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如转设按照教育部批示的各项内容执行)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工、理、经、管、文、法、教、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环渤海、环津京”的开放城市——唐山市,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完善。学院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会员,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开设表演、环境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学前教育等71个本科专业,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17个专科专业,在校生25000余人。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二、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数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对录取考生全部满足报考第一专业志愿。
2、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学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按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备案办法到学院提出申请。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和成绩按照各考试类牵头院校相关安排执行。
2、录取结果以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五、招生计划、专业及考试类
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六、学费标准
11500/年/生。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八、监督机构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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