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40号)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到时间 报考唐山市第十中学岗位83、唐山市第十一中学岗位88的考生于5月18日(周二)15:00-15:20签到,15:30准时抽签。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于5月18日(周二)7:00-7:20签到,7:30准时抽签。 二、面试考点 唐山市第十中学(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00米(山西南里小区东侧) 三、面试方式 1、唐山市第二中学、唐山市第十中学、唐山市第十一中学 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当场采用“体操打分”方法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录取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选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岗位94、96、97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岗位95采取讲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录取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选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开始入场,身份证要求为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凭证准时签到候考。要求考生严格按照《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落实进场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一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大门口时要求考生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扫描考点“场所码”,考生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点(体温≥37.3℃,不得参加面试),上交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准佩戴有特殊标识的饰物。 2、上午7:30,下午15:30开始抽签时,未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候考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候考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拒不上交或隐匿不交者,一经发现使用(含振动、响铃、看时间等),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外张贴面试成绩。考核合格人员在“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唐山市第二中学:刘珊珊 13230827889 唐山市第十中学:郑老师、高老师 2814109、5262483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辛星 2824119、18531556667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胡老师 6115811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唐山市第二中学 唐山市第十中学 唐山市第十一中学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2021年5月14日 |
为满足迁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公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80名,卫健系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70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北方钢铁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21年5月14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迁安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迁安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5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年5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网上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9日12:00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此次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具体流程为:考生先行报名交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前,务必到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06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的退费手续。 退费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包含要求“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岗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自2021年6月3日起登录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查询笔试成绩。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2021年6月17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地点。 2.2021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2021年6月28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2021年7月1日起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面试通知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及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4.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笔试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向),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姓氏排名顺序,以EXCEL自动排序为准)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每个面试场次。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考取教育局基层学校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岗位单位名称专业或专业类别均相同),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取卫健局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专业或专业类别相同),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5-7639201、7639204,教育部门:0315-5215515,卫健部门:0315-5357995。(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年5月14日 |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打印准考证入口 |
各位考生: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查询(本网站查询)结果已显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至11时。 资格复审过程中随时安排递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2、资格复审地点: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幸福道4号,就业服务局院内。 3、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已取得证书的考生);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请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写《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的基本信息(“本人签字”栏内空着,现场签字)。 工作期间电话:0315-8065017。 附件:唐山市丰润 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 2021年5月15日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 |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
唐山滦南县方各庄镇人民政府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县就业局初审认定、县人才中心核实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本期见习单位:滦南县方各庄镇人民政府 本期见习人数:13人; 见习时间:2020年7月---2021年4月 基本生活补助标准:1900元/人月 见习补贴标准: 1520元/人月 见习总月数:89个月 见习补贴金额:135.28千元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申请补贴条件:企业(单位)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全日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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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唐山市开平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
唐山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
唐山市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核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县就业局初审认定、县人才中心核实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本期见习单位:滦南县倴城镇人民政府 1、本期见习人数:17人; 见习时间:2020年7月---2021年4月 见习总月数:149个月 见习补贴金额:226.48千元 2、本期见习人数:11人; 见习时间:2020年8月---2021年4月 见习总月数:78个月 见习补贴金额:118.56千元 基本生活补助标准:1900元/人月 见习补贴标准: 1520元/人月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申请补贴条件:企业(单位)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全日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查看/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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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第二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第二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打印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 |
唐山协和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1.《唐山市协和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唐山市协和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
唐山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县就业局初审认定、县人才中心核实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本期见习单位:中国共产党滦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期见习人数:23人; 见习时间:2020年7月---2021年4月 基本生活补助标准:1900元/人月 见习补贴标准: 1520元/人月 见习总月数:145个月 见习补贴金额:220.4千元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申请补贴条件:企业(单位)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全日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查看/下载附件 |
河北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唐山考区第二批体检名单及体检安排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唐山考区体检分三批进行: 1、第一批体检: 体检时间:5月13日上午; 体检考生:第一批面试的考生。 2、第二批体检: 体检时间:5月20日上午; 体检考生:第二批面试的考生。 3、第三批体检: 体检时间:5月27日上午; 体检考生:第三批面试的考生。 集合地点及要求: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于体检当日早晨6:30,准时到唐山市委党校院内集合(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53号) 每批体检前一天,考生在唐山共产党员网查询体检分组,请体检考生牢记自己的体检组别,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报到。7:0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附件7、附件8执行。 2、体检费用:400元。如个别体检项目需进一步检查,费用另行收取。请考生体检当日带足体检费用(现金),所有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 3、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考生不得进食饮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考生通讯工具由各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再交还本人。 5、考生通过抽签确定体检序号。请考生牢记本人抽签序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医院体检。 6、体检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大声喧哗,不准穿戴有明显标记的服装饰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以及哺乳期内(孩子六个月内)的考生,应事先向医护人员声明,经检查确已怀孕或哺乳期内,不做X光检查。 8、考生应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注意:考生不得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等本人基本情况。 9、对体检结果有疑异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向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特别提醒 1、凡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与我办联系。 2、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在集合地点周边停放私家车辆。 3、考生进入集合点,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咨询电话:0315-2803152 附: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唐山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第二批)(点击查看)
唐山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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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公开招聘辅警人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 |
河北沧州银行唐山分行招聘公告沧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9月,现有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衡水、秦皇岛、石家庄8家跨区分行及百余家营业网点。成立以来,沧州银行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产品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被中国银监会连续十年评为“二级行”。 沧州银行唐山分行于2013年开始筹建,并于2014年3月正式营业,目前已设立包括营业部、迁安支行、丰润支行、丰南支行、玉田支行、唐山友谊路支行、唐山高新科技支行、曹妃甸支行、滦州支行、卫国路支行十家分支机构。开业以来我们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视人才为推动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原动力,为每一位员工搭建一个成就理想、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平台。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诚聘有志之士倾情加盟,共筑职业平台,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唐山市市区、丰润县、曹妃甸区招聘同业员工及大学毕业生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唐山市市区、丰润县、曹妃甸区籍,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有较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社会资源丰富。
1、同业人员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银行从事会计或信贷工作三年以上,熟悉银行业务,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及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把控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
2、大学毕业生
应届大学毕业生(2019、2020年毕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与民办、私立院校),金融、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或者“211”、“985”院校的计算机及法律专业毕业生,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持续学习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银行从业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三、薪酬待遇
沧州银行唐山分行将为聘用人员提供在当地同行业具有竞争力并具成长性的薪酬福利待遇。
四、应聘方式
自即日起登陆沧州银行招聘门户网站报名。
网站地址http://www.bankcz.com:8280/recruit/ 点击进入
五、注意事项
1、我行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应聘者社会资源情况进行筛选。
2、筛选通过后我行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等程序,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筛选未通过的不再通知,敬请谅解。
3、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情况失实,我行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4、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们承诺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张女士 0315-2817125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通知单打印入口 |
河北唐山丰润区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的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信息为谁,《面试通知单》请登录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自行下载。 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需要,面试时请考生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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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遵化市校园选聘67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为满足我市对优秀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全力打造教育高地,持续推动遵化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国重点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校园选聘方式,面试考务工作由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7名,详见《遵化市2021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师范类“双一流”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2021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2.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2021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3.各省(直辖市)重点师范类大学全日制本科2021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4.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全日制本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5.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需是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17日-2003年5月17日之间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遵化市2021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 “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时间。 7.应聘人员需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派遣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5月17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等院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遵化市2021年高校校园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上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zhszz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专技1,高中语文学科教师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核 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化市教育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工作小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的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试讲教材为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外张贴。 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岗位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与遵化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选岗 所报岗位为多个单位的,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递补原则 在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选岗环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资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组)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出现成绩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本科为985院校、本科为211院校、学历较高、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较早、获得奖学金等级较高、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年龄较大。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 0315-6618047 (教育局) 0315-8019518 (人社局)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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