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前不久,北京、上海、山东、江苏等地纷纷启动了暑假托管班。“官方”带娃的举措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往常,每当假期来临,不少孩子或者被送回了老家,或者由家中的老人看管着,而很多孩子被送进了各种课外培训班。无论哪种班型,“刷题”“上难度”“提前学”是这些课外班的共同特征。
孩子们的假期就是从学校教室换到了培训班教室开始的。本可有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被“题海”取代,学生们的假期“消失”了。
当然,损失不仅仅体现在假期时间的“消失”上,更深层次的影响是,由此产生的教育内卷在增加着家长焦虑、学生负担的同时,也破坏着教育本来的良好生态。
不久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
会议同时提出,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出台的举措正是对中央“双减”政策的落实。
笔者通过梳理发现,北京的托管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学习场所,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体育活动等;上海则整合多方优质资源“组团式”上课,市级统一配送了德、智、体、美、劳五大类别的课程;山东省的一些地方提出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
对于这些举措,不少家长举双手赞成,跟把孩子“扔”进课外班相比,“官方带娃”不仅经济,更重要的是能让孩子参加更符合孩子身心成长规律的活动。
不过在大家拍手称快的同时,笔者觉得有几个问题还需特别注意。
首先,不能忽视学校老师的负担。笔者看到,在不少地方,暑假“官方带娃”的主战场仍是学校,执行者是教师。教师这个行业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他们的工作对象是需要保护、引导、教育、培养的未成年人,因此除了传授知识外,教师在日常的工作中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青少年进行陪伴、观察和谈心,很多老师已经是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的工作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再剥夺教师正常的暑假休息时间,暑假不仅是教师调整身心的时间,同时也是他们为了更好地教育青少年而进行的为自己充电的时间。
的确,减负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其实现靠的是更加科学有效合理的安排和调控,而不是简单的牺牲一部分人的休息时间。教育部7月9日发布的《通知》就强调要保障教师的权益。减负的基础绝不应该是增负。
其次,暑期托管只是一个手段,要想真正做到“双减”还要从根本上找到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从源头上缓解焦虑,否则无法动摇学生家长进行校外培训的冲动,因为,有需求就会有供给。
事实上,现在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当大量线下课外培训都无法开班的情况下,一些两三个人的小班、“一对一”等已经在各个住宅楼、办公室中悄然开始了。
再有,暑期托管不能仅仅满足于把孩子“看管住”,还要在形式上多动动脑子。
花开有四季,暑假和上学期间就应该有所不同。不过,现在,一些学校或地方开办的暑期托管班还是以自习课为主,这种模式其实就是上学模式的简化版,既不能增加孩子对学习的兴趣,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也不利。
暑假绝不是学期的延长简装版,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和更加合理的人员调配。同时,这也绝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事。正如《通知》中所要求的“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为了孩子,是时候把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力量更加科学紧密地整合在一起了!
(责编:郝孟佳、温璐)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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