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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管理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生的住宿分配、调整方案。

(一)新生入学前,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按新生住宿分配方案将宿舍落实到班级,各班主任将铺位落实到人,并选出宿舍长。

(二)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铺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能调换。

(三)学生须按照学校的放假时间或毕业时间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住宿,必须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留宿。不履行手续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财产管理

(一)宿舍配备的家具(床、桌、凳),由学校统一编号,责任到人,若丢失、损坏,由学生个人赔偿;不得擅自调换家具。

(二)宿舍内公共设备(厕所、洗刷间、玻璃、线路、灯具、电扇、等)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若有损坏,由学生个人或集体赔偿

(三)家具、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登记报修,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验证后进行维护或调换。

(四)故意损坏宿舍家具以及其它设施者,应在当日主动到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逾期除责令其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水电管理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灯、插座,不得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杯、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水器等电器。违规电器一经发现将严肃批评并予以没收;对屡教不改或因违规使用电器造成责任事故者,除没收电器外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

(二) 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到公寓管理办公室报修,擅自维修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自觉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四、纪律管理

(一)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开门、锁门;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查询,履行登记手续。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大门,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宿舍区(生病学生须有医务室签字证明后方可进入);

(三)凡我校住宿学生,不得随意借宿他处,如有特殊情况务必事先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注意防火防盗。不准搬弄、损坏消防设施;不得撬砸门窗;不许留外来人员住宿;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

(五)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更不得有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纪行为的发生。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宿舍。

(六)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午休、晚休、自习时间不允许在宿舍内从事有碍他人休息的行为发生。

五、卫生管理

(一)楼内厕所、盥洗室、走廊、楼梯及公共场所卫生由物业保洁员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厕所由学生打扫;各宿舍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并组织实施;宿舍要求整洁明净,物品摆放有序,家具、门窗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

(二)宿舍值日生每天必须在上午8:00之前,中午12:00-13:00将垃圾倒入楼道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及时运走;不得将宿舍垃圾扫入走廊。

(三)不允许在宿舍区乱泼乱倒;不得故意蹬踏墙壁;不准在墙壁上打孔钉钉、乱涂乱贴乱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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