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公信力,根据《中共遵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遵化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拟成立遵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委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遵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遵化市人民政府审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的专业咨询机构。委员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
二、选聘对象
熟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知识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从事行政执法办案实务人员、律师、检察官、退休或离职的法官(含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域专家中选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品质,公道正派,无刑事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或者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经常居住地在遵化市内,有条件参与案件咨询或者其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家,居住地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五年以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较好的资深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
报名材料:
1.《遵化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一份,并由本人签名;
2.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及符合选聘条件相关材料提交至遵化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电话:6605660)。
(二)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参加工作的便利性、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提出拟入选委员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市政府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选用。
五、其他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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