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的,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学徒培训制度。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且你是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或转岗等人员,那么你就可以被列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国家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
但是,由于各地情况不尽一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中指出,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比如,浙江省就将与企业签订一年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实习学生纳入了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范围。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部分省份或市(地)依据培训职业(工种)类型、培训对象取得证书的类型等确定了不同的培训补贴标准。
所以,要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需要及时关注地方的相关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