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 姜洋)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职业学校能够从事专业教学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5%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应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
根据要求,到2020年,能够从事专业教学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7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85%以上。从2015年起实施职业学校技能名师建设计划、青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每3年认定一批教学工程师。
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全日制在校学生数为基本参数,根据学校类别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特点,按教职工与学生比确定。实行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设岗和用人办法。在编制设置政策框架内,各学校自主探索与专业建设、课程和教学改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科学核定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比例,专业技能课与公共基础课师资比例。高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占编制总数的70%,科研教辅人员占编制总数的15%,管理和工勤人员占编制总数的15%;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编制总数的75%,教学辅助人员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10%,管理人员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15%。学校可将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所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
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职业学校新进教师,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禁止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高级技工、助理工程师)或助理以上非教师所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校招聘。高等职业学校50%以上新进专业教师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所需专业工作经历、非教师所需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工程师、技师)。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直接应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应聘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全省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的优秀选手,并获得高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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