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河南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各地各学校,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享受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按照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将已入校的新生信息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河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免学费标准按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符合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民办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享受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各学校要及时办理中职卡,领取中职卡后,要在一周内发到学生手中,不得代扣、挪用、抵顶助学资金,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滞留中职资助卡。
省教育厅强调,对于将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和利用校外班套取资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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