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1.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上半年7月11日至16日(8:00--22:00),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时间:
上半年7月11日至16日(9:00--11:30,14:00--17:00)和7月17日(9:00--11:30)。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考点信息确认、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3.毕业生电子比对结果发布时间:上半年7月21日17:00。
4.毕业生电子比对结果复议:电子比对结果发布后,考生如有疑义,可按照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规定时间申请复议。
5.毕业审定结果发布时间:上半年8月15日17:00。
6.毕业审定结果复核时间:考生于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考试机构提起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人办理网上申请、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考籍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本次不予申请毕业。
3.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下统称“前置学历”),“前置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注册可查。 “前置学历”未通过认定的,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时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查看详细说明】。
4.考生申请毕业过程中,要仔细查看页面相关提示信息,并按要求办理。
5.其它毕业相关规定,请查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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