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3072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学校始建于1909年,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紧邻东南环城水系,占地近千亩,现有在校生16000余名,拥有与石油化工、医药、食品、装备制造、机电、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的化工、制药、机电、信息、经管、质检、药学七大系,开设专业(不含专业方向)50个。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参加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详见牵头院校公布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三.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调剂志愿优先级别为高分考生调剂志愿优先于低分考生专业一志愿。录取同分比较规则如下:
1.对于“统考”的考生
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成绩中专业基础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 对于“对口”的考生
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比较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中专业能力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文化素质或职业技能有一项总成绩为0(缺考按0分计)者不予录取。
(四)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投档录取阶段不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退档。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学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在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后,按照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免试录取通知要求提交免试材料。经资格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考试院录取备案。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免试录取通知将在学校招生网发布,申请免试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要求
各专业对录取考生的身体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资助政策
(一)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最高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二)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三)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生/年)及困难补助,覆盖面约22%。
(四)学校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标准为19元/小时。
(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收费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冀价行费〔2008〕42号);住宿费6人间800元/人·年,8人间500元/人·年。
九.毕业待遇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校具印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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