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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

2016-06-14 16:08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采编    阅读:142次    我要评论

[导读]珠府〔2015〕1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进一步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珠府〔2015〕18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进一步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现状,现就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校企合作的现实需要

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职业院校和企业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内在需要,对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以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为目标,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原则,重点培养适应珠海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以及特色海洋经济和生态农业所需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全国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与政产学研资合作的典范区域提供人才保障。

二、政府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统筹规划,发挥主导作用

(一)加强校企合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市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

(二)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建立跨企业培训中心等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等任教;建立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物耗能耗;职业院校联合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职业院校办理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他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事项。

三、利用行业对校企合作的指导优势,整合资源组建职教集团

(三)通过行业协会支持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沟通、协调作用,引导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通过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校企合作。

(四)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优势,发布和预测本行业用人信息、向职业院校推荐合作企业,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五)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整合教育资源、提供服务、加强交流合作等作用,促进教育和产业有机融合。

四、拓展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广度,促进产教融合

(六)支持企业举办职业院校。企业可以通过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职业院校联合组建办学实体或独立举办职业院校。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七)鼓励企业资助和捐赠。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资助和捐赠,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企业可以在职业院校设立奖学金、助学奖、创业就业基金等资助项目。

(八)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深度合作。鼓励企业与开展合作的职业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向合作职业院校提供人才发展规划、用人需求信息、岗位工作标准、职业培训要求等,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和教材编写等工作。鼓励企业运用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共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职业院校可以优先向合作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优先安排合作企业职工进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继续教育。

(九)打造实习培训平台。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实训基地,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和员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根据生产需求和职业院校要求,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提供实习场地和设备设施,指定专人指导,确定实习环节和内容,不得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内容和特征的劳动生产或项目服务。

五、加大职业院校的合作力度,创新培养机制

(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职业院校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专业课程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按照珠海产业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整完善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

(十一)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实践每两年不少于两个月,企业应当为其提供实践岗位。职业院校可以根据专业技能培训的需要,聘请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技能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企业应当予以支持。

(十二)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职业院校要按照合作企业工作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定制课程标准。

(十三)建立共同研发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共同研发机制,联合进行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全面保障学生实习、教师实践。职业院校要加强对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办理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并指派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要遵守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对于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的学生,企业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非顶岗实习的学生,职业院校、企业和学生可以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给予实习补助。

六、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推进校企合作,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内涵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校企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切实履行职责,解决校企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六)强化监督评估。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定期对校企合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扶持措施。加强对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弄虚作假获得资金资助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资助资金,两年内不得享受资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有效期

(十七)以上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为止。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4日

QQ截图2016011214402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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