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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学而不厌

2021-09-03 16:25:08

招聘速览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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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事业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税务系统部分市局、县(市、区)局信息中心。具体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5周岁(1985年9月3日至2003年9月3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即须为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21年拟招聘35名工作人员,均为基层信息岗位(管理岗),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2021年度税务机关公务员招录专业类别目录表》设置。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如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8:00至9月10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9月11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17:00。

3.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4.资格初审及缴费:河北省税务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系统支持移动支付)。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5.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成功需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提醒:报名注册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登录必要信息,均务必牢记。

6.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放弃报名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7.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于9月23日9:00至9月25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25日上午,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安排为: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   计算机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9月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每个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10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171号。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选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每半天集中公布一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公布。

1.考察。考察工作由河北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

2.体检。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http://hebei.chinatax.gov.cn)、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招聘人员,并办理备案手续。

(七)聘用


经备案后,由具体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26789(省税务局人事处)

考务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17978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981426(省税务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


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676.aspx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757人。现有专任教师10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7名,管理岗位人员4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7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至9月15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20: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22: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履行《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电子扫描材料:

(1)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3)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提供毕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请考生缴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7.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并缴费的考生,登录http://121.28.131.187:8047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确定参考人员后,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详见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面试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

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均为60分。考核打分均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8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毕业学校(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5)其他岗位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公布,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5.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同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t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通知。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李晓亮

联系电话:0335-8076166;


电子邮箱:rscmail@126.com

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0831/10924.html




中共平山县委组织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县直部门及乡镇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选聘,择优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岗位均为平山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其它事业单位,合计选聘52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详见《平山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9月21日。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科室)。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名登记表、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逐一扫描、与电子照片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psxrsj313@163.com。报名时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选聘岗位+专业”命名;发送报名资料后,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11--82919524)核实报名情况,如网上投送报名资料后,本人未进行电话核实报名情况,出现报名遗漏的,不予登记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工作人员通知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科室)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总分(7名评委打分之和)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纳入编制管理,列入财政预算,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和人才优惠有关政策。


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疫情防控


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须在考前14天坚持每天监测体温,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 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提前登录“冀时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并每天进行打卡,进行自我健康观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积极配合选聘防疫组专职人员工作,听从指挥有序进行体温检测、个人消毒、登记等工作,考生人均间隔距离1.5m以上,有序凭《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健康绿码进场、验证、配合检查等工作。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审档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选聘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平山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1--82919524


附件1 2021年平山县公开选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平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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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sjz.gov.cn/col/1505457347148/2021/08/27/1630054794500.html


沧州市教育局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我市市直幼儿园教职工紧缺的现状,结合市直幼儿园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157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单位管理。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在编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23日-24日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9月25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教知识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对按比例确定的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网址http://221.192.132.160:85)公布。


2.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与资格复审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3.公示及聘用。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期和薪酬待遇


1.教辅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间违法违纪的不予聘用。


2.教辅人员待遇参照沧州市市直单位聘用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标准。

3.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五)纪律、责任与监督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在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3)。

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3170632


附件1: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3:沧州市2021年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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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828704.shtml 


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师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且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人事代理教师,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任教1年以上的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报名地点在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层大门西侧)。


报名时,应聘者须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填报;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需求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9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9月12日上午9:00-11:00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知识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知识。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按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缺额时,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调剂,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9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6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40分。具体内容及方法如下:第一、音舞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和舞蹈,考试时间10分钟。内容:①自备一首歌曲(20分);②自备一个舞蹈表演(20分);③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共同弹奏的儿童歌曲(20分)。第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20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7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期及待遇。


1.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服从分配和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1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可以续聘。期间允许报考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


3.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福利待遇为工资每月2700元,绩效工资每月380元。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以后工资调整参照涞人社字[2017]6号文件执行。聘用期内,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工资中扣除。


4.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自愿参加教师职称评定,但是职称不与工资挂钩。


5.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6.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会同教体局共同做好幼儿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详情登录

http://www.laishui.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8&id=6294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2022年度校园招聘公告


一、招聘机构及人数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招聘680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在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境内分支机构2022年度校园招聘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境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之间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须在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之间毕业,并在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石家庄市城区机构及各所辖各地市分行城区机构的:


(1)大学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成绩不低于630分),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托业(TOEIC)听读公开考试(成绩不低于715分),或新托福(TOEFL-IBT)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2.英语专业毕业生应至少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含)以上水平。


3.主修语种为其他外语的,应通过该语种相应的外语水平考试(如专业四级、八级等)。

三、招聘岗位及说明


1.管理培训生。作为一级分行、二级分支行部门及网点负责人岗位的管理人才储备,在基层进行一定期限的培养锻炼后,根据培养情况,安排在一级分行、二级分支行部门工作,或作为网点负责人的后备人选。管理培训生应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院校,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同等水平的英语能力考试,境内院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月至7月之间毕业。


2.科技类专项人才。主要从事数据挖掘分析、大数据营销、技术研发、系统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重点招收数理统计、计算机、软件工程、通信工程及其他理工类专业毕业生。新员工入职后,有机会安排至分行金融科技部,或总行运营数据中心、大数据智慧中心、金融科技子公司(含各事业群)等机构跟岗学习。


3.综合营销岗。主要从事客户服务、柜面服务及业务营销等工作。新员工入职后,先在基层网点柜员等岗位进行培养锻炼,根据个人表现及工作需要,聘任至营业网点或其他机构相关岗位。


4.大学生村官报名通道。大学生村官群体应聘时,请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大学生村官报名通道”。大学生村官应聘者在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除毕业时间要求)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应聘要求: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即选聘为大学生村官,且将于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第一个任期期满。

(2)大学生村官聘期内考核结果应为“称职”及以上,录用入职时能够提供由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期间工作鉴定。


(3)大学生村官群体招聘主要面向除秦皇岛分行和河北雄安分行之外其他分行的县域机构(在所报二级分行“其他县域机构”入口处报名,录用后由相关二级分行在所辖县域内进行分配)。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着眼于员工长远发展,新员工入职后应在我行基层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工作地点

五、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本次招聘分为官网报名和移动端报名两种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1.官网报名。应聘者可以直接登陆我行官方网站诚聘英才频道(http://job.ccb.com)并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移动端报名。关注“中国建设银行人才招聘”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我要应聘”入口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可修改两次志愿,调整志愿顺序也算一次修改。请根据招聘需求及个人情况选择志愿。志愿选择及顺序非常重要,请慎重考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24点(北京时间)。


(二)初选。我行将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初选通过人员将参加我行统一组织的在线笔试。报名过程中,应聘者需填写笔试科目意向,填写内容仅代表应聘者的笔试申请意向,并不代表已获得我行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者将收到我行发送的笔试通知,届时我行将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选择的笔试科目进行笔试安排。本次招聘将组织在线笔试,应聘者无需选择笔试城市。


本次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和信息技术类两个科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综合类笔试侧重考察经济学、财政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基础、法律、营销、管理、数理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应知应会的知识;信息技术类笔试侧重考察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设计模式、数据结构与算法、开发语言语法、数据库(语法)等方面应知应会的知识。应聘者可在综合评估自身知识储备后任意选择一种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仅进行一场笔试,因此应聘者一、二志愿选择的笔试科目应相同,笔试成绩将在一、二志愿中通用。


(四)面试和体检。我行将组织考试通过人员面试和体检。


(五)录用。我行将择优录用应聘者。


六、相关说明


(一)招聘期间,我行将通过网站招聘系统提示、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为践行大行责任,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关爱贫困大学生群体,建设银行校园招聘招录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贫困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应符合以下认定标准之一:1.纳入生源地扶贫办等政府相关部门登记在册的贫困家庭名单;2.纳入高等院校贫困生库;3.获得贫困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助)学金;4.生源户籍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户籍。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aopin.he@cc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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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ob1.ccb.com/cn/job/announcement.html?annoId=20210830202415996474&planType=XY


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根据《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经局班子会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择优、县招乡聘村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全县20个乡镇招聘乡村医生220人,作为本乡镇乡村医生储备人才。按照《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中的规定,对新招录人员进行调配使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卫生职业道德,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户籍在我县或在我县长期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年龄要求:新招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乡村一体化管理,服从管辖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和调配,能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中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医学、中医、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或取得与学历对应的执业医师(注册为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为全科)、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对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或储备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玉田县人社局网站和乡镇卫生院公众号、微信群、公开栏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9月10日。

2.报名地点:辖区乡镇卫生院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乡镇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4)招聘前在卫生所、诊所执业人员需提供卫生所、诊所营业执照,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备齐每人一档案袋交辖区乡镇卫生院审核,乡镇卫生院汇总后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交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备案(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待乡镇卫生院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后,应保持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联系号码变更、停机或出现其他紧急情况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各乡镇卫生院于9月15日至9月16日统一到县卫生健康局基卫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成绩在玉田县人社局网站,乡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公开栏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的90%进入体检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举报电话:6115929),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或储备手续。


(六)录用


符合招聘条件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到辖区乡镇有空岗的村卫生室,如本乡镇无空余村卫生室岗位,可作为本乡镇村卫生室储备人才或由卫健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待村卫生室有空岗时直接录用。具体岗位录用原则参照《玉田县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方案》中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办法

(一)对录用的乡村医生,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乡镇的村卫生室,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5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者,自行择业。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人员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其他医疗服务等实际工作补助组成。根据相关规定,乡镇卫生院为乡村医生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一半,财政负担一半,财政负担部分不超过4000元/年)。


七、本公告由玉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5-6115929

联 系 人:杨冠   电子邮箱:jwk61615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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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四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内部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科室用人制度》,为满足医院医疗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本次公开招聘医学、护理、医技及教育类人员计42名。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医疗岗位职责的能力;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殊需要专业资质的岗位年龄最大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医院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9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日、15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站前西大街18号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综合办公大楼二楼 235室。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考试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进入面试前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具有学位人员)、执业证、资格证及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由张家口市第四医院统一组织。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第四医院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医院规定程序办理上岗、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因当前疫情原因,为避免交叉感染,减少人员聚集,现将我院2021年招聘非在编医疗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定为张家口市第四医院新院区二楼235室。来院报名的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先由一楼大厅预检分诊检测体温正常后,再进入二楼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要分散等候,注意保持1米间距,无关人员请勿前来陪同。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张家口市第四医院,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咨询电话:0313—4012115

监督电话:0313—804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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