处理违规问题。六是建议加强研究、教育、培训和宣传。加强实习有关法律、政策等的研究工作,对学生加强法律和心理健康教育,对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加强舆情监测正面引导,树立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七是建议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学生实习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加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办好实习的事,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履责、学校尽责、社会支持、学生主动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目前河北各市2021年中考录取分数线有的城市已经公布,大家可自行点击查看。
2021年河北省中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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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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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数线 |
石家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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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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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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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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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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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an Xi. The History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German Dual System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J].Journal of Northeast Dianli University,2010,30(3):75-78.
来源:上海教育评估研究院
人才结构的调整使职业教育成为人才培养继学历教育外的“第二选择”,数字化社会对新型职业人才的需求,以及资本的助力都在使职业教育规模一步步扩大。相比线下职业教育,在线职业教育将互联网模式融入职业教育中,在市场端以更高效的数字化管理模式解决运营效率问题,在用户端以成熟的线上教育模式完成了免费的用户习惯培养,是未来职业教育场景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未来,职业教育将会成为社会发展的“必修课”,为构建现代化社会培养出新型多元化人才,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人才进阶和社会进步的双赢目标。
来源:工人日报
具体招生政策及专业设置情况,请家长和考生及时关注各学校网站的招生简章。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根据通知要求,报考上述2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考生分4个层次填报志愿,分别为“3+4”贯通分段培养专业提前批志愿,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幼儿保育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教育等普通批志愿及注册入学。
来源:威海晚报
来源:中安在线
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制度设计,注重以上四个关键制度的设计,定能在实施的过程中少上一些碰壁。
来源:网易
7月14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旅游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杭州举行。
据悉,旅游专委会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分支机构,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牵头申报筹建,是从事旅游职业教育和专业教学实践研究的全国性、群众性、专业性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团体。截至目前,旅游专委会已经吸纳单位会员106家,个人会员176人,其中旅游类院校32家,会员覆盖七大区域28个省份。
旅游专委会的目标是致力于打造服务我国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库”和引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智囊团”,整合优势资源,扩大交流合作,联合师资培养,不断探索和促进我国旅游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职业教育的引领者,为世界旅游职业教育提供“中国样板”。
旅游专委会的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明确指出,在“十四五”期间,旅游专委会将制定并发布各类标准不少于8项;每年开展乡村旅游、全域旅游、文旅融合、文旅IP开发等行业培训不少于30场,学员超5万人次;制定旅游专业从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等。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记者 蒋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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