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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招聘监测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9-27 11:06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阅读:13次    我要评论

[导读]因工作需要,滦津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津公司”)面向社会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招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二、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设..

因工作需要,滦津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津公司”)面向社会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招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设置详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以及较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4、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条件,服从管理和岗位调剂。

5、具有两年及以上其他环境检测检测机构工作经历且能熟练操作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检测仪器设备的人员可不受在校专业条件限制(需提供近两年内具有本人签字的,且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平台可查询到的检验检测报告)。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5日至2005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科(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中打印征信报告;《报名表》两份(可在下方下载),除报考人签名手写外,其它全部电脑打印。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以上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报名费。

五、资格审核、笔试、面试

1、资格审核。由滦津公司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

(1)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6)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3、面试

(1)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2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2)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凡因预留的手机号码存在问题而无法通知的责任自负。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

4、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优先(同一学历的,全日制优于非全日制),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滦津公司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七、资格复审和政审

按招聘条件要求,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和政审不合格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凡公示期间被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九、待遇 

被录用人员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200元/月)1.5倍执行,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管理。

十、相关事项

1、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2、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通过“滦州市就业创业”公众号进行查询。咨询电话:0315-7187527。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所有。

附件:《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wRQaKXSu1WbOq9Rss0b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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