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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大小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鲁人社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2016〕22号)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应征入伍、城镇落户、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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