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烹调师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讪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