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张家口市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张人社字﹝2019﹞68号)的通知精神,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把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摆在突出位置,力争使我区有就业见习意愿符合条件的青年实现见习,使参加见习的人员都能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现将就业见习岗位报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离校2年内(2020年、2021年全日制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大厅2号窗口办理即可)、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
2.16-24岁失业青年: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在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大厅2号窗口进行求职登记即可),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
有见习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自愿到见习单位见习;
(二)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
(三)已经参加过见习岗位、领取营业执照、缴纳除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人员,均不可报名登记,
(四)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单位的一个岗位,多填报或重复填报见习岗位视为无效,取消见习资格。
二、人员确定及相关待遇
有见习意愿青年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青年不参加笔试,由见习单位进行面试,达成见习意向,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1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联系电话:0313-4612236(张家口市崇礼区就业服务局)
备注:招聘时间另行公告
附件:2021年度见习岗位汇总表.xls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