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须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通知指出,免学费标准按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符合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得再收取学生任何学费。民办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学生的免学费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直接打入享受免学费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资助卡”中。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发放流程,既要做到对全日制中职学生的应助尽助,也要及时将流失学生信息在发放名单中删除。对于将非全日制学生注册为全日制学生和利用校外班套取资助资金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学校要及时办理中职卡,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激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激活方式,不得代扣、挪用、抵顶助学资金,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滞留中职资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