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是指从事0~3 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并对婴幼儿看护人提供辅助咨询服务工作的人员。研究发现,婴幼儿不仅贫血率高,在认知、语言、运动、社会情感方面的发展风险也较高,而为婴幼儿照养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咨询服务是改善和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水平的有效办法。然而我国该人员存在巨大缺口,尤其农村地区的供给几乎为零。究其根本原因是我国缺少该人员的系统培养课程及培养途径。基于该背景本校提供培养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课程体系及内容,推动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尤其是农村地区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的培养与供给。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
②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
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
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
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
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及本科院校毕业生,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具有研究生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
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 3 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