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函〔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我部研究制定了《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
教 育 部
2025年11月24日
Copyright © 职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20808号-11 全国统一热线电话:400-660-5933
免责声明:本站只提供交流平台,所有信息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害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积极向我们投诉。
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