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人数、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德市户籍;
2、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9月3日到2003年9月2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条件详见《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3日通过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承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bxl.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县直第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及以下证件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自备有效期内电子学历备案表;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8)本人为外地户籍但配偶为承德市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6、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命题工作选择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考试命题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严格按照笔试面试有关考务程序要求,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试卷管理、考试成绩交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技防工作。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3)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两部分,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9日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5)笔试时间:9月11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健康承诺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用具统一提供。
(6)笔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在准考证中明确。
(7)笔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查询: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即时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为外地配偶为兴隆户籍的,须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异地选调,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巡视。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
(5)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1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6、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教师,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的教师,人事档案存放教体局,年度考核由教体局负责;日常管理、工资发放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工资执行标准:(1)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5000元(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3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执行标准:5000元(含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00元(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的3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自然年度固定增资额的15%;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相关工资执行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由教体局另行制定并监督实施。
被聘用教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有关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递和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制定相关预案,并予以监督实施。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