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代码:16203 办学层次:本科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为主体、与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合并转设成立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第一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学徒制建设单位,多次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1.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别编制。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公布计划为准。
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男生身高低于180cm、女生身高低于165cm,不宜报考;其他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可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录取结果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4.录取规则
(1)按考试类分类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或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最后将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到尚有缺额且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缺考处理:对于缺考(免试者除外)及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且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
(4)如果集中志愿录取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公布计划缺额,进行一次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录取规则与集中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5)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提出申请免试,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负责。同时,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免试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5.收费标准: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7000元/年•人,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5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人,其它各专业5000元/年•人。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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