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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学苦练

淄矿大学毕业生待遇政策


(1)人社部发〔2016〕121号《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2)鲁人社发〔2016〕22号《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城镇落户、企事业单位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3)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发布《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明确指出,把技师学校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的招收对象范围。技师毕业生在军队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与大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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