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建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17亩,建筑面积39.7万平方米,下设航空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学前教育系、医学系、人居环境与设计系6个系,2023年招生专业43个,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医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建有多栋教学楼、工程教育实践中心、科研楼、图书馆、行政楼、航空航天馆、大学生创业孵化实践基地、学生公寓、体育馆、游泳馆、篮球场、运动场等完备的标准化基础设施;拥有一支专兼结合,职称与学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800多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占3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占63%。
二、师资力量
学院除大力引进“高、精、尖”人才外,还积极开展“双师型”教师自培计划,在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方面不断提升,打造了一批“教练型”、“工匠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吸引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充实到兼职教师队伍中,从而打造出一支专兼结合,职称与学历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三、实践教学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先后与127家企业开展跟岗实训,顶岗实习合作,与17家企业或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建有校外实训基地108多家,校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90余个。自建通用航空机场一座,在运营飞机9架,其中4架运5B、2架塞斯纳172、1架罗宾逊R44、2架初教六。
四、实训设施
学院高度教学设施和专业资源建设,努力培养实用型人才,建设有航空工程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室、环艺实训室、ERP沙盘模拟实训室、数字媒体实训室等实训设施。
五、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年,取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荣誉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
六、国际交流
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格鲁吉亚、印度、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在高层互访、教学教研、教师进修、专业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广泛合作。
七、校园文化
学院着力打造“重责任、敢创新”的文化精神,营造“以人为本,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一年一度的科技文化艺术节、迎新晚会、运动会、红歌赛、辩论赛及篮球赛等活动持续开展。学生社团异彩纷呈,先后成立了志愿者协会、创业协会、无人机俱乐部、电子竞技协会、动漫社等30多个社团,不仅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而且为广大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供了平台。
八、创业就业
学院不仅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还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搭建了一个创意+项目+资金+技术+宣传的服务生态体系,提供政府扶持、法务对接、工商注册、创业问诊、资源对接、投融资服务等创业一条龙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投融、政府、基金、厂商等相关扶持资源的创业平台。
九、招生专业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铁道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人力资源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学前教育、舞蹈表演、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畜牧兽医、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十、报考办法
1、报名缴费:考生需按所选专业所属考试类别,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2023年4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
4、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十一、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单招统考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录取。
单招对口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成绩高者录取。
3、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将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报考学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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