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党群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对象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2003年9月28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报名地址信息表》;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1名。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报名地址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2021年度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另外,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以姓名+编号命名);.jpg格式;大小15KB-35KB。
3、开考比例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人数和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其余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定于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分类考试方式进行。(1)招聘音乐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音乐专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2)招聘舞蹈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舞蹈专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3)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人选
对笔试成绩要做好统计分析,合理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其余岗位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地点在本市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采取出镜面试形式,通过现场播报、即兴主持等方式,主要考评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现场应变、文化底蕴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节奏、结构、层次的把控能力等方面。每个考生出镜面试时间为6分钟,出镜面试满分为100分。出镜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2)报考除播音员主持人以外岗位的考生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以上二种面试方式的评分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打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须分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4、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是指本次除报考播音员主持人以外的岗位考生)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6、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要求等。
(五)体检
体检参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转发《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2〕54号)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6 〕 140 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 82 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由于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察。要认真审核考生的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附件: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