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月圆日,又到一年中秋节。每逢佳节倍思亲,回家或是不能回家的大小伙伴们,中秋节都有什么安排呢?如果不能与家人团圆,就只有美食不可辜负啦!让我们准备好味蕾,来一场美食之旅吧。
中秋美食之月饼
月饼是中秋节必备美食,也是中秋的主题食物,寓意家人团圆,寄托思念。如果你还在争论月饼是甜的还是咸的,或者是在跟风吐槽五仁月饼,那你就out 啦,月饼早已被国人玩坏了,蛋黄、莲蓉、水果、冰淇淋、肉松……各种口味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出来的。
吃上一口,酥酥的,软软的,绵绵的,香香的,是不是好吃到飞起来?赶紧吃上一块,寄托思念吧!
中秋美食之螃蟹
螃蟹是也是中秋必不可少的助兴菜肴,中秋吃螃蟹的习俗由来已久,《红楼梦》里也有在大观园吃蟹作诗的章节,现而今,螃蟹则寓意着和谐,感谢之意,传递了感恩美德。
西风响蟹脚痒,金秋正好吃蟹黄。将螃蟹蒸熟,众人围坐,佐以酒醋,拆分食之,大快朵颐,岂不快哉。
中秋美食之田螺
中秋吃田螺,是流行多年的风俗。源于古代一个穷秀才,在中秋时没钱买肉摸了田螺来吃而中举的故事,寓意着攀桂,大有前途之意。
中秋佳节,赏月美酒,吮食田螺, 肉质肥美,美食相伴,生活多姿多彩。
中秋美食之水果
中秋佳节,吃罢美味佳肴,怎么能没有水果解腻呢。中秋吃梨,寓意不分离,而且梨能生津润燥,清热化痰,是中秋必备佳品;柚子也是中秋水果之一,寓意着月亮保佑,而且酸酸甜甜的,开胃又去油。
吃着水果,翘着二郎腿,坐在院子里,赏着明月,晚风轻拂,别有一番滋味。
中秋假期三天,童鞋们可以尽情畅想美食啦,美食虽好,不要贪多哦,祝愿大家节日快乐,天天都有好心情!
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有了教师的用心浇灌,花朵才能灿烂盛开。值此九月十日,教师节来临之际,将最美的祝福送给最好的教师,祝愿所有老师,节日快乐。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教师总是无私奉献,用粉笔传授知识,用语言教书育人。又是一年教师节,将心底最忠诚的祝福送给你们,愿你们身体健康,节日快乐。
师恩似山巍峨,师恩似海辽阔,是你们的殷切付出,惴惴教诲,让我们成人成才,在社会这个万花筒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教师节,向你们致敬,感恩有你。
丹心一片为学郎,霜染两鬓把书教。是你们给了我们知识的翅膀,让我们能在自己的世界自由翱翔。大恩无以言报,只能道一声,亲爱的老师,你们辛苦了!
【祝】言千句犹觉少,【教】书育人一肩挑,【师】出桃李满天下,【节】日之际送祝福,【日】日都有好心情,【快】意人生不可少,【乐】享人生最逍遥!
亲爱的老师,节日快乐!
石家庄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已于4月8日圆满结束,全市共报名84654人,比去年增加7242人。其中综合类79971人比去年增加6370人、美术类2622人比去年增加523人、音乐类967人比去年增加199人、书法类533人比去年增加104人、体育类538人比去年增加66人、外地类23人比去年减少20人。市内四区(新华、长安、桥西、裕华)共报名25636人比去年增加2081人;各县(市)、矿区共报名59018人比去年增加5161人。
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继续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报名过程中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各初中学校积极配合,认真负责,严格审核报名条件,保证了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远程网报名既极大地方便了考生,规范了学校的报名行为,又维护了中考工作的严肃性,体现了客观、公平、公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断完善中考程序,力争圆满完成2016年中考各项招生任务。
4月12日,津冀签署技工教育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两地将加强技工教育合作,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资源将实现共享。
双方技工院校将在学生实习实训、专业课教师培训以及世界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等方面相互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在现代物流、数字制造、精密检测等43个专项能力方面,每年为河北免费培训100名技工院校教师。
津冀将共同建立津冀技工教育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天津市、河北省各技师学院组成,每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津冀技工院校合作交流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关心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关心职业教育的人一定已经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举措不断。
2014年8月,现代服务业产教对接会在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召开,来自京津冀三地的22家企业和26家职业院校达成“天津共识”,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今年2月,京津冀三地又共同组建“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中心”,旨在成为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理论研究高地。
不久前,总投资约380亿、建设周期为6年的北京职教城曹妃甸项目开工。据了解,该项目准备承接11所京津冀教育产业转移院校,并通过产城配套,发展商务居住、创新创业、总部经济、旅游观光等服务类产业链,致力于打造我国知名的海港职教城。
举措不断,意味着观念的重视与理念上的创新。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提出至今,京津冀三地有关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探索始终未曾停下脚步。有成就,也有挑战……
深刻认识三地职业教育发展的紧迫性
究竟应站在怎样的高度看待京津冀三地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从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高度看,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需要破除限制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种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角度看,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民生改善的战略举措,办好职业教育对提升劳动大军就业创业能力、产业素质和综合国力意义重大。
从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角度看,有专家分析,适当缩减北京的职业教育规模已是大势所趋。据了解,至2020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将调整到60所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数量相对稳定。而目前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为116所,这意味着,经过5年“精简”,中职规模将减少近一半。
规模的减少,必然伴随专业布局调整。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已做通盘考量。记者了解到,日前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已明确,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通过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向外疏解,探索建立京津冀职业教育集团,适应产业链分工合作的需要,支持职业院校跨区域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共享教学科研成果。
“如今,三地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性,三地已达成共识,更为关键的是,要在推进的过程中,真正实现三省市的教育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任凯说。
上升通道的打通,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
自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与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签约联合举办河北梆子表演、戏曲伴奏专业本科班后,“河北梆子终于有了本科班。”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庞彦强说,2015年,该合作项目已招收25名学生。
“我们不乏优秀生源但苦于办学层次最高到专科,中国戏曲学院具备高水平师资等办学实力但生源缺乏。我们的合作,对于河北梆子这个百年剧种的传承与发展是一个极大促进。” 庞彦强说。
自京津冀三地推进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以来,河北省的一些地市纷纷把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石家庄、保定等地先后与天津市达成职教合作协议,探索打通两地从中职、高职、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寻求两地合作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的实现路径。在现有政策下,探索开设与天津中职、高职院校进行中高职衔接合作,或两地中职学校合作办学,而后通过现有的天津中高职衔接贯通机制,升入天津高等院校就读。
“原来每到招生季,是我求家长,现在反过来了,是家长来求我。”保定职教中心招生办主任张丽娟说,自从与天津第一商业学校实现联合办学合作后,学校的发展实现了转变。
上升通道的打通,激发了家长和学生的热情,也激活了学校的办学活力。河北有生源,但缺设备与师资;北京、天津有设备与师资,但缺生源。双方合作正好实现了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这样的探索与合作在情理之中,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合作也应声落地。
“北京职业院校与津冀两地职业院校校际合作方兴未艾,形式不拘一格。”北京市教委职成处处长王东江介绍,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已有18所中等职业学校与河北省、天津市的57所职业院校开展了合作对接,其中北京市8所中专对口津冀两地的19所职业院校开展合作,10所职业高中对口津冀两地的38所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合作专业涉及电子商务、中西餐烹饪、高级家政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物流服务与管理、工艺美术、轨道交通、数控技术应用等。合作形式多样,包括联合办学、共建专业、技能同台比赛、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与交流、组建集团(联盟)、中高职异地衔接等。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是河北教育面临的宝贵机遇。”河北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说,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应突出重点,首先要聚集教育功能疏解,统筹谋划一到两个集中承载地。在京津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建中,重点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开展职业教育结对帮扶、吸引京津高校与河北省共建研发平台等工作。
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形成教育发展共同体
“京津冀三地的职业教育合作同样必须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势,形成目标同向,协同创新的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天津中德职业教育学院院长张兴会说,“目前京津冀之间的职业教育合作问题主要在于缺乏统筹管理的合作机制,特别是协调与激励机制。”
张兴会建议力推职业教育招生和就业一体化。招生要三地联动,逐步消除政策“门槛”,打破区域限制,并制订有利于招生联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实现职业教育教材统一,并共享实训基地。建立区域内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三方就业市场联动。整合高校毕业生的资源和信息,通过无障碍流动机制,打破就业的地域限制。
首都经贸大学党委副书记孙善学也曾分析指出,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仍面临着较大挑战,三省市高职教育协同发展需要建立相关机制,建设合理的“生态”系统,并需要解决好协同性、开放性和系统性三个问题。
记者了解到,2016年,河北省将建立现代教育制度,吸引京津重点高校来河北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或设立分校,与河北省高校共建特色学科。北京也将配套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产业布局,逐步形成多层次立体衔接的区域示范性龙头专业和人才培养能力。同时开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积极制定配套组织、人事支持政策,允许三地职业院校引进企业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担任学校教师不受事业单位身份限制,解决跨区域工作的教职工住房、交通、医疗、子女教育等保障问题,促进京津冀三省市职业院校干部互相挂职,教师互访、进修、交流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应当鼓励京津冀三地职业学校互访互动,交流探索合作契机。按照由浅入深,先行先试,支持创新,逐步递进的原则,鼓励三地院校之间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实验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王东江介绍。
“京津冀现代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今后还要搭建更多平台,创建更多品牌。在三地共同努力下,在‘政、行(行业)、企、校、研’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下,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前景无限好。”河北省教育厅副厅长贾海明说。
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工作的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在小学高年级段和初中阶段开设职业体验与职业认知课程,对小学生渗透职业体验教育,培养职业意识,帮助他们确立具体目标,做好人生规划;对初中生渗透职业生涯教育,增强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合理地规划职业生涯并选择初中后教育类型。
据介绍,石家庄将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城市少年宫和中高职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等资源的作用,面向全市中小学开设适合小学高年级段、初中阶段学生学习、体验、探究的职业启蒙和体验课程。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将主动参与职业体验教育,无偿开放学校实训基地,根据专业特色建设适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职业体验项目,加强中小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根据意见,小学四年级以上和初一、初二年级的学生,每学年至少参加30学时的职业教育课程学习,其中至少1/3为综合实践课程,并作为社会实践成绩记入学生毕业档案。初三年级每学期举办1次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培训班,引导学生多渠道了解和体验不同专业和职业特点,为选择专业和职业提供判断依据。
迁安市第三中学一直坚持“励志、博学、厚德、笃行”的校训,努力培养“德才兼备 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年。学校团委持续开展了“春雨行动”系列公益活动,用爱的阳光温暖了一颗颗需要安抚的心。
9月27日,是中国传统的中秋佳节,学校团委带领“春雨志愿者团队”再次走进了市中心福利院,陪这里的老人和孩子们共度节日。志愿者为小朋友们赠送了学习用品,精心定制的爱心月饼与老人和孩子们分享。该校团委书记刘健的父亲和岳父都是退休老党员,得知学校这一活动,也主动加入志愿者的队伍,组织市“同心戏迷俱乐部”的二十几位爱心人士,为福利院的老人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戏曲演出,不时博得阵阵掌声。志愿者们还和福利院的所有老人、孩子及工作人员一起表演了《感恩的心》,令现场的气氛温暖而又融洽。
活动结束后,春雨志愿者们主动来到老人和孩子们的房间,帮老人整理卫生,给老人捶背,梳头、剪指甲,陪老人聊天等,和福利院的小朋友们一起看书、做游戏。当志愿者们要离开的时候,老人和孩子们都依依不舍。
这次活动,只是第三中学“春雨行动”的一个系列,近两年中,他们先后组织了为“白血病患儿、贫困学生及留守儿童”等多次募捐活动,多次走进福利院和空巢老人家中,为他们送去问候与关爱。今后,他们决心要将这种活动持续开展下去,将来还要“走进医院”、“走进学生家中”、“走进社区”……让三中春雨志愿者的足迹遍布各个角落。并且随着活动的开展,教育影响大部分学生都能成为志愿者,形成全校性的春雨志愿者团队,并把这种影响延伸到社会,带动整个家庭和社会的文明之风
8月24日在京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已经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首次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草案》作说明。
分别制定于1995年、1998年和2002年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在加强我国教育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法律规定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
为统筹解决不同教育法律中均有涉及的教育重大问题,《草案》形成过程中对3部法律集中研究、一并修改,将近年来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社会共识的成果,提炼后补充到相关法律中,从完善教育基本制度、完善高校管理制度、调整民办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教育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4个层面进行修正,力图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一些突出的制度性问题,体现中国特色教育基本制度。
《草案》对完善教育基本制度有明确表述,增加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规定;增加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的规定;增加了关于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推进教育信息化和国际化等内容。
《草案》增加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法律规定,完善了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的评估体系等规定。对许多社会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草案》也充分予以明确体现。
例如,对高等教育法作修改,下放设立高校审批权限,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分别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强化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作用,规定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事项,调查、处理学术纠纷和学术不端行为;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模式,规定高等学校应建立本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保障与评价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加大了非法招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制售假冒学业证书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对考生作弊可以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年至3年;对组织、帮助作弊者给予罚款、治安管理处罚;对疏于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负责人员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
此外,为消除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障碍,给教育行政部门留出探索、规范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空间,《草案》修改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关于举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允许营利性民办学校存在。同时允许民办学校自主选择办学方式,并按照其法律属性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相应删除民办学校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等内容。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教育基本制度,解决高等学校管理、民办教育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筹相关制度安排,保持法律协调统一,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3部法律进行了集中研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拟定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建议(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在经过两次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相关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对送审稿反复研究、协调、修改后,形成草案。《草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前,为配合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法律修改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组成调研组赴北京、天津、陕西、浙江、广东、福建、新疆、甘肃等地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专家学者的修法意见和建议。
教发[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现将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改进和完善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稳定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把结构调整放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紧密围绕实现2015年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宏观管理目标,抓好招生计划执行和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人才培养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
二、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和转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高等学校的统筹管理,强化毕业生就业、办学条件对招生计划安排的影响,坚决调减明显供大于求、办学条件紧张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把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结合,创新专业结构调控的思路和方式,着眼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服务,系统调整计划安排、经费投入、学费标准等资源配置手段的政策导向,激发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引导高校准确定位、各安其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
三、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2015年度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以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定向南疆招生等各类专项计划。进一步加强对上述招生计划安排和执行各环节的管理,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足额安排专项计划。有关生源省份,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招生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缩小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差距,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各高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民族班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在国家2015年招生计划总规模中单列下达,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有关招生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精神,发挥招生计划安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加大对各类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快速适应经济新常态,为区域发展培养各层次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继续支持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充分利用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加大对试点高校和专业本科招生计划的支持力度,使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深入推进高等职业学校分类招生改革,统筹安排好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五年制高职等各类招生计划,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五、严格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和招生办学秩序管理。加快缩减成人高校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校数和规模,成人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不得挂靠举办普通高等教育。逐步缩减普通本科高校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规模。未经审批机关同意,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严禁中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禁高校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对招生办学不规范的省份和学校,国家将调减招生计划,并限制跨省招生,情况严重的高校将暂停招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六、未经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任何军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无军籍学生开展普通或成人高等教育,各地各部门不得向军事院校下达招生计划或在军事院校设立办学点。对军事院校违反国家和军队规定擅自招收的无军籍学生,教育部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不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七、各地要加大对区域内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办学行为的监管,确保2015年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和谐稳定。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专项督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下达所属高等学校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招生计划的同时,将有关文件抄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并通过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系统(www.msheas.com)报送电子版。
附件: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2日
国发〔201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人才,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为了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现就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作出以下决定。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坚持缩小发展差距。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完善差别化区域政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夯实发展基础,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推进民族教育全面发展。
坚持结构质量并重。适应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造幸福生活能力,促进民族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普特政策并举。发挥中央统筹支持作用,加大中东部地区对口支援力度,激发民族地区内生潜力,系统谋划、突出重点,普惠性政策向民族教育倾斜,制定特殊政策重点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教育快速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族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各民族师生法律意识。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民族地区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70%。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基本实现县域内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教育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断增加,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前教育阶段基本普及两年双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双语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打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深刻认识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国家,中华文化是包括56个民族的文化,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坚持不懈开展法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法律意识。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试点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宗教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五)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全国小学高年级、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编写中学、小学各一册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纳入免费教科书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编写地方补充教材。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民族学类教材在全国高校相关专业统一使用,巩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民族学教学研究领域的指导地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开发、编译民族团结教育教学资源。在师范院校和民族院校设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师范专业,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课教师。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六)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在有条件的民族地区积极稳妥推进民汉合校,积极开展各族学生体育、文艺、联谊等活动,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共学共进。在民族地区与支援省市之间,建立各族学生交流交往平台,通过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主题夏令营以及互相考察学习等活动,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内地民族班开展走班制等多种教学管理模式试点,探索推进混班教学、混合住宿,鼓励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和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当地学生与内地民族班学生之间互帮互学、友好班级等活动,促进内地民族班学生尽快融入当地学习、生活。
(七)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充分发挥教育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在民族地区学校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鼓励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将民族优秀文化列入学科专业,开展教学和研究,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抢救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三、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水平
(八)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安全适用的幼儿园,开发配备必要的教育资源,改善保教条件,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保教管理。合理配置幼儿园保教人员。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九)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资源布局应主动适应扶贫开发、生态移民、城镇化建设等需要。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实施民族地区中小学理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降低辍学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保障女童入学。
(十)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继续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学资源,按国家规定标准配齐图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推行选课走班。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理科课程和实验课教学,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鼓励举办综合高中。
(十一)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适应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要求,合理布局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保障并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质特色学校建设等项目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择优扶持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农牧业等优势特色专业。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推进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扩大中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民族地区招生规模,提高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院校比例,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鼓励内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以及有条件的企业在民族地区开办职业技术学校,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十二)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制定实施民族地区高校布局规划、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优先设置与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学校。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地区设置工科类、应用型本科院校。引导一批民族地区普通本科高校和民族院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以就业为导向,调整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提高工、农、医、管理等学科比例,支持办好师范类专业,提升民族特色学科水平。硕士博士学位点设置、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专项资金等向符合规划、办学条件和质量有保障的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倾斜。办好民族院校。
(十三)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对民族地区城乡社区教育的指导。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向民族地区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以卫星、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及服务平台,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引导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鼓励中东部省市和教育部直属高校面向民族地区开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加强农牧民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扫盲工作。
(十四)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教学质量。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重点提高学生的生活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切实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
(十五)有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落实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学术造诣深、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继续实施国家公派留学西部特别项目。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向民族地区倾斜。适当提高东中部省市职业院校招收民族地区学生的比例。适度扩大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规模以及东中部高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规模。鼓励支持民族地区和东中部省市双向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
(十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毕业生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探索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多元的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招生办法,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十七)强化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严、爱、细”原则,对各民族学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用心用情关爱学生,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困难。合理设置课程,加强教材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课堂教学,加强课后辅导,严格考核标准,完善淘汰机制,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后勤服务,办好学生食堂,尊重清真饮食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内地民族班学校统一采购清真食品原材料。在少数民族学生集中的学校按照50∶1的生师比配齐配强政治素质高、懂双语、会管理的少数民族教师,推广设立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示范平台,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十八)加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普及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就业困难学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重点推荐。鼓励在民族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对口援建项目吸纳当地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内地民族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双语教师。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到基层就业、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
五、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
(十九)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农牧区和偏远地区实际,科学编制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改扩建、新建标准化寄宿制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配备图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配齐后勤管理服务人员,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确保学校安全。全面提高入学率,实现各民族学生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对地处偏远又无条件寄宿的学校,因地制宜加强建设、改善条件。
(二十)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国家教育经费向边疆省区倾斜,边疆省区教育经费向边境县倾斜,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不断增强边境学校吸引力。支持边疆省区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骨干教师到边境学校任教,提高教育质量。
(二十一)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水平。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以民汉双语兼通为基本目标,建立健全从学前到中小学各阶段有效衔接,教学模式与学生学习能力相适应,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满足需要的双语教学体系。国家对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为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升学、考试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研究完善双语教师任职资格评价标准,建立双语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机制。
六、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二十二)健全教师培养制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能力素质。民族地区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师范院校专业调整和教学改革,重点培养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农村中小学理科、音体美等学科紧缺教师,形成教师培养补充长效机制。支持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免费培养双语教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向民族地区倾斜,鼓励引导东中部省市师范院校为民族地区培养免费师范生。落实好教师配备政策,杜绝挤占挪用教师编制,严格教师准入,招聘合格教师。实施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向民族地区倾斜。
(二十三)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制订全员培训规划,落实每五年一周期的培训。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向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重点加强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和内地民族班校长、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双向评价。在东中部地区选择若干所师范院校建设民族地区双语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二十四)落实教师激励政策。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绩效工资分配向农村教学点、村小学、乡镇学校教师、双语教师和内地民族班教师倾斜,切实落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政策措施,实施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好边远、农村地区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晋升倾斜政策。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制度,对扎根边疆、扎根农村、长期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支持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七、落实民族教育发展的条件保障
(二十五)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民族教育投入,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情况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并重点支持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开展双语教育。整合民族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并适时扩大资金规模,集中用于解决双语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交融创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民族教育给予倾斜。对口支援资金要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内地民族班办学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发展民族教育,多渠道增加民族教育投入。
(二十六)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完善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应助尽助。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在按程序制定或修订对口支援项目规划后,各省市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藏区资金可用于资助受援地在内地学习的学生。将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高校国家资助体系。鼓励内地高校通过设立学习进步奖学金等方式,加大对来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学生的奖励资助力度。做好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二十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先向民族地区学校开放。制订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建设方案,开发、引进、编译双语教学、教师培训和民族文化等数字资源,并推广应用。在大规模在线学习平台上,开发面向民族地区的教育课程。鼓励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校际联网交流。以中小学和职业院校教师为重点,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向民族地区倾斜。
八、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的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党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确保民族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的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民族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民族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视抓基层、打基础,把学校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抓住薄弱环节,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切实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十九)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地方各级政府是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民族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民族教育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教育工作,加强对跨省区民族教育协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十)充分发挥对口支援作用。健全教育对口支援机制。支援省市、中央企业、学校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局意识,按照已建立的对口援助关系,重点加大对受援地区双语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支援力度,配套完善必要的设施设备,培训和选派中小学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帮助培养各类人才。发挥中东部职业教育集团办学优势,对口支援民族地区职业学校。继续做好中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帮助受援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
(三十一)切实加强民族教育科学研究。国家民族教育研究机构要构建跨地区民族教育科研平台,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开展民族教育重大理论和政策研究。各省(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完善支持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以研促教、教研结合,全面提升民族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服务民族教育发展的能力。
(三十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地方政府在编制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民族教育摆到突出位置,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并列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依据法律,结合实际,制定民族教育法规。建立健全民族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国务院
201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8月2日,教育部、贵州省深化贵州教育综合改革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贵阳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贵州省委书记、省长陈敏尔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并讲话。
袁贵仁指出,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贵州调研,充分肯定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扶贫开发、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指明了方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贵州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教育质量基础更为坚实,依法治教治校深入推进,教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他希望,贵州认真谋划做好“十三五”教育工作,要落实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贡献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强化条件保障,进一步夯实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基础,为贵州实施“两加一推”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陈敏尔指出,近年来,贵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在加快改善交通基础设施的同时,坚持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理念,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举全省之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长期以来,教育部十分关心贵州教育事业,给予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本次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含金量高、指导性强,进一步体现了教育部对贵州的信任与支持,也是贵州教育加快发展的机遇与责任。贵州将解放思想,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协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希望教育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贵州教育改革发展,助推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进落实《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着力完善省级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化建设体制机制、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强化国际化与信息化保障支撑、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改革推动贵州教育实现新的发展,探索西部地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经验。
制造业人才发展面临六大问题
围绕中国制造2025相关人才政策规划,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说:“目前中国制造业人才发展主要面临六大问题:一是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供需不平衡;二是基础制造领域紧缺人才培养严重不足;三是高端制造领域人才培养不衔接;四是专业设置与制造业发展不对接,人才培养针对性不强;五是应用型人才培养亟待加强;六是缺少对学生职业精神的培养。”
针对这种情况,制订人才发展规划,需要解决制造业人才发展的“顶层结构”“人才分类”“政策保障”和“人才重大项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关于企业用人:让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支柱,需要在人才供给上增强实用性。从用人角度,企业希望在人才规划中第一要关注个性的创新、第二在关注技术技能的同时还要关注学生的职业素养以及成熟的职业规划能力。从政策上支持通过校企合作形成团队融合,以支持校企从合作走向共生。
关于如何留住人才:目前,企业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发展,一是从院校招聘后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再送到标杆企业进行培训;二是对真正的高技能人才,也在整个人才架构中,建立了与管理型人才相一致的上升通道。但在很多制造业专业领域,特别是对一些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但又是国家装备制造业战略性发展的重点领域,目前难以招到国家重点院校的毕业生。因此,一是需要给予特殊政策。像矿山加工、采矿和冶炼三个专业,与会专家做过行业统计,招工后技术人员1/3转行业,1/3流失,另外1/3留下的,半年不到又走了。二是要加快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建设速度,重视高端技能人才培养。
关于专业设置:目前,很多职业院校办学缺少职业性,体现在社会上热门什么就办什么,缺少专业底蕴与内涵积淀,特别是对于国家制造业基础性的人才供给,例如,铸造、热处理是必不可少的,但因为就业环境差、待遇低,很多院校不得不改名“忽悠”招生或干脆停招。
目前我国专业划分过细,高职指导性专业目录1000多个专业,多是基于传统学科体系和传统工业生产的过细化专业分工,与“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重点建设领域人才需求严重脱节。来自企业的专家认为,一是高等教育亟须打破传统专业界限,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专业,积极启动“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要在规划中体现国家有特殊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保障机制,解决中国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人才需求问题。
关于人才培养:来自企业的专家认为,产教融合是非常好的方向,尽管一头热一头冷还存在,但企业正在逐步认识到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在办学过程中投入精力,就能够获得适合行业发展实际的人才。在人才规划中需要有明确的财税政策,以撬动企业投入人才培养,以体现人才培养的价值和人才消费的成本。
关于人才转型:从企业来说,人才的短缺是结构性的。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企业需要人才高校又不能有效提供,这是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错位的一种体现。有企业建议,要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结合培养学生应用技能的模式,向转型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推广延伸,使其更多地增加应用型环节,提升大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关于职业院校办学:对于现有的职业院校,人才规划的制定、政策措施和制度的设置,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释放活力职业院校办学活力,让学校自身变成一个独立的办学主体,在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要紧密地把国务院文件要求,以混合所有制的形式,创新性地落地实践。
有多个企业建议,针对企业的生产模式,尽管一个企业有多个生产基地,但也无法满足现有校企合作的教学实际需求。因此,从提升学生技能和综合素养的角度,建议以地区为中心,跨校、跨行业地建立真正的国家综合实训基地,将生产实践与教学组织完美结合。企业表示,愿意以30%~40%的力量来和院校联办实训基地、培养基地,释放出产业和行业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办学主体的积极性。
人才的供需双方需达成的共识:
对于中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人才的供需双方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共识。葛道凯司长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要把科学分类作为做好人才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分类不仅是人才类型的分类,还有不同领域、不同职业类型,等等。这些所面临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科学分类是人才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要把超前谋划作为做好规划的重要领域。人才规划需要超前谋划,人才培养也要超前谋划,将来产业发展是什么?对于我们产业来说,对于人才也需要超前布局,这也是未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一个很重要的理论。
三要牢牢把握产业与人才一体化发展。产业和人才不是分离的,它是一体的。
四要综合配套是我们规划做好的基本要求。规划这件事不是单一的,一定是综合配套的,既要有投入的政策,还要有管理的政策、监控的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政策综合配套才能做得好。
五要有团队发展的意识。同类企业、同类学校、同类行业一定要联合起来,以形成社会主流。同时,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也要有人才发展的理念,在社会博弈中精准表达利益诉求,共同做到更好。
7月30—31日,教育部、人社部、国资委联合在湖北黄冈召开全国高校实践育人暨创新创业现场推进会。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的战略部署,学习借鉴黄冈市经验做法,努力开创高校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信长星,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阎晓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高校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工作全方位有效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组织模式有所创新、政策措施及时到位、协同育人效果凸显,取得明显成效。会议强调,要学习黄冈经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省校、市校、地校、校所等深入合作。会议要求,要主动作为、共同推进、坚持不懈、久久为功,重点抓好协同育人机制、实习实训工作、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工作,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近年来,黄冈市抢抓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融入武汉同城化的机遇,以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为依托,以“一园八基地”为载体,打造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新模式,初步实现企业、地方和高校院所三方共赢的目标,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黄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别山创业中心、红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综合保障基地等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基地,留下了深刻印象。
会议为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入选单位代表授牌。黄冈市政府、浙江大学、中南大学、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五家单位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同志,有关高校、有关行业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7月3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林蕙青强调,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地各高校要抓住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文件精神,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力促进创业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全面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
高校毕业生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已开展6年,林蕙青总结说,6年来,通过深入挖掘并推广宣传高校在深化教育改革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成功做法,大力发挥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探索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在推动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导向作用。
林蕙青指出,下一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将总结宣传工作重点调整到促进创新创业工作上来,计划从2016年起,每年总结宣传50所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推广宣传好的创新创业工作经验和做法,实现总结宣传工作新开篇。
会上,华中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山东协和学院和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做了典型发言。总结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50所年度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及部分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悉,为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创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研发和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教育部将与北京大学共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研发基地”,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共建“全国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研发基地”。会上,上述4个研发基地揭牌成立。
2014年,教育系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主题,紧抓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任务,在“破解”一些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新成效,教育内涵发展迈上新台阶,在培养学生成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
一、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20.99万所,比上年增加1.1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4050.71万人,比上年增加156.02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208.03万人,比上年增加19.52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达到70.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40万所,比上年减少1.23万所。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3106.25万人;在校生1.38亿人;专任教师912.23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92.6%。
1.小学
全国共有小学20.14万所,比上年减少1.22万所;招生1658.42万人,比上年减少36.93万人;在校生9451.07万人,比上年增加90.52万人;毕业生1476.63万人,比上年减少104.4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达到99.81%;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80%和99.83%,女童高于男童0.03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5] 548.89万人,比上年减少0.59万人;专任教师563.39万人, 比上年增加4.93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6] 99.88%,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生师比16.78:1,与上年基本持平。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64697.1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632.34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7]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56.8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9.8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8.52%,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8.42%,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61.06%。
2.初中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26万所(其中职业初中26所),比上年减少181所。招生1447.82万人,比上年减少48.27万人;在校生4384.63万人,比上年减少55.50万人;毕业生1413.51万人,比上年减少148.03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3.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5.1%。
初中教职工395.57万人,比上年增加2.70万人;专任教师348.84万人,比上年增加0.75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53%,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生师比12.57:1,与上年基本持平。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52563.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84.13 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3.33%,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7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6.0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5.8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1.33%。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共1294.73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55.59万人,在初中就读339.14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9]共2075.4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09.53万人,在初中就读665.89万人。
三、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00所,比上年增加67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81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7.07万人,比上年增加0.47万人;在校生39.49万人,比上年增加2.68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学生3.41万人,听力残疾学生8.85万人,智力残疾学生20.57万人,其他残疾学生6.67万人。特殊教育毕业生4.90万人,比上年减少0.17万人。
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80万人,在校生20.91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3.78%和52.94%。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2.57万所,比上年减少548所;招生1416.36万人,比上年减少81.10万人;在校学生4170.65万人,比上年减少199.27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6.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
全国普通高中1.33万所,比上年减少99所;招生796.60万人,比上年减少26.10万人,降低3.17%;在校生2400.47万人,比上年减少35.41万人,降低1.45%;毕业生799.62万人,比上年增加0.64万人,增长0.08%。
普通高中教职工250.94万人,比上年增加3.58万人;专任教师166.27万人,比上年增加3.37万人,生师比14.44:1,比上年的14.95: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25%,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5346.0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85.8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4.3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6.2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4.49%,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4.70%,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7.63%。
2.成人高中
全国成人高中546所,比上年减少65所;在校生14.90万人,比上年增加3.83万人;毕业生12.36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9555人,比上年增加3494人;专任教师8020人,比上年增加3402人。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11]共有学校1.19万所,比上年减少384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536所,比上年减少41所;职业高中4067所,比上年减少200所;技工学校2818所,比上年减少64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457所,比上年减少79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19.76万人,比上年减少55.0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3.76%。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59.66万人,比上年减少11.81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61.54万人,比上年减少22.00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24.41万人,比上年减少9.09万人;成人中专招生74.16万人,比上年减少12.10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755.28万人,比上年减少167.69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2.09%。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749.14万人,比上年减少23.05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472.82万人,比上年减少61.40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38.97万人,比上年减少47.62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194.36万人,比上年减少35.62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622.95万人,比上年减少51.49万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47.73万人,比上年减少17.48万人;职业高中毕业生178.37万人,比上年减少26.15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06.79万人,比上年减少10.09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90.05万人,比上年增加2.21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13.21万人,比上年减少2.13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81万人,比上年减少1195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6.09万人,比上年减少1.45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52万人,比上年减少4240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7.34万人,比上年增加665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5.84万人,比上年减少9530人,生师比[12]21.34:1,比上年的22.97:1有所改善。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0.69万人,比上年增加3321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9.33万人,比上年减少8117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9.46万人,比上年减少4558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5.31万人,比上年增加1113人。
五、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55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7.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824所,比上年增加3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29所(含独立学院283所),比上年增加38所;成人高等学校295所,比上年减少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202所,比上年增加32所;高职(专科)院校1327所,比上年增加6所。全国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788个,其中,普通高校571个,科研机构217个。
研究生招生62.13万人,比上年增加0.99万人,增长1.63%,其中,博士生招生7.26万人,硕士生招生54.87万人。在学研究生184.77万人,比上年增加5.37万人,增长3.00%,其中,在学博士生31.27万人,在学硕士生153.50万人。毕业研究生53.59万人,比上年增加2.22万人,增长4.33%,其中,毕业博士生5.37万人,毕业硕士生48.22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721.40万人,比上年增加21.57万人,增长3.08%;在校生2547.70万人,比上年增加79.63万人,增长3.23%;毕业生659.37万人,比上年增加20.65万人,增长3.23%。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65.60万人,比上年增加9.11万人;在校生653.12万人,比上年增加26.71万人;毕业生221.23万人,比上年增加21.46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703.37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7.38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995人,其中,本科学校14342人,高职(专科)学校6057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33.57万人,比上年增加3.95万人;专任教师153.45万人,比上年增加3.7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68: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5.29万人,比上年减少3496人;专任教师3.15万人,比上年减少2109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3]86310.7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155.7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658.49亿元,比上年增加348.91亿元。
六、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736.66万人次,当年已毕(结)业920.28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4613.67万人次,当年已毕(结)业5084.48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0.51万所,比上年减少0.72万所;教职工47.74万人;专任教师27.65万人。
全国有成人小学1.83万所,在校生116.43万人,教职工4.0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17万人;成人初中1370所,在校生46.26万人,教职工8732人,其中,专任教师7559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44.15万人,比上年减少6.43万人;另有45.55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16.37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2.61万人,比上年减少6517人;专任教师1.08万人,比上年减少4551人。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5.52万所,比上年增加0.63万所;招生1563.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32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301.91万人,比上年增加223.60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3.93万所,比上年增加5831所;入园儿童953.66万人,比上年增加45.70万人;在园儿童2125.38万人,比上年增加135.12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681所,比上年增加274所;招生114.80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在校生674.14万人,比上年增加45.54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743所,比上年增加208所;招生167.74万人,比上年增加5.63万人;在校生487.00万人,比上年增加24.65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442所,比上年增加67所;招生82.73万人,比上年增加2.91万人;在校生238.65万人,与上年增加7.0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343所,比上年减少139所;招生71.95万人,比上年减少1.21万人;在校生189.57万人,比上年减少18.37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29.45万人。
民办高校728所(含独立学院283所),比上年增加10所;招生172.96万人,比上年增加12.77万人;在校生587.15万人,比上年增加29.63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408人,本科在校生374.83万人,高职(专科)在校生212.28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31.73万人。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799所,各类注册学生88.30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00万所,867.94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含学前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4]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2]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3][14]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来自教育部考试中心;其他数据均来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第25次会议时强调,高校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摆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核心位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刘延东强调,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激烈国际竞争、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迫切需要高校全面提升创新能力。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升教师水平,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支撑国家、行业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协同创新,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畅通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打造专业化高端智库,促进创新主体优势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高校内部治理,改革评价机制,完善人事和分配制度。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创造,加强中外人文交流,增强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为创新厚植文化土壤。高校要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切实承担起引领和服务创新战略的历史使命。
近日,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为全国学联二十六大全体代表做报告时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要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义务教育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高等教育要缩小区域间入学机会差距;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偏远、中西部和民族地区倾斜;要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建立“全覆盖、零死角”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杜玉波指出,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等方面提高教育质量,使中国教育由大变强。
杜玉波强调,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协同育人机制;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注重“更新”式教学内容,注重“互动”式教学方法,注重“灵活”式教学管理;要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促进公平,科学选才;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从政府、学校、社会三个方面作出努力;要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6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决定》明确,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要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要转变管理理念,简化程序,通过建立科学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提升更多产业、岗位的劳动和工作品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把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作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经国务院决定,已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加上本次取消的62项,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11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34%。今年年底前后,国务院还将继续集中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25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24项,涉及通信、国际商务、外贸、质量检验等多个专业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3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交通、农业、文化、机械制造、轻工、有色金属等领域。取消的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了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了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现代制造业领域的产教融合,建立职教集团与大型企业新型合作关系和政校企行多元合作平台,在北京职业教育宣传月内,市教委委托北京现代制造职教集团,组织本市23所中高职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于5月7日走进了位于亦庄的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总经理陈彬详细介绍了北汽奔驰的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和所取得的成就,并就“奔驰订单班”校企合作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师资培训和学生实习等多方面进行了介绍。双方对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现代汽车制造职业人才进行了专题交流,会后还参观了北汽奔驰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总装车间和北京奔驰技能大师工作室,近距离体验和感受了奔驰汽车高端技术、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与北汽奔驰公司校企合作开展的“奔驰订单班”,着力将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与奔驰文化深度融合,已累计毕业生376人,深受奔驰各生产部门的欢迎,发展前景良好,多数已成为公司生产骨干、班组长和工程师。
此项活动是市教委组织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双方开展的产教融合系列活动的第四场。自2014年9月以来,我委积极搭建职业教育与大型企业深层次交流合作平台,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在专业群上的集成优势,先后组织了北京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北京现代服务职教集团、北京商贸职教集团,分别与用友集团、联想集团和方正集团等企业开展了密切的教产交流和校企对话,探索着校企高端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的首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之路。
“国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是因为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最紧密,贡献最直接,见效最快捷。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就是抓民生。”今天下午,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在做客人民网时,对国务院设立“职业教育周”的重大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
对于为何要设立“职业教育周”,葛道凯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到了一个关键的转型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经济的新常态;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实现两个中高,一是实现保持中高速增长,二是迈向中高端水平。同时还提出了“双引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高速增长、中高端水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需要拔尖创新人才,更需要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因此这个时期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就是希望培养技术型人才。
葛道凯同时表示,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我国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期,社会矛盾多发、叠发。在这样一个时期,更需要关注民生的改善和社会保障。能就业、就好业,是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的最基本的一种途径。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相比,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直接面向就业,特别是面向青年人的就业。所以,职业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具有长效性,具有兜底的作用。国家这个时候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就是希望职业教育能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使它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发挥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葛道凯认为,对教育改革来说,职业教育是和经济社会联系最紧密、贡献最直接的教育。因此,职业教育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方面,应该走在前面,也是可以走在前面的。另外,职业教育在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探索混合所有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以及建立灵活的学习制度等等,这些方面的改革都可以为我们整个教育领域的改革积累宝贵的经验。
5月10日上午,首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在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举行全国启动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刘延东宣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的重要批示,并指出,技术技能筑牢强国基石,职业教育成就出彩人生。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其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突出位置、优先支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会后,刘延东等与会领导观看了反映北京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沙盘,参观了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后市场两个理实一体化的实训基地及职业教育展区。据了解,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完全按照北京地铁在运营线路的真实环境和岗位进行建设,基本涵盖了当前地铁线路包括站务、综控、列车驾驶、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所有工作岗位,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包括站台实训区、站厅实训区、车站综控实训区、OCC实训区、AFC实训区、运营管理实训区、列车模拟驾驶实训区、小型列车模拟驾驶器实训区、模拟隧道实训区、列车机械检修实训区、列车电器检修实训区、FAS实训区、BAS实训区、机电综合实训区、供配电实训区等18个专业实训区。该实训基地将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将企业真实的环境、岗位标准与职业教育教学相结合,融入教学点、考核点。使实训基地不仅可以满足在校学生学习实训,还可以满足北京地铁在职员工的应急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需要,并且可以承担职业技能比赛。
而汽车实训基地就是一个真实的汽车综合维修店,它既是一个服务周边社区的具有一级维修资质的现代化企业,同时又是学生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参与真实生产实践和顶岗实习,从而培养其岗位适应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保证他们在毕业的时候实现零距离就业。在汽车实训基地,与会代表们不仅了解了汽车售后服务的整个流程、体系、工作规范和标准,还现场感受了汽车漆文化,技师们用喷漆喷绘出不同的图画,改变了汽车喷漆的传统印象,使之成为了一门艺术。学院还现场介绍了汽车环保水性漆的有关知识。在活动现场,由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布设的汽车安全行驶新技术、汽车全车体检、新能源汽车、信息化手段促进课程教学等展台吸引了与会代表的观看和参与。他们将产业发展的前沿在职业教育教学中进行了应用,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以及职业教育的高技术含量。
作为一个具有强烈行业办学特征的职业院校,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确立了“做交通职业人才的孵化器,交通行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守护神“的办学使命。把学生”德能知“培养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立足首都经济和交通行业发展开展人才培养,在人才培养方面走在全国职业院校前列,源源不断地向我市交通行业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并且围绕缓解交通拥堵、建设北京综合交通体系方面开展应用型研究,对我市交通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伴随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北京市将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将全面围绕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开展人才培养,一方面通过与大型交通企业的合作,量身定制交通行业急需的人才,另一方面发挥北京市专业技术倇继续教育基地的作为,全面提升目前交通行业在职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据介绍,北京市将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市交通委将设立地铁执法大队,其全部员工的上岗前培训将交由学院承担。
“职业教育活动周”将于每年5月第二周举行,首届主题是“支撑中国制造 成就出彩人生”。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负责同志和在京职业院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代表等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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