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学而不厌
2021-09-08 14:09:50 |
为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顺利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玉田县生态环保事务中心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乡镇公开遴选全额事业编制干部。
公开遴选12名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4、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
5、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6、服从分配,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配的。
报名者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合作意识和与报考职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进行资格审查。人选确定后,人社局和生态环保事务中心结合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对其编制性质、年度考核、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确定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及在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考生:全日制学历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工龄时间长者。
对遴选的工作人员到县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公示后无异议直接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工作关系调转到生态环保事务中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继续留用,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来源:玉田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