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大客车驾驶人培养将被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我国高素质客运驾驶人短缺问题有望得到解决。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各选取一两所具备资质的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试点院校应具备经公安和交通部门审验合格的大客车实际操作培训场地、设备和人员。招生对象须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通过驾驶适宜性测试。
《通知》明确了试点院校课程安排,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理念,训练扎实过硬技能。在第一学年专业基础课应注重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节能驾驶、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驾驶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和素质培养,并组织学生通过考试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在第二学年进行大客车驾驶操作培训,要安排足够的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及夜间等实际驾驶教学培训,教学培训驾驶里程不得少于5000公里,第二学年后期取得大客车驾驶证。第三学年进入道路客运企业,进行一年跟车驾驶实习。
试点省份将注重学生跟车驾驶实习管理。跟车驾驶实习总里程不得少于2万公里。学生实习鉴定合格,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核发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鉴定不合格的或经运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跟班实习期延长半年,再次鉴定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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