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解楚楚)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促进2020届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在全省开发500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各地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导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各地将建立临时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安置非2020届高校毕业生、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在确保就业局势平稳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完善临时公益性岗位期满人员退出帮扶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对距享受补贴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有序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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