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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30人公告

2024-03-23 09:19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4次    我要评论

[导读]为进一步提升迁西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根据《唐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4〕4号),拟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进一步提升迁西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根据《唐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4〕4号),拟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详见《迁西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因无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或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不足而减少的选聘岗位数,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考试结果,可按照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政治、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顺序,平均调剂至其他相应学科岗位。


  三、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选聘高校范围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为202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其本科需是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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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1日-2006年3月20日之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8.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4.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3月21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等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yjrsk566150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迁西县教育局县城学校中学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电话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
  ③《迁西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④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⑤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也可以按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3.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适岗性评价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价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适岗性评价、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或集中组织。

  (四)签订就业协议
  分报考学科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本科为985院校、本科为211院校、学历较高、获得奖学金等级较高、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备案、聘用
  1.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核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报考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定岗位。

  4.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5.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6.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引进政策   

  (一)被聘用人员符合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及中共迁西县委办公室、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迁西县“聚英才、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迁西办文〔2022〕64号)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二)被聘用人员符合中共迁西县委、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来迁任教高层次人才奖补待遇的意见》(迁西文〔2023〕6号)相关规定的,按以下标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面向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择优选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3万元,6年服务期内按学历层次发放培养基金,标准为本科生每年5000元,研究生每年1万元。研究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9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2.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面向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选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6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培养基金1万元,本科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3万元,研究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6万元。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周转房一套,本科生约90㎡,研究生约120㎡,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具体政策以有关部门政策解释为准。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西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含试用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刘老师 13933429008;徐老师 15032437476



附件: 附件1迁西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2023.03.21.xls

附件: 附件2赴高校选聘范围清单.doc

附件: 附件3迁西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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