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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开发区部分区直国有企业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及高素质人才储备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开发区部分区直国有企业面向社会选聘急需人才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需求及信息发布及条件要求

(一)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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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在此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选聘条件要求

(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不限学位和专业。

(二)年龄要求遵循岗位信息表。其中,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2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0日。

(三)具备唐山海港开发区(含托管区)或者乐亭县户籍,退役军人仅限唐山海港开发区(含托管区)户籍。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愿意履行员工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成绩。如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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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选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变更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16:30

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中心西侧门;

工作日咨询电话:0315-2942791。


(二)报名材料

1.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所有材料除原件外,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三)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或加试环节,加试岗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第一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每人不超过8分钟,一共3道题,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设置最低分数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录用与管理

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执行,工作地点为唐山海港开发区。


附件: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07-08 11:14唐山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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