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陕西省招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陕西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进行了明确。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根据自愿可联合或单独组织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办法可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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