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五至七级岗位的公告(27人)为进一步推进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适应开发区建设发展所需的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五至七级岗位(内设部门一至三级主办)。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数量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五至七级岗位27名。各部门拟竞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等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竞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海港开发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海港开发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以下人员不在此次竞聘范围: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机关事业在编在岗和人事代理人员;管委会下属医院、学校等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王滩镇、农办、司法所在编在岗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对外竞聘采取履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均在本网站发布,请竞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从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下载填写《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③个人竞聘材料,主要包括个人专长、学习、工作履历及主要成绩、下步工作设想。受过表彰奖励的另附佐证材料。 ④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网上报名的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原件另行提供。 2、现场及网上报名 ①报名地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委会机关南楼五楼组织人事部550办公室)。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djgz538@163.com,报名完成后,请在工作时间打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联系电话:0315-2925371、2914109。 ②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下午5:3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③报名人员可明确填报具体岗位,但竞聘成功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三)资格审核 参与竞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公开竞聘。资格审核贯穿竞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竞聘条件的,取消竞聘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通过履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各阶段考试成绩均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及时发布,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 1、履历业绩评价 履历业绩评价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3、面试 依据履历业绩评价、笔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按照总成绩进行核算并排名,等额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海港开发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结合用人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档案材料审核等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任人员履行聘任手续。 (十)其他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在上述阶段自动放弃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用人单位考察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聘后管理 1、聘期:实行聘任制,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合同签订与管理:聘用人员与各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对所有聘用人员建立聘用档案,记录个人履职、薪酬、考核、奖惩等情况。 3、考核: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并作为聘期结束后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过解聘、辞聘等形式解除关系。 4、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管理,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保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五、相关说明 1、本公告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公开竞聘各项工作环节。
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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