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卫生系统拟面向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类2023届及以前年份的毕业生选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海港医院22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选聘名额
参加公开选聘共28名。各选聘单位的拟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不限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纳入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资格证条件和身体条件。
(1)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5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考专业有具体专业要求的,须与岗位专业要求一字不差,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3)执业医师资格证要求: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对2021年、2022年、2023年高校毕业生暂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但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本岗位要求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合同。
5.部分岗位要求:岗位1—10选聘院校为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河北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工程大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和国家“双一流”院校。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在河北医科大学https://www.hebmu.edu.cn/、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2023年4月6日9:00-4月12日17:00。
现场报名:2023年4月17日8:30-17:30。
2.邮箱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wsjd@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岗位1—139XXXXXXXX)。
选聘工作日咨询电话,岗位1-10:0315-7110100转8107;
岗位11:0315-2913927。为了防止网络拥堵,请考生尽量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2023届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附件2);
(5)《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注:现场报名的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卫生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邮箱报名。
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请注意关注。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17日8:30-16:30;资格复审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2)现场报名。
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通知,请注意关注。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8日
面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共3道题。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曾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卫生主管部门结合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结合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3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在编人员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附件: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卫生系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
3.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