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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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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一场爱心捐款活动在滦南职教中心修德礼堂举行,全校教职工纷纷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为身患重病的刘忠发老师送上关怀和温暖。

捐款仪式上,部门负责人宣读了《捐款倡议书》,简单介绍了刘忠发老师的患病和救治情况。随后,在《爱的奉献》感人旋律中,学校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向捐款箱,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各处室部教师也依次纷纷上前,将自己的点滴善款郑重放入捐款箱中,祝福自己的同事能够早日战胜病魔,重返校园。

部门负责人宣读《捐款倡议书》

滦南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校长李新慧上台捐款

教职工纷纷走向捐款箱

刘忠发是滦南职教中心基础部的一名老教师,工作认真负责,深受领导同事好评。9月26日早上7点多,刘老师在早自习上突然发病。紧急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脑干梗塞及并发症,至今昏迷不醒已有月余。重症监护室中,每天近3万元的治疗费用给家里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在得知刘老师家的经济压力后,学校立即行动,迅速发起倡议,组织爱心捐款。学校教师们在参加现场捐款的同时,还纷纷参加了由刘老师家人发起的水滴筹捐款,力求为自己的同事多尽一份心力,多募一份善款。

副校长裴祥学主持活动

副校长裴祥学在主持中提到,在这叶落风寒的秋冬之际,滦南职教中心的此次捐款活动,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充分展现了滦南职教人的深情厚谊和滦南职教中心大家庭的温暖,虽然病魔无情,但人间有爱,一切可期。

经统计,滦南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共为刘忠发老师现场捐款28090元。随后,副校长裴祥学及部门负责人赶到唐山工人医院探望,并将款项送到刘老师家人手中。

 

 

来源:滦南职教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要合理制定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要求,应当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所需具备的管理能力、专业素质或者技能水平为依据,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或者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并将所参考目录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要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职业院校毕业生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的,可作为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


五、鼓励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指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预收费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纳税,应如实开具发票。


通知强调,要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包括本通知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托管银行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


通知明确,教育、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协同监管。建立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要将培训机构的预收费情况纳入其诚信建设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将培训预收费纳入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尽快组织并完成对本省(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


来源: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严格监控各地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违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学生正常上课及休息时段等限定时间内开班培训,教育部组织专业团队迅速建立了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开展全面常态巡查。截至目前,共连续不间断开展了4次巡查,掌握了一批违规线索,并建立了违规培训机构动态库,共涉及全国12个省份、50余个培训机构。目前,相关省份已责令培训机构进行整改。


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加大对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红黄牌处罚机制。对于在限定时间内开班培训的,先予以提醒,对再次违规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亮黄牌警告,对两次亮黄牌者亮红牌,并责令相关省份予以关停。对于违规情形极为严重的,直接亮红牌。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管理秩序。


来源:教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答: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无序扩张,片面追求发展规模,大量资金用于销售与广告,开展恶性竞争,再加之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大量未消课的费用无法退回,更有甚者恶意停业“卷钱跑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对“双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对全国的指导,在各地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明确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两种监管方式的具体实施政策,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迅速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文件的研制工作。一是开展全面系统调研。深入开展专题研究,扎实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通知》文稿形成后,通过书面和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部委、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机构、银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研究论证完善。文件起草过程中,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本,形成《通知》。


2.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严格规范预收费管理。着眼实现合理、规范地收费,针对培训机构过高收费、过度逐利、超长期限收费、通过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强调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收费专用账户和收费时段等预收费管理要求,加强预收费票据管理。

二是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着眼实现收取的费用合理、安全地支付使用,针对培训机构容易发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的情况,《通知》强调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包括本《通知》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各地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面实行预收费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监管,严禁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减少冲动消费。

三是健全预收费监管机制。着眼解决多个主管部门间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针对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强调加强部门统筹,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加强行业自律。

四是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着眼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容易形成政策执行效果衰减的情况,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全面尽快落地。要重视宣传引导,提高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要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


 3.问: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如何有助于保障学员和家长利益不受损害? 

答:校外培训一般采用先付费后服务的消费模式,一旦发生培训机构关停倒闭,学员和家长预交的培训费极有可能无法退回,自身利益将严重受损。预收费银行托管重在改变由培训机构单方控制预收费资金的状况,改变学员和家长在培训服务中的弱势地位;通过将预收费交由第三方即银行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培训服务提供进度向培训机构拨付资金,督促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有效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按照银行托管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预收费(包括以现金方式收取)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培训机构一旦发生非正常停业,学员未消课的学费可从银行如数退还,最大限度保障了学员和家长的利益。


 4.问:为何在银行托管之外,还规定可以采用风险保证金的监管方式?

答: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在提供银行托管的同时,根据《意见》精神,《通知》还明确了风险保证金的预收费监管方式,给各地提供选择,依然能够实现严格监管的目标。按照风险保证金方式的监管要求,由校外培训机构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机构按要求缴存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作为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且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的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额度实行动态调整,但底线标准是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这也提醒广大学员和家长,必须关注并遵守政策,不要超周期交费,以利于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5.问:银行托管与风险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各有什么优势?

答:银行托管与风险保证金都是预收费监管的方式,都能起到保障预收费资金安全的作用。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所监管的资金来源不同。银行托管监管的资金为培训机构预收的学员培训费,而风险保证金的来源是培训机构自有资金。二是对资金的监管要求不同。银行托管的资金将由托管银行根据培训机构履约情况,主要是按照其提供培训服务的进度,一般由家长确认后,按同比例、同进度原则拨付给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缴存后,在培训机构存续期间,培训机构不得使用,也不得用于融资担保。三是所监管资金的额度不同。银行托管资金的额度是学员和家长预交的培训费;风险保证金的额度由各地确定,具体额度实行动态监管,但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

银行托管方式下,不需要额外占用培训机构的自有资金,但是对银行的管理服务水平要求高。风险保证金方式下,操作便捷,但培训机构监管专户上需要沉淀一定自有资金,且不能支配使用,现金流压力较大。但这些约束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学员和家长的资金安全,都符合《意见》规定的“严禁资本化运作”“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精神。


6.问:如何做到各部门对培训机构预收费齐抓共管?

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要坚持系统治理,健全三个方面机制。一是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协作联动,不断织牢织密监管体系。各地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作用,明确教育、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教育行政、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三是行业自律机制,着眼长远,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各地要将培训机构的预收费情况纳入其诚信建设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将培训预收费纳入监管。


7.问:如何抓好预收费监管政策的组织实施?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确保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地见效,必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管住“钱”是从根本上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各地要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实际制定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二要重视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共同防范管“钱”的风险意识。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家长的风险防范引导,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合理预付培训费,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正当合法维权。三要组织开展排查,努力使今后不再让学员和家长的每一分钱受到损失。各地有关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和培训收费专户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组织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要求将工作落实情况和排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教育部等六部门。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是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工作要求,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1.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特殊类型人才选拔培养定位、高校办学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体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着力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切实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


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监管,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是组织和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属地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地区艺术、体育等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格防疫措施,完善考试方案

4.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提前研究谋划,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特殊类型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要求,积极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和流动,坚决守住不因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5.科学制定考试方案。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科学制定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包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方式等有关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鼓励省际间联合组织省级统考,扩大省级统考专业范围。高校要进一步减少艺术类校考专业范围。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鼓励高校在初选时加强考生文化等综合素养考核。要加强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沟通协调,根据各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和专业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6.严格考生资格审核。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学校选拔定位,研究确定本校校考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加强考生身份信息和校考、省级统考、高考报名等信息比对,严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核验,不得降低报考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提供省级统考成绩等信息,积极配合高校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7.严格考评人员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完善考评人员遴选机制,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专业人员参加命题及评分等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使用现代技术手段选拔人才的能力。积极推进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积极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每组评委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可进一步增加。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所有考评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均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格执行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备回避的人员,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8.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认真落实诚信考试制度,在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把考试入口关,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通过评委现场独立打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采取考生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或初选的高校,要选用技术成熟、功能完善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保障,提前组织考生模拟演练,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


特殊类型现场考试一般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按照标准化考场要求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考试监控等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采取考评分离模式组织专业统考和校考。严禁高校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严禁高校通过“只报名、不考试”等虚假考试方式圈定合格生源。


9.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办法,严格录取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在执行中不得调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则。要按照相关改革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相关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改革前的相应要求。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要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违规查处

10.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相关要求及时公布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和公示相关考生信息,未按要求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各地各高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专项测试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高校要成立复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原则上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校外权威专家组成。


11.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省级招委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省级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地区和相关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高校要建立健全由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本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积极推广相关高校强化特殊类型招生规范管理的经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各地各高校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


12.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等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应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

附件: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信息来源:教育部

10月27日,玉田职教中心选派5名学生参加了玉田县“三对三”篮球赛,通过三场激烈比拼,夺得高中组亚军,为这校第八届体育艺术节再添光彩。

比赛过程中,参赛队员在杨宇新、张艳伟两位教练员的指导下,敢打敢拼、相互配合,灵活运用平时训练时的对战策略,充分展示了这校学生的运动水平和高昂的精神风貌。

一直以来,玉田职教中心高度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通过举办体育节、技能节、艺术节等校园传统节日,不断激发学生兴趣、锻炼学生能力,不仅凸显了学校三全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还为学生创造了展示自我的平台。

 

 

来源:玉田职教中心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因疫情防控要求,目前石家庄市个别考点已经封闭,需重新设置。请准考证标示考点在“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裕翔街16号)的考生,于10月29日10时后重新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已经打印的《准考证》无效,以新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公告,按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因疫情防控要求,目前张家口市六中考点已经封闭,需重新设置。请准考证标示考点在“张家口市六中”(张家口市桥东区宣化路62号)的考生,于10月29日10时后重新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已经打印的《准考证》无效,以新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公告,按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8日

   在唐山市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疫情防控政策,按照唐山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对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如下:


      一、考生进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绿色)、“ 行程卡”(绿色)、《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后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二、曾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发现阳性病例县(市、区)的,返唐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曾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域,或发现阳性病例的地级城市其他低风险区域的,返程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自返唐之日起计算)。


       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封控区域内的考生、大数据推送的高中风险地区来唐人员和推送的有可能密接线索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知悉、配合、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隐瞒、谎报个人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持7日内和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四、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1)。在大中专院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附件2),详见公告第七项。10月25日准考证开放打印,请考生通过准考证确认考点信息。

五、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有序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为落实大中专院校疫情防控要求,石家庄、秦皇岛、邯郸、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考区在各大中专院校考点(名单见附件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另外提交以下证明:

1.考生为在校生的,持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入场考试。

2.考生为社会考生的,持7日内(采样日期24-30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考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属考区设置的检测点免费检测,也可自行赴当地检测机构检测。到免费检测点检测的考生,须对照自己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按考区安排的时段及要求参检(各考区具体安排见附件4)。

八、《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每科目一份,每次入场提交,可以是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核酸检测证明三种形式有效,见附件5相关样例及说明。

九、按考务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十、各考区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除设置大中专院校考点外,在主城区考点容纳不下的情况下,部分考区还在县(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考点,考生考位由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种形式有效(见附件5)。

附件详情链接:http://www.hebeea.edu.cn/html/shks/tzgg/2021/1014-165656-912.html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进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10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30日。

二、考生应在考前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三、参加考试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变化,随时刷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bsksy),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避免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场考试。

近日,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波及到我省个别考区,且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各地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知悉、配合、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5日


有人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城市之间的间隔可能不再是绿色的田野,而是恶臭的垃圾。垃圾问题是世界性的,各班级利用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 

我校于10月开展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各班级师生积极响应并开展了以“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班会活动。

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让学生了解我国的环境状况,明确目标,知道我们该做什么,可以做些什么;将垃圾分类活动落实到每个人;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

将黑板报内容设为“垃圾分类”专题,促进垃圾分类知识在学生心中的内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的行为。将垃圾分类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

组织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不但引领了校园文化特色,还更好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师生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尽管这项活动已接近尾声但我校师生垃圾分类脚步不会停止,不仅要让垃圾分类在校园扎根,还要延伸至社会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开平职校

据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23日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写进法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双减”入法,是利好之事,有助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双减”入法,充分彰显依法治理的原则和理念。今年7月,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双减”的意见,从中央层面作出决策部署,做好顶层设计,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全社会开展“双减”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南。随后,教育、市场监管、民政等各有关部门,紧锣密鼓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重磅新规,共同谋划、合力推进。教育部等部门也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多份单行文件规定,细化中央文件要求。从各地的落实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响应,纷纷成立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举措。上述中央文件、部门的联合发文或单行规定,以及地方省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具体要求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各层面为“双减”工作开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和执法依据。总结前期的工作,在中央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文件等系列政策文件依据不断健全完善的基础上,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将“双减”入法,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的具体条文和明确规定,使“双减”工作在国家层面有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强力支撑,充分彰显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理念。有了法律的重磅加持,大大增强了基层执法的强制力、执行力、威慑力,各地推进“双减”工作的底气更足,力度更大,效果也将更好。

“双减”入法,更加坚定推进的决心和信心。中央关于“双减”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按部就班推进,取得了初步战果,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还不够,部门合力不足,推进工作不平衡;一些教培机构虽然表面拥护,但也有暂时避避风头,等过段时间热度下降再卷土重来的打算,甚至还有换个“马甲”继续从业、换汤不换药的侥幸心理。一些家长还心存“别人家的孩子不减,自己孩子的作业减下来,将来要吃亏”的纠结和焦虑,甚至还有“‘双减’到底能坚持多久”的疑问。社会上还有徘徊观望、犹豫不决的心态,以至于有些地方因校外培训刚需,出现了“私人家教”等各种怪象,说到底就是对“双减”工作推进的信心还不够足、决心还不够大。在“双减”工作需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的重要关口,国家将“双减”入法,高位、强力、深入推进,为“双减”持续助力、升温、加码,郑重宣示了誓将“双减”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坚定决心。


来源:中国教育报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初三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通知”中了解到,2022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将于11月10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自行确定。


本市初三年级在校学生、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拟回京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学生和往届生均须参加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初中学考。其中英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第一次考试于2021年12月1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2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本市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外省回京考生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考生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对本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和核对,确保有关信息准确无误。


来源:北京青年报

10月20日,教育部召开部党组巡视整改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主持会议并讲话。


怀进鹏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部职责在肩、使命光荣,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历史责任。要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发展上办教育,始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守正创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教育工作规律,深刻把握职能职责,立足“两个大局”,不断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更好的可用之才。要服务好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破解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怀进鹏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政治上去看待、分析、解决巡视反馈问题,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胆识和能力,以动真碰硬的态度、攻坚克难的精神、务实过硬的本领,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紧盯关键领域、重点事项,抓紧时间、抓实问题、抓出效果,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让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过程,成为引领全系统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过程,成为深入把握教育规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过程,成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的过程,向党中央、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教育部党组成员分别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教育部机关全体司局级干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教育部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过去三年取得明显进展,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基本实现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防控目标……《实施方案》印发三年来,相关部门、各地和学校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近视防控工作持续向好,取得阶段性进展与成效。10月2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18年8月以来相关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情况。


王登峰司长介绍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这三年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尽管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整个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还是取得了明显进展。在2018年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求每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要下降0.5个百分点,近视率比较严重的地区,每年要下降1个百分点。这三年来,从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53.6%,到2019年,总体近视率下降为50.2%,也就是2019年比2018年下降了3.4个百分点。2019到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到2020年底的时候,儿童青少年的总体近视率又上升为52.7%,这个52.7%跟2019年相比上升了2.5个百分点,跟2018年相比,还是下降了0.9个百分点。所以我们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过去三年取得了明显进展,就是基于这三年下来,还是总体下降了0.9个百分点,达到了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的目标,应该说是基本完成任务。当然,这里面还要充分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所以取得这个成绩应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


这三年的主要做法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突出强调综合的问题,因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是个人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和休闲方式的一个综合性结果,同时又和对儿童青少年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近视影响因素的社会治理方式、家校的互动模式都密切相关。一个小小的近视问题,但实际上要把它整治起来,却是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综合施策。2018年的文件,实际上也就是从这个角度考虑,八个部门共同发力。


过去三年,第一项工作是加强顶层设计,层层压实责任。2018年,八部门印发的方案,到了今年年初,教育部等15个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从2018年的8个部门,到2021年扩大到15个部门。这个实施方案和行动方案,实际上共同界定了政府、学校、家庭和学生个人在近视防控中应做的工作。同时,为了推动这两个文件的落实,国务院同意也成立了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卫健委还联合出台了近视防控工作的评议考核方案,这个评议考核方案主要是针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在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成效进行评估。这是顶层设计里面最核心的。


第二项工作,近期教育部等部门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对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有着重要作用的文件,这里面大家非常关注今年7月份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双减”的文件。“双减”就是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和不必要的校外培训负担,这对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来讲是一个治本的工程。


第三项工作,2020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20年,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全面加强改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些工作做得越扎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成效也就越显著。


第四项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包括德育和智育,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了评价改革,这里面既包括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如何体现在学生的成长、考核之中,同时也对政府、学校以及家庭提出了要求。这样一个综合的评价改革,对于改变过分偏重文化课,由此带来的课业负担过重,也由此影响到儿童青少年的近视,起到了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五项工作,从去年开始,教育部陆续印发了关于加强手机、作业、读物、睡眠、体质五项管理文件,这五项管理文件是落实落细跟近视防控相关的,课业负担(作业和读物)、作息时间、体育锻炼等规定,都给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明确进行督导检查。这五个方面,基本上形成了全面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政策体系,而且每一项政策都层层落实责任,不仅仅是中央层面,各省市区,以及地市县和学校,都有落实的任务,而且有评价考核的指标。


强化制度建设逐项推进落实

一是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经国务院同意,8部门后来扩大到15部门,成立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三年多来一共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全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同时,各省(区、市)也基本都建立了类似的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也确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可以说,顶层设计所制定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了层层抓落实。


二是试点推进,建立标杆。教育部过去三年里一共认定了两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一共认定了142个,同时也遴选认定了两批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和示范区,一共认定了46个。同时,还多次举办专题研讨和交流活动。今年5月,又印发了《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对幼儿园、中小学如何做好近视防控,特别是针对儿童青少年要树立的良好生活习惯、学习习惯,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


三是加强宣传和宣讲。教育部专门成立了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2019年组建,由85名专家参与到宣讲团工作。过去三年里,一共进行了3600多场次的宣传推广和教育活动,受到了各地各校的热烈欢迎。


四是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在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方面,各地都有非常好的、非常值得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包括增加体育课课时,改善教室的灯光照明条件,校园环境的总体整治,还有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做好对儿童青少年手机、作业、读物、睡眠和体质健康方面管理的很好的经验和做法。教育部这些年也在陆续宣传和推介各地的好做法。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第一个困难,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最核心的是对学生全面发展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片面认识。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教育的目标,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但是在实际推进的过程中,还是存在全面发展和全面培养的片面认识。这里面核心的是两个问题,一是过重的课业负担能否真正减下来?这涉及到评价改革什么时候能够跟上来的问题。如何做好过重课业负担的真正减负,这是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最基础性的问题,也是最难的一个问题。二是过去不足的方面,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不受重视、弱化,能否真正增上去?需要有评价体系进一步跟进。所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减少对视力的损害,而真正把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增上去,把它做强,是对视力一种正向积极的保护。所以,这“一增一减”如何能够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还是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也就是对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真正采取措施,把该减的减下来,把该增的增上去,这样双管齐下,才能真正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的健康发展。


第二个困难,是专业基础薄弱。这里面既包括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和健康管理方面专业设置比较少,教育部最近也在采取措施,增设相关专业。同时,对于视光企业如何更加规范地运行和管理,这方面也需要加强工作。


第三个困难,是从学生角度来讲,如何做好个人的自律。教育部从去年开始连续印发了五项管理的文件,这五项管理的文件,特别是关于手机和睡眠的管理,更多的涉及到学生的自律,以及家校之间的协同。这项工作如何能够真正见到实效,也需要家校更加密切的配合。


下一步工作考虑

第一,切实采取措施,落实“一增一减一保障”。一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双减”文件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给学生更多的在阳光下运动的时间,保障学生充足的睡眠。这个是真正做好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二是要把该增的确实增上去。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劳动教育的意见,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教学改革,让学生真正享受到运动的乐趣,感受到艺术的魅力,体验到劳动的价值。而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真正强起来,是对过重课业负担的一个有效的抵消,更重要的是学生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在阳光下运动,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得到全面的发展。体育和美育、劳动教育对学生的全面素质的提升,不仅仅是对视力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健全人格和顽强意志品质的培养。三是保障条件要真正跟上来。从政策层面来讲,要扎扎实实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特别是涉及到对学生的评价、对学校的评价、对教育发展水平的评价、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办教育效果的评价,要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够真正调动学生、老师、学校、家长和社会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努力,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第二,关于物理条件或者环境条件改善。视觉环境的改善,对于儿童青少年视力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除了教室、自习室、实验室、图书馆光照条件改善之外,儿童青少年在居家环境下,在阅读和相关用眼的环境下也要改善。最近正在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可能也需要在综合整治方面下一些功夫。


第三,下大力气加强眼视光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学校卫生保健队伍的建设,真正做好学生健康、身心健康,包括视力健康的保驾护航。


第四,做好市场监管的工作。对于眼视光行业,特别是涉及儿童青少年验光、配镜的相关部门、行业要进行标准化建设,要加大监管的力度。


第五,管理措施要真正硬起来。一是教育部要更加坚定地推进五项管理,落实“双减”的要求。这是一个全方位呵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评议考核,推进儿童青少年视力保障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副局长吴良友介绍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推进情况

三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近视防控持续向好、总体见效的局面基本形成。受疫情等多因素影响,2020年全国总体近视率(52.7%)虽较2019年上升了2.5个百分点,但与2018年相比仍下降了0.9个百分点,近视早发情况得到了一定缓解,低度近视发展为高度近视放缓。与此同时,近视防控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难点和堵点,近视低龄化的问题仍然突出,影响视力健康的危险因素还广泛存在,家长的认识度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携手推进。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全力以赴推进近视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立足早发现早干预。确保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推动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立和信息化建设。


二是扩大典型示范效果。继续推动做好183个试点区县先行先试,“以一带一”,启动实施第二批试点工作。同时,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在近视防控中的作用。


三是强化专业支撑。全面加强监测与评估,在地市级全覆盖的基础上,2021年争取实现辖区内县(区)监测全覆盖。


四是发挥卫生监管合力。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抽检教室采光照明等达标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规范近视矫正服务,紧盯防控目标和责任落实。

 

五是开展全方位的社会动员。举办第二届高峰论坛,开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科普库,宣传典型和优秀案例,形成氛围。六是统筹推进学校卫生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陆续把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建立起来,以近视防控为突破口,在肥胖、心理、脊柱侧弯等疾病防控方面同步发力,全面推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各项工作。


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副司长姜庆国介绍加强青少年体育、促进近视防控和视觉健康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体育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措并举加强青少年体育,促进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突出政策保障,完善体育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顶层设计。体育总局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将体育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方式方法、实施路径、标准设计、场地设施、活动指导和赛事体系等,融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等重要政策文件中,明确体育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2020年6月,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视力健康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突出知识技能普及,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一是开展体育锻炼干预。体育总局连续多年开展“全国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普及”工作,在部分省市的小学开展青少年体质健康评价和干预试点工作。二是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录制“青少年近视防控操”“爱眼操”等教学视频,编写出版《儿童居家科学健身方法指导》等图书,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健康包”内容。三是深化体教融合“走基层”活动。组织包括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等高校在内的体育支教团,深入开展以针对乡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为主题的“青少年体质监测”“青少年健康干预”活动。


三、突出家校社联动,加强儿童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供给。一是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全面推进各地广泛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赛事活动,辐射带动儿童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有效防控近视。二是创新开展亲子体育活动。利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发动儿童青少年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体育锻炼。三是发挥儿童青少年赛事和冬夏令营引领作用。


四、突出体育设施建设,优化儿童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一是支持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15年以来,会同财政部持续支持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每年支持1200-1400个大型公共体育场馆。2021年,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二是加强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总局、财政部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3.5亿元,资助地方建设社区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设施、健身步道等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组织专家研制《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配置指南》。


五、突出氛围营造,加大儿童青少年体育宣传。开发建设青少年体育APP,注重与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协作,利用各种大型体育活动契机,深入社区、走进校园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副司长杜跃军介绍加强近视防控领域市场监管、促进视觉健康工作情况

2018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部署开展全国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2019年和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累计检查眼镜制配场所82694家,共计整改10225家,查处1278家。2021年,印发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方案,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眼镜制配计量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眼镜制配环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


二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儿童用品、学生用品作为重点,纳入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要点。2021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人群、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近视矫正相关虚假宣传活动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是加强对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召回力度。2018—2020年围绕保障儿童青少年用眼安全,组织开展眼镜架、眼镜镜片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均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成立了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镜验配服务分技术委员会。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以及《眼镜架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眼镜架 镍析出量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


五是做好相关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指导成立全国首个视觉健康近视防控认证联盟,从预防和控制角度研究视力健康近视防控问题的系统性解决方案。2021年7月至12月对26家检验检测机构“眼镜镜片顶焦度和透射比测量”项目开展盲样考核工作。


六是组织开展相关比较试验,发布与保护视力有关的消费提示。为帮助消费者理性认识蓝光、合理选择电子产品和有效预防近视提供指导。


七是加强相关医疗器械领域监管。截至2021年8月底,各地共排查青少年近视矫正眼视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028家,责令整改177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企业20家,罚款19万元。排查青少年近视矫正眼视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072家,责令整改36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单位2家。


八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指导工作。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部署要求,加强市场监管,认真抓好近视防控相关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

 


原标题:近3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下降0.9个百分点!教育部发布会详解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信息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10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0月25日,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加强校门管理,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要分类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师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减少跨区域出行,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持续做好个人防护。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协作,强化人员、物资、隔离场所和核酸检测能力等应急储备。要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严格大型聚集性活动防疫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经当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统筹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结合秋冬季常见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特征,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鼓励师生接种流感疫苗,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使用部位消毒频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早排查风险和隐患,严防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应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国内疫情形势,结合师生意愿和需求,及早科学谋划今年寒假安排。


来源:教育部

10%,这个数据标志着我国职业本科教育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后终于“落地”,并已经到了具体实施阶段。

“10%”,这一数据出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的目标任务。

据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524.34万人,如果每年保持这个招生规模,意味着到2025年后,职业本科学校每年会招生50余万人。

未来已来。截至目前,教育部已批准了34所学校开展职业本科试点,为探索我国职业本科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范本。

如何推进职业本科教育发展?近日,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承办的职业本科教育办学质量提升研讨会上,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林宇指出,当前职业本科教育正处在起步的关键阶段,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本科的分类指导。坚持稳步发展,要避免“大而全”,对照设置标准、围绕学校特色,成熟一个设置一个。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本科教育,为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什么办?

“职业本科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新生事物。”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曾天山坦言,职业本科教育既缺少现成的理论和经验可资借鉴,又面临着诸多挑战。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再次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本次《意见》中又明确提出,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的目标任务。

“从国际看,我国语境下的职业本科教育在多个西方国家都有对应的办学主体,并且成了多数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形态。”曾天山介绍,目前,德、美等国均发展了不同形式的职业本科教育,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办学经验。

“发展职教本科既是应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愿望的客观需求;既是加快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曾天山给为什么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作了总结。

而在我国第一所由公办高职转设为职业本科学校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吴学敏看来,当前及未来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需要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整。

据2017年2月教育部等3部分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预测,到2025年,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的人才需求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到3000万人左右;有关调查也显示,73.8%的企业反映“技术人才缺乏”,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匮乏已成为推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短板和掣肘因素。

“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本质上是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历史必然,将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契合了产业转型升级、一线人才质量需求层次上移的实际需求,通过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吴学敏说。


谁来办?

自2012年以来,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省就支持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在某些专业点上开展以“依托高职优质资源、联合本科举办、发放本科文凭、高职院校办学”为特点的“4+0”培养(四年全部在高职院校培养)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以及采取“3+2”培养(三年高职+两年本科)试点。

吴学敏认为,对于“4+0”模式,高职院校作为主体办学方,面临着“学校没有冠名权、教师没有主导权、学生没有归属感”的现实困境,办学主动性逐步减弱;本科院校作为合作方,面临着各类评估、认证以及申报硕士点等考核,对生源及培养要求逐步收紧,合作办学的积极性逐步降低。而对于“3+2”模式,高职院校和与其对接的本科学校拥有不同的培养定位、评价体系、师资结构,学生一旦“升入”本科,将不再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接续培养,并不利于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持续提升。

曾经一段时间,教育部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遴选了部分试点本科高校探索应用型发展模式,开辟了实现本科职业教育的新路径。但是,因为办学惯性和师资队伍等因素,实际上本科转型各地实施进展不一,部分学校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外部驱动力不足,籍由此来扩大职业本科教育,任重道远。

虽然,此次《意见》中也提到: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有专家认为,这是“鼓励”而不是“要求”或是“必须”,因此由应用型本科学校来开展职业本科教育,其主动性和“鼓励”的政策力度还有待观望。

“而公办高职对办职业本科,有很大的积极性和吸引力,并且责无旁贷。”一直关注职业本科教育的铜仁学院校长侯长林,之前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任校长,对公办高职探索试办职业本科教育一直在鼓与呼。

目前,在教育部已批准的34所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的学校中,来源有4条路径:第一条是22所由民办高职直接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第二条是由9所公办高职“借壳”独立学院,合并后转为职业本科学校;第三条是由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本科专业;第四条是由公办高职直接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目前此条路径只有1所,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升格而成。

“应该加大公办高职直接升格办职业本科教育的力度。”侯长林呼吁,在继续积极引导普通本科举办职业本科专业或转型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同时,需要继续打开公办高职专科院校升“本”的“天花板”,建立“动态升本”和补充“双高计划”的机制。

2019年12月10日,教育部、财政部公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高校及建设(“双高计划”)专业名单,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名单共计197所,其中高水平学校建设高校56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高校141所。

侯长林解释说,所谓“动态升本”和补充“双高计划”的机制,是指每年或几年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中遴选一批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同时,相应又从“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择优递补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行列。同理,因递补产生的“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空缺,又从非“双高计划”学校中择优遴选。“这种滚动的发展链条一旦形成,不但为做强后续职业本科教育增量提供了制度和机制保证,也给高职教育的良性发展注入了活力。”侯长林说。

当然,侯长林认为,不管由谁来办,一定要把好进入职业本科教育阵营的入口关,即新增的一定要有较强的办学实力,要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和专业。达不到要求的,决不能“放水”,否则,会给职业本科教育造成很大的伤害。


怎么办?

“职业本科学校既要传承职业教育的‘基因’、保持高等专科职业教育多年发展形成的内涵特征,又要借鉴应用本科转型的成效经验、改革创新蹚出一条‘新路’。”在国家督学、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崔岩看来,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面临创建具有自身优势办学特色的严峻挑战,与高职专科的探索发展过程极其相似。

在崔岩看来,什么是职业本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与普通本科、应用本科有什么区别?与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又有什么区别?究竟由哪些类别学校来办职业本科教育?怎样办职业本科教育?这是目前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亟待探索厘清的问题。

为了办好职业本科教育,2021年年初,教育部先后颁布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规范职业本科学校办学的文件,成为职业本科学校办学、专业设置的基本遵循;3月,教育部职成司按照这两个文件,制定了《本科职业教育学校办学情况评议要点》《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评议要点》,对27所学校的办学情况和专业进行评议;5月,又组织了5个专家组对已招生的22所学校进行了现场调研。

专家组评议认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总体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坚持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定位,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但也存在突出问题:

部分学校申报专业缺乏依托,办学条件明显不足,其中有所学校依托应用英语专业申办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部分学校申报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和办学定位明显不匹配,其中有所学校申报护理专业,所列仪器设备多为办公家具,依托的高职专科专业刚举办两年,尚无毕业生;部分试点学校对试点任务定位不清,办学理念有待凝练,人才培养方案粗糙,其中有所学校申报的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中所谓“课外自主实践”达50%;部分学校已试点专业建设尚有待加强,同时又盲目申报新专业,其中有所学校今年首次申报专业数竟达48个专业,涉及12个专业大类;个别地方与学校工作不严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升本不忘‘本’,升格不变‘质’,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动摇。”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吴学敏介绍,学校的专业100%对接江苏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68%的专业对接江苏“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学校从高职升格而来,首先要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都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人才培养定位和基本培养路径。学校办学能否获得家长、学生、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关键在于:其培养的学生能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产业发展需要、其师生能否解决行业企业一线遇到的技术难题、其能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值赋能。

目前,我国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金字塔”。曾天山认为,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首先要廓清其人才培养定位,回答职业本科教育到底“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作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如何落实“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厘清办学定位,少走“转型升级”的弯路。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为促进与高校合作,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丰润职教中心积极对接河北师大职技学院,经过前期充分沟通,近日,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吴立勋、唐山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处高海波老师一行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到丰润职教中心考察、洽谈建立教育实践、科技创新基地事宜。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孙宏伟,副校长冷建增和教务处、专业部等相关负责人陪同。

考察团一行先后参观了学校数控车间、机加工中心、VR教室、汽车专业产教融合营业店等,详细了解我校机电专业群建设、课程设置、实训开展、教学改革等情况。

双方就建立教育实践、科技创新基地合作事宜进行洽谈,吴院长肯定了我校的硬件设施、教学组织、办学模式,并详细介绍了河北师大职技学院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情况,表示与丰润职教中心合作将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经过具体磋商,双方就河北师范大学与我校建立相关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丰润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校长孙宏伟与河北师大职技学院副院长签订《教育实践、科技创新基地协议书》。

双方将聚焦中、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协同开展职业教育研究、科技创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科研成果实践及转化工作,共同促进中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河北师大每学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专业教师到基地进行教育实践(见习、研习)和科技创新活动。学校除为参加教育实践(见习、研习)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师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外,也将安排专业教师到河北师范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教育实践、实训等工作。

通过中职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成果研究及转化等方面将带来显著提升,达到相互促进,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

 

 

 

图文编辑:李淑艳 马芳

审核:张丽

来源:丰润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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