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简要介绍一下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基本情况。
1987年,为提高高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原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清华大学等51所高校启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试点工作。多年来,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及招生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试点高校范围逐步拓展,运动项目数量及招生人数稳步增长。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生1.5万人,录取学生4000余人,共涉及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田径、网球、羽毛球、游泳、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冰雪等14个项目。其中,足球、游泳等7个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考,其余项目由招生高校组织校考。
2.请简要介绍一下完善和规范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主要考虑。
多年来,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取得明显效果,为探索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但在考试招生、在校管理等方面距离新时代新要求仍有差距,存在个别学生文化成绩和体育竞技水平偏低,个别高校考试组织不规范、在校管理不严格,个别地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等问题。在“考试”方面,二级运动员这一报考门槛较低,导致许多高校的运动队体育竞技水平有限,无法满足参加国际国内赛事的需要;一些高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校考,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不一,考核和管理水平参次不齐。在“招生”方面,大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相对偏低,最低为二本线的65%,加之录取时不限制专业,导致一些考生入校后难以完成正常学习任务。在“管理”方面,有的高校在训练、参赛、退队管理方面不够严格,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不高,难以参加高水平的竞技比赛。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定位是,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学生,为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和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提供人才支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体育精神,弘扬体育道德风尚,不断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3.请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7月以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围绕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相关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一是开展实地调研。先后在北京、上海、吉林、四川、湖北等地开展调研,实地调研了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体育学院等十余所高校,查阅高校相关制度文件、学生学业成绩表现、训练及比赛记录等材料,召开数十场座谈会,广泛听取高校招生、教务、体教部门及师生意见建议。二是开展书面调研。针对全国283所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高校,开展全覆盖书面调研,全面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三是开展文献调研。系统梳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文献资料,深入了解国外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培养机制。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竞技水平及参与国际赛事情况开展调研梳理。四是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经充分论证,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并多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4.《指导意见》对优化招生项目范围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对高校优化项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要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二是对高校和项目招生资格提出了新要求。明确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学生入校后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以及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安排招生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三是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质量的综合评估,建立完善招生高校和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将参加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重大体育比赛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5.《指导意见》在考生体育竞技水平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为解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部分学生体育竞技水平偏低的问题,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指导意见》适度提高了对报考考生的体育竞技水平的要求,并设置了过渡期。明确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6.《指导意见》对考生文化成绩提出了哪些要求。
为提高高校人才选拔及培养质量,解决高水平运动队部分学生文化成绩偏低的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指导意见》适度提高了对报考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设置了过渡期。明确从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同时,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工作将接受社会的严格监督。
7.《指导意见》在考试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进一步优化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前,高水平运动队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高校仍可组织专业测试。相关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强化对考生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风尚的考察。对兴奋剂违规考生,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8.推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全国统考有何考虑。
为深化推进体教融合,近年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已陆续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足球、游泳等项目纳入全国统考,获得高校、考生及家长的好评。全国统考既可以提升专业测试的公平性、科学性,也有助于降低学校组考成本及考生、家长多校应考的成本。下一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将逐步全部纳入全国统考,将探索利用更多现代技术手段,客观测试学生体育运动水平。
9.《指导意见》在考生报考专业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考虑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既要承担训练和比赛任务,还要完成学业任务,《指导意见》采取分类引导的思路,明确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文化基础较好的考生可报考普通类专业,其他考生限定在相关的体育学类专业就读。《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它类专业就读。
10.《指导意见》在加强入校后培养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为解决一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高水平运动队入校后培养管理制度,加强学生从入学至毕业培养全过程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入学复查。高校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于体育专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是明确参训义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入学时应与高校签订协议,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高校要把学生在运动队的考核,包括参加训练学时和表现、比赛成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另设为必修课进行管理,并计算必修学分纳入总学分。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退学处理。四是严格退队管理。因伤、病残或其它特殊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继续训练参赛的,由高校体育部门会同教务、学生工作等部门商议后,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议确定可以退队。高校要严格把关,并加强复审督察。经审定退队无法继续参加训练及比赛的学生,要通过指导普通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及比赛的形式完成相关学时。五是严格学业标准。原则上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学业水平要求应保持一致,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高校可通过学分制、延长学制、个性化授课、补课等方式,在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积极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完成学业创造条件。
11.《指导意见》对防范和打击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有何举措。
《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发放管理,要求各地体育部门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和管理,优化工作程序,抓紧实施运动员技术等级赛后即时授予,尽快建立数据波动较大、短期集中操作异常情况的预警处置机制,坚决打击和防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行为;进一步强化报名资格审核,明确要求高校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审核。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信息库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要求高校对考生的基本报考信息、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及参加赛事名次等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造假行为的惩处,明确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由各地体育部门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并列入等级称号黑名单;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参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12.《指导意见》印发后是否会影响体育特长学生升学机会。
改革后,体育特长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攻读学业的渠道仍是畅通的。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外,相关高校每年还通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优秀运动员保送等多种渠道招收体育特长学生,近年来每年合计录取学生超过10万人。
13.《指导意见》提出了哪些加强监督管理的举措。
《指导意见》明确,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省级招委会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级考试招生监督工作组,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考试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全流程监督本地区和相关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指导意见》明确,高校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全面、及时、准确公布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招生政策公开,提前公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录取规则、入学后就读专业、日常训练及学业要求。加强考生资格信息公开,公示所有报考考生的姓名、省份、所在中学(或单位)、运动项目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信息。加强录取结果公开,公示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运动项目、统考测试成绩、录取优惠政策等信息。
对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查处。建立违规招生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出现违规行为的高校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
信息来源:教育部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以下简称艺考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自1952年全国首次组织统一高考以来,艺考招生就采取了“统一高考+专业考试”的招生模式,并不断调整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做好艺考招生工作,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省级统考,严格规范高校校考,加强考评人员管理,提高文化成绩要求,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艺考招生工作,教育部指导各地各高校及时完善校考工作方案,鼓励采取线上考试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了艺考招生安全平稳。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党组统筹推动,有关司局会同有关专家深入有关地方、高校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提出了深化艺考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从体制机制上对艺考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和完善。《指导意见》形成后,报请了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2.《指导意见》提出的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3.《指导意见》确定的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艺考招生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系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围绕这个目标要求,同时针对当前艺考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意见》重点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
一是在定位布局方面,将推动高校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一方面,要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选拔培养体系,着力选拔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社会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优化艺术专业设置,合理安排招生计划。要加强宏观调控和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是在考试评价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专业能力考试方式,实行分类考试。对艺术专业技能要求不高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对音乐、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其他艺术类专业,将进一步大力推进省级统考,逐步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三是在录取办法方面,将根据不同的考试方式,分类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在各考试类别中基本形成招生高校相对统一的录取规则。
四是在监督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艺考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艺考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4.关于省级统考,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改进?
答:实行省级统考是规范和加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省(区、市)不断推进完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已实现31个省(区、市)省级统考全覆盖,其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省级统考的水平质量不断提高,在艺考招生中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
为进一步规范艺考招生,充分发挥省级统考在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中的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一是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二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推动各专业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等,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改进省级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四是加强省级统考组织管理,严格落实命题、制卷、保管、组考等各环节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
5.关于高校校考,《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规范性要求?
答:组织校考是实现高校对考生艺术专业能力素质进行直接考核的一种有效方式。当前,由于省级统考覆盖范围有限,全国组织校考的高校数量和校考考生规模依然偏大,目前校考高校有300多所,参加校考考生约160多万人次,校考组考和规范管理面临较大压力。
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一是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省级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二是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要求校考高校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三是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考虑改革后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扩大,现场校考规模不断缩小,《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6.关于考评人员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加强考评人员管理是做好艺考招生工作的关键。《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一方面,要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2021年起,推进建立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各省(区、市)和高校共建共享。在此基础上,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并达到一半以上。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对考评人员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存在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探索逐步建立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并严格回避。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7.关于考试组织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考试组织是艺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项管理工作必须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和相关高校应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完善省级统考和校考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重点要严把“三个关”:一是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二是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三是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8.关于招生录取办法,下一步将有哪些方面的调整?
答:对艺考招生实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是这次艺考招生改革的一大亮点。《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对艺术类专业将分三类进行录取:第一类是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类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第三类是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在计划管理方面,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其他各艺术类招生专业均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9.关于考生文化课成绩,《指导意见》提出哪些要求?
答:高考文化课是所有艺考考生必考的内容。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和家长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为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组织校考的高校,鼓励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
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指导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在相关校考专业招生中,对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同时,建立更加严格的破格录取监管机制。要求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10.关于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指导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等。高校艺术团招生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但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比普通专业偏低,不利于后续的人才培养。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2018年以来,高校大力加强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之逐渐成为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指导意见》明确,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11.如何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答:针对当前部分地方和高校艺考招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各工作环节要求,不得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省招委是监管省级统考和属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属地高校艺考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省、校两级监督检查工作组,加强对艺考招生工作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对艺考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在艺考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信息来源:教育部
9月2日,曹妃甸区职教中心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首日,全体学生在操场隆重集会,参加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活动由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杨景悦同志主持。
开学第一课
护旗手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护送国旗到升旗台,在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中,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体师生向国旗行注目礼,升旗仪式在庄重严肃的气氛中圆满完成。
学校党总支委员、副校长李志坚同志向同学们发出了《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号召:做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遵纪守法的第一责任人、做“立德树人”的第一责任人、做安全“双控”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王怀平同志为全体师生上开学第一课《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王怀平同志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风雨,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建党时50多名党员,发展成为今天已经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着14亿多人口大国、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政党,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恒久魅力和为人民谋幸福的自信和底气,象征着红色血脉的不断赓续。
王怀平同志强调,全校上下要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把认真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未来属于青年,我们这一代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坚定信念,自觉践行时代责任,传承红色基因,为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梦想而努力学习!
来源:曹妃甸职教中心
教基厅函〔202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必要的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义务教育学校考试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考试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目前,部分地方和义务教育学校存在考试次数偏多、难度较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突出问题,违背素质教育导向,造成学生负担过重、应考压力过大,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必须予以纠正。各地各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大幅压减考试次数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各地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可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自学校分别阅卷。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各地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加强学业质量监测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各地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本地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监测办法,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地方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七、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考试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制度。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各地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大幅压减考试次数的要求先在中央和各省(区、市)确定的“双减”试点地区开展,积极进行探索试验,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措施。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近日,一群一线教师走进联想,受到智慧教育改革的感召,亲身体验联想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在此过程中,大屏+备授课5.0的软硬件完整方案让每一位教师都感受到了智慧教育带来的教学体验升级。未来,凭借产品力突出的联想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和面向全国的“好大屏 轻松用”样机试用计划,联想将在波澜壮阔的智慧教育大发展中起到愈加举足轻重的引领性作用。
教育行业信息化深入发展,联想以教学需求为出发点造产
在2021(第二十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智慧教育高峰论坛”现场,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在致辞中表示,“智慧教育是教育在智能时代的新升华,是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变革的新阶段。”并提出,“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为八大行动之一,并提出以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国内智能设备及网络,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
依托于智慧教育1.0时代,我国广大校园的宽带硬件设施配备逐渐完善。现阶段,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数字校园建设,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教学”的指示下,各大学校都在积极搭建智慧教室,而智慧教育大屏支持的丰富媒体模式,能够更加完全的承载教学环节,交互智慧大屏设备已然成为智慧教室建设的基础设施。
作为深耕中国教育行业30年的企业,联想始终坚持站在一线师生角度,在深刻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智慧教学需求的基础上,依靠自身强大科研实力,推出了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秉持“科技至简,智慧为学”的理念,联想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能够带来智慧便捷、零门槛上手的教学体验,并充分利用外部优质资源辅助教学,让老师授课更灵活,让学生学习更有效,变“被学”为“乐学”,因此一经推广便受到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成为风靡校园的“智慧教育神器”。
智慧教育大屏+备授课5.0,顶尖软硬件轻松上手一用即会
联想本次推出的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不仅有顶尖的硬件配置,还有丰富多样的备授课资源以及便捷易操作的功能,教师无需培训就能上手,会用PPT就能使用。顶尖的软硬件实力、轻松上手的使用成本让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能够为在校师生带来更加便捷、趣味、沉浸式的互动式教学体验。
在大屏硬件方面,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采用全金属机身,其17.7mm超窄边框,87.4mm超薄厚度,能够在大屏尺寸的优势之上提供更广的视野,有效提升教学沉浸感。同时,高清4K显示屏+85%NTSC高色域,让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的超清分辨率配合高色域,带来更丰富的色彩还原,为学生深度还原教学内容,丰富细致展现每个教育知识点。
板书是课堂教育的灵魂。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采用全新一代红外触控技术,90%区域支持1mm触控精度,高精准识别带来行云流水的书写体验,同时还最多支持20点触控,老师和学生同步书写,能带来更轻松的教学互动体验。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还能在板书时智能调节屏幕亮度,营造健康舒适的视觉体验。此外,产品已通过莱茵护眼认证,能有效过滤屏幕光源中的有害蓝光,全面呵护用眼健康。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有序进行,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采用了Intel酷睿10代CPU和高速固态硬盘,高性能四核A73+A53 CPU,搭载3GB DDR4内存,让文件加载无需等待,多程序运行也流畅不卡顿。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的双路WIFI和全功能Type C接口也能带来高速稳定的教学体验,让课堂互动毫无压力,满足老师多教学终端使用场景。此外,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还全面升级了摄像头和麦克风。1300万高清摄像头+6路麦克风阵列,支持远程巡视,微录课,捕捉教学动态,助力“三个课堂”实施落地。
备授课5.0是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的杀手锏。内置的备授课软件,备课插件直接适配PPT/WPS,无需点击软件PPT一键开启备课,零门槛上手。AI智能白板,轻松实现手写文字智能识别为汉字卡片并可一键检索百度百科,且支持五指擦除等灵活多元的擦除方式,让白板教学更便捷。还有帮助老师突破讲台禁锢、教学素材随手拍的移动授课助手,以及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课堂趣味性的多样课堂互动模式,如英语听说评测等,都让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为带来更便捷更有针对性的教学体验。
从实用、试用到使用、适用,联想智慧教育深入教育一线
“联想将以开放、易用、便捷、分享等技术优势,帮助教师更轻松的方式进行备课、授课和教研工作,同时提升学生的参与度。为了让智慧课堂走进更多的教室,让老师上好课,好上课,我们今年暑期面向所有学校推出免费试用计划,加速教育信息化2.0的落地。”联想中国区商用大客户业务总经理王立平如是表达联想智慧教育的发展方向。
为了让更多一线师生体验到极具实用性的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联想在2020年“智慧中国行”系列活动的成功经验上,实现联想智慧中国教育分论坛全面升级,智慧教育装备巡展先后走进十多个城市,将联想智慧教育最新成果带到一线,深受在校师生好评。
各展会上,联想团队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学校校长、教师进行了深入密切的沟通,覆盖人群近百万。下半年,联想智慧中国行还将走进合肥、苏州、滨州、乌鲁木齐、长春、无锡、鞍山、大连、海口、长沙、西安、衡水、东莞,携智慧解决方案深入教学一线,交流行业经验,助力地方教育信息化发展。
今年暑期,联想还强势提出“好大屏,轻松用”的口号,以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为主角的联想智慧教育大屏平面广告迅速占位国内十四个主要城市机场,轻松走入大众视野,同时带来了面向所有学校的大屏免费试用计划,试用计划将持续到年底。
在上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联想帮助学校建设了智慧实训教室,智慧黑板协同教室内的智慧教育大屏让上课效率大幅度提升,内置的多元互动模块也让教学内容呈现更直观,备授课解决方案更支持线上资源本地使用,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联想智慧教育将携手上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造更具现代化、人性化的教学环境。
通过智慧教育装备巡展和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试用计划,联想让越来越多的校园师生习惯并乐于使用联想智慧教育产品,这既提升了智慧教育大屏M1/M1 pro的适用性,让智慧教育产品真正扎根一线教育的沃土,更有力诠释联想“科技至简,智慧为学”的理念,驱动教育行业向“智”向前发展。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标准规范、提升支撑能力、完善经费保障、强化监督评价。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教育新基建的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育新基建纳入本地区的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网信规划和地方新基建支持范围;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覆盖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重点制定平台建设、数据治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管理、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地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相关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教育新基建;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育新基建重点任务纳入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26号印发《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高校要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原则上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中小学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县级教育部门牵头,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
要加快研制更符合中国学生特点的心理测评量表,高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注重对测评结果的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县级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强化日常预警防控,高校要健全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遍访所有学生寝室,中小学教师要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进行了部署。《意见》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同时强调要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义务教育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必须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这是实现“双减”工作目标的底线要求,唯其如此,才能真正缓解社会和家庭的教育焦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一代又一代可堪大任的时代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7月9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前不久,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纷纷启动了暑假托管班。“官方”带娃的举措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往常,每当假期来临,不少孩子或者被送回了老家,或者由家中的老人看管着,而很多孩子被送进了各种课外培训班。无论哪种班型,“刷题”“上难度”“提前学”是这些课外班的共同特征。
孩子们的假期就是从学校教室换到了培训班教室开始的。本可有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被“题海”取代,学生们的假期“消失”了。
当然,损失不仅仅体现在假期时间的“消失”上,更深层次的影响是,由此产生的教育内卷在增加着家长焦虑、学生负担的同时,也破坏着教育本来的良好生态。
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
会议同时提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出台的举措正是对中央“双减”政策的落实。
笔者通过梳理发现,北京的托管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上海则整合多方优质资源“组团式”上课,市级统一配送了德、智、体、美、劳五大类别的课程;山东省的一些地方提出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
对于这些举措,不少家长举双手赞成,跟把孩子“扔”进课外班相比,“官方带娃”不仅经济,更重要的是能让孩子参加更符合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的活动。
不过在大家拍手称快的同时,笔者觉得有几个问题还需特别注意。
首先,不能忽视学校老师的负担。笔者看到,在不少地方,暑假“官方带娃”的主战场仍是学校,执行者是教师。教师这个行业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他们的工作对象是需要保护、引导、教育、培养的未成年人,因此除了传授知识外,教师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青少年进行陪伴、观察和谈心,很多老师已经是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的工作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剥夺教师正常的暑假休息时间,暑假不仅是教师调整身心的时间,同时也是他们为了更好地教育青少年而进行的为自己充电的时间。
的确,减负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其实现靠的是更加科学有效合理的安排和调控,而不是简单的牺牲一部分人的休息时间。教育部7月9日发布的《通知》就强调要保障教师的权益。减负的基础绝不应该是增负。
其次,暑期托管只是一个手段,要想真正做到“双减”还要从根本上找到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从源头上缓解焦虑,否则无法动摇学生家长进行校外培训的冲动,因为,有需求就会有供给。
事实上,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当大量线下课外培训都无法开班的情况下,一些两三个人的小班、“一对一”等已经在各个住宅楼、办公室中悄然开始了。
再有,暑期托管不能仅仅满足于把孩子“看管住”,还要在形式上多动动脑子。
花开有四季,暑假和上学期间就应该有所不同。不过,现在,一些学校或地方开办的暑期托管班还是以自习课为主,这种模式其实就是上学模式的简化版,既不能增加孩子对学习的兴趣,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也不利。
暑假绝不是学期的延长简装版,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和更加合理的人员调配。同时,这也绝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事。正如《通知》中所要求的“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为了孩子,是时候把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力量更加科学紧密地整合在一起了!
(责编:郝孟佳、温璐)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1年唐山中考各校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截至2021年7月19日)
教职成厅函〔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规范和加强实训教学环节,我部组织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32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请各地各职业院校依据标准,加强有关专业实训条件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具体内容在教育部官网职成司页面“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专题中发布。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4日
教职成厅函〔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考试
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引导学校优先考虑设置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的专业,并指导学校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继续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加强对各类生源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在鼓励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报考的基础上,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报考。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报考的打击力度。继续统筹做好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考试组织工作,精心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和招录工作。
二、抓好教学质量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施多元评价,严把教学质量关。各地要指导学校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规范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课堂革命”。加强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日常管理,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做到合理编班、科学管理,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三、做好就业工作
各地要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各地要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本领。
四、改善办学条件
各地要摸清办学家底,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提升教师面向不同生源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的能力。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积极引导、鼓励相关行业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高职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联动,继续实行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各地按要求定期向教育部报送招生数据。各地要系统梳理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在招生考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典型经验。各地要加强对职业院校的督导评估。加强对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统计标识。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扩招、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等有力政策,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通知》还强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在招生录取阶段,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解读,通报近年来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升学权益。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登记建档。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李克强对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创业机会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
孙春兰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财富创造的来源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支撑。今年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任务艰巨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普惠金融、稳岗扩岗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一步纾困和增强发展活力,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创业机会。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就业服务水平,支持劳动力、人才、零工市场更好发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支持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稳住岗位,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创业创新,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要充分发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和组织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和兜底功能,支持市场化机构发挥专业优势,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就业服务,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保质保量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有效调动各类培训单位的积极性,推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离校前后的服务衔接,促进供需双方的信息对接,多渠道增加毕业生就业岗位。
会议指出,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升就业指导服务针对性,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帮助他们解决求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离校前校园招聘热度不减、离校后就业服务衔接。要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优化调整教师、医务人员等岗位招录时间,实施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要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用好国家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通过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毕业生创业,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新华社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决定于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启动在即,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反馈。
来源:人社部网站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施行。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两部法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规定?刘斌说,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解决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在“家庭保护”一章中,进一步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相关监护职责。同时,新增“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干预沉迷网络方面的职责,以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各方面预防沉迷网络的义务。另外,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有关主体未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来源: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三部门27日召开会议,联合约谈安徽省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办,提醒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食品安全办和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过程监管,坚持不断创新,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加强协调会商,狠抓各方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要通过严管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把学校主体责任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用好考核评价机制,坚决依法追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总之,《实施条例》的颁布有利于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与合力,形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支撑《民办教育促进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来源:司法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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