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全力打造和谐路北,拟面向社会为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失业或未就业人群为报名主体。
二、岗位数量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2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户籍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8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学历要求,具体按《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毕业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其它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关系的;
2.有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包括曾经以编制外人员身份在路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后被开除或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为邪教或反动组织骨干分子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7:00。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
交费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日12: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并关注是否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考试通知,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
六、录用
考生总成绩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发布通知。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
对录用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唐山市唐山市路北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因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空缺的,唐山市路北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政审程序。
八、体检
体检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
九、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一)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参照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相应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二)人员上岗后,试用期参照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相应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或辅导活动。
(三)在招聘过程中,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方式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上岗的,予以辞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920315511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来源:https://www.tsrcw.com/news/news.aspx?id=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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